一、原告的第一点指控证据:2002年4月23日第31版刊登“陈永贵不明白孔夫子那句话的意思(按:指毛泽东用湖南话说五十而知天命),含糊地哼哼着点头。后来他知道了什么叫知天命,又为自己胡乱点头而后悔。”
我的这段描写的有两条依据。
第一条是陶鲁笳的《毛主席与农业学大寨》,载于《山西文史资料》,1995年第5辑第8页,原文是:“接着他(指毛泽东)对陈永贵说:你是庄稼专家了,多大岁数了?陈答:‘五十岁。’他说:‘五十而知天命嘛,搞出一个大寨来很好。’陈永贵当时未听懂他的湖南话,无意识地点了点头。事后才知道他讲话的意思,后悔自己不该点头。”
陶鲁笳是1953年至1965年的中共山西省委书记,正是他本人在专列上向毛泽东详细介绍了陈永贵和大寨的情况,引起了毛泽东对陈永贵的注意。陶鲁笳在这篇回忆的第一段说:“大寨典型的发现及其在全省的推广,以及毛主席在1964年间几次肯定大寨的基本经验,最后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这些我是亲身经历过的。现在写出来,作为史料提供给读者及有关研究者参考。”
刊登他这篇文章的1995年第5辑《山西文史资料》,是由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和昔阳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合编的关于大寨的专辑,出版者是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辑者为《山西文史资料》编辑部,刊号为ISSN1004-5910 CN14-1023/K。该刊序言说:这本专辑经过编辑人员近一年的征集、整理,并呈送有关人员核实补充后付梓成册。(见证据附件一)
第二条依据是同期《山西文史资料》第41页上的《毛主席宴请陈永贵》一文,赵根成、王久英整理,陈永贵在该文中以第一人称回忆说:“他老人家又亲切地问我:‘你今年几岁了?’我说,‘今年50岁了。’毛主席幽默地笑着说:‘你是五十而知天命嘛!’当时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再加上有些拘束,就随便哼了几声。”(见证据附件二)
二、原告的第二点指控证据:“我们到了以后,刘少奇眼都不抬。陈永贵在六年后的一次大会上说:‘但那时根本没有考虑中央有两个司令部。我们到了主席那里,对我就十分亲热’。”
我这段描写的根据是《1971年5月25日陈永贵在批陈大会上的插话》,按照插话的原文抄录。插话的全文是:“主席生日那天,总理给我相跟到主席那里吃饭,周总理引着我。时间还不到,说到刘少奇家里看看。我们到了以后,刘少奇眼都不抬,正在看四清工作队送去的那材料。但那时根本没有考虑中央有两个司令部。我们到了主席那里,对我就十分亲热。这是对大寨的最大关心。可是四清工作队就敢对抗中央的指示,千方百计要砍倒大寨。我从北京回来,根本就没有一个人问我主席接见的情景,一回来,支委们抱住我大哭,群众是迫害的迫害,欺骗的欺骗,蒙蔽的蒙蔽。我在狼窝掌地里,休息,干部是一伙,那些有意识的家伙非常嚣张,我讲了几分钟话,贫下中农都感到难过,矛头对准了他们。他们干的是啥事?一进村--我们反对谁他就说谁,串联谁,扎根谁,团结谁,根本和我们坐不在一起,说不在一音。我们一点也忘不了,这账一定要算。”
我在昔阳县档案馆抄录和复印了大量与陈永贵有关的讲话和会议记录,其中有抄件106份,共277页,按年月日编排。这份插话是我的第41号抄件,总第98页(见证据附件三)。原件保存于昔阳县档案馆。
三、原告的第三点指控证据:2002年4月24日刊登“此时陈永贵像所谓的乱世英雄一样冒出头来,以一个长工的身份当了大寨村伪维持会的代表,后来还被迫参加了一个叫‘兴亚会’的日伪特务外围组织”;“别人不敢,他胆大,就当了伪代表”。
这段描写涉及到陈永贵当伪代表和加入兴亚会这两个问题,我的依据有四条。
第一条是陈明珠的《我的父亲--陈永贵》一文,见《山西文史资料》1995年第5辑第146页。原文是:“1940年百团大战后,斗争形势更加尖锐,按照边区抗日政府的部署,阻止日军扫荡的唯一办法就是组织维持会,选一个‘伪代表’,......我父亲便当上了维持会的代表,凭着他那不怕死的胆量和能言善辩的利嘴,使大寨避免了许多灾难。”(见证据附件四)
作者陈明珠是陈永贵的长子,原告陈明亮的同父异母哥哥,现居昔阳,曾任中共昔阳县委宣传部部长。
第二条依据是范银怀写的《大寨内参引起的轩然大波》,刊登于《百年潮》1999年第3期。第28页的原文是:“对陈永贵的经历说不准,县委(指中共昔阳县委)就让我们到县委组织部查阅陈永贵挡案。从《党员登记表》中看到,陈永贵入党时间是1948年;在‘参加过什么反动组织?’一栏内,写有‘兴亚会’。这是意外的发现。”
范银怀是新华社高级记者,现居天津,当时(1964年)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记者,也是陈永贵的昔阳老乡,他查阅档案是奉新华社总社之命专程到昔阳为《大寨之路》单行本核实情况。他和宋沙荫合作采写的《大寨之路》获得了毛泽东主席的注意,成为学大寨运动的标志性名篇。刊登所引文章的《百年潮》杂志是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管,中国党史学会主办的党史专业刊物,国内统一刊号是CN11-3844/D(见证据附件五)
第三条依据见冯东书的《文盲宰相陈永贵》,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第1版第62页:“他(指陈永贵)当了日本人那边的一个什么伪‘代表’,又参加了日本人搞的‘新亚会’。......1945年8月日本人投降后,昔阳人对给日本人干过事的人特恨,用石头砸死不少。陈永贵应付过日本人,这就使他在抗日胜利后的锄奸运动中,又陷入了非常危险的境地。抗日胜利后,共产党解放了昔阳城,在共产党领导下,大寨的第一任村长叫赵怀恩,陈永贵那时曾向他托过孤。他当时担心自己也会被人当汉奸砸死,就求助于赵怀恩。他对赵说:‘我明珠小,托付给你,你给我招呼他长大。’赵怀恩比较实事求是,为陈永贵说了好话。他说: ‘当时日本人来了,总要有人出面,别人不敢,他胆大,他当了伪代表。’陈永贵终于又保住了命。但陈永贵这个伪‘代表’和‘新亚会’的事仍脱不了手,一直成为他的历史问题,记录在他的档案中。后来定为一般历史问题。”(见证据附件六)
冯东书是新华社高级记者,现居北京,七十年代学大寨运动高潮时,曾任新闻单位驻大寨联合报道组组长,与陈永贵本人有多年直接交往,被称为最适合写陈永贵的人(见该书后记,P361)。
第四条依据见《谢振华征程录》第271-273页。
1968年3月,在山西省委扩大会议上,阳泉市委第一书记,支左领导小组组长周云涛奉命交代“如何整理陈永贵的黑材料问题”,介绍了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书中写道:“1968年清队整党中,发现阳泉商业局职工李观海(炊事员、大寨公社武家坪人)的档案中有李在1955年镇反时交代自己曾参加昔阳县日伪特务组织‘兴亚会’当情报员的材料。情报组成员还有粮食局管理员王久荣(大寨金石坡人)。王也供认了参加了日伪特务组织‘兴亚会’,陈永贵是他们的领导人。为了弄清真伪,调查组查阅了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129师敌工部的一份昔阳县敌伪情报人员名册及敌伪档案。其中确有陈永贵的名字,注明陈永贵是伪村长,情报员,是‘兴亚会’昔阳分会领导成员之一。他每周两次去昔阳,直接与日寇宪兵队长清水联系,当地群众为此送他个绰号‘陈二鬼子’。”
“1968年,山西省支左办公室接到群众组织揭发陈永贵被捕后参加日伪特务组织充当情报员的材料,支左领导小组几个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认为,在问题未弄清之前要严格保守秘密,谨慎地责成当时北京军区保卫部在山西支左的刘旭等三名同志负责查证。经查,情况确如扩大会议上周云涛同志所讲,‘确有此事,证据确凿。 ’因此经研究,决定将情况用六十九军党委名义写成书面报告,报北京军区党委并转呈党中央。在党的‘九大’召开前,中央责成山西支左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出席 ‘九大’的山西代表资格,谢振华是审查小组负责人。陈永贵知道此决定后,主动找他交代这段历史问题。当时谢约陈在迎泽宾馆六层中间靠左边的一个房间里和陈谈话。陈一坐下,痛哭流涕地说:‘我有罪,我要到北京向毛主席请罪。’谢振华说:‘不要着急,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谈出来。’陈永贵接着说:‘我在抗日时期的1942年被日寇抓了去,被迫自首了,后来还被迫参加了日伪情报组织兴亚会,给日寇送了情报。我是三人小组的负责人。’谢又问陈:‘送情报和什么人联系?’陈答:‘是和日本驻阳泉宪兵队的清水队长直接联系,规定每周去送两次情报。’人证物证俱在,本人也承认确已自首叛变,当上了特务情报员。问题已非常清楚。对陈永贵的历史问题,六十九军党委严格按中央的指示和原则处理,于1968年9月,派出席军工会议的副军长李金时将陈永贵的问题呈报周总理。总理当即指示:‘六十九军的同志要顾全大局,不要扩散,复印件可报中央。’遵照周总理的指示,1968年12月,六十九军正式以党委名义,报请北京军区党委转呈中央。”
谢振华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1军军长,从朝鲜回国后历任69军军长,北京军区副司令兼山西省军区司令员,1969年任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兼省革委会主任。1982年任昆明军区政委,现离休在家。《谢振华征程录》于1998年2月出版,编辑组成员是:黄耀荣、苏林、黎振纲、赵志强。(见证据附件七)
四、原告的第四点指控证据:2002年4月25日刊登“当时张老太如日中天,相当自信,恐怕也没有把陈永贵这位初出茅庐的后生放在眼里。他做梦也想不到20年之后,他将在陈永贵副总理兼昔阳县委书记的统治下,带着反大寨、民主派和走资派的帽子死去。”
这段描述的依据见陈大斌《饥饿引发的变革--一个资深记者的亲身经历和思考》,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第367页。原文是:“这一次他(指陈永贵在1970年8月--引者)与纪登奎等人一起,实际上就是把昔阳几年来反复整过的所谓‘不学大寨,反大寨’的几种典型,变为五种人掌权(指混进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坏人、蜕化变质分子、热衷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老好人和思想停留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民主派)。纪登奎走后,戏便由陈永贵唱主角了(当时陈永贵兼任中共昔阳县委书记--引者)。他与昔阳县核心小组按照这个‘调调’逐一炮制材料。于是,一个所谓解决‘五种人’的‘新鲜经验’便由昔阳‘总结出来 ’。......昔阳推出的‘民主派’的代表人物,是刀把口公社刀把口大队党支部书记张老太。......就在县委准备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材料时,张老太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却被当成‘民主派’选中了。介绍材料中说张老太这类民主派的特点是‘入党早,资格老,白天干,黑天跑,开口想当年,闭口打土豪,没有功劳有苦劳’。可是,没有指出他的具体错误事实,只是在北农会议之后,县里才派出工作组,去刀把口大队罗织张老太的所谓‘罪行’材料。工作组一进村就宣称他们‘领了皇上圣旨,身带王命宝剑,到太岁头上动土’的。随后,经过一年多‘发动群众’和批判斗争,最后以刀把口的经营方向与大寨走的不是一条路,不学大寨就是反大寨,反大寨就是走资派的罪名,撤消了张老太党内外一切职务。张老太横遭诬陷,在村里无法过下去,跑到太原当兵的儿子家躲藏起来,后郁闷而死。”
陈大斌是新华社高级记者,前《了望》周刊总编辑,现居北京。1978年任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兼农村组组长,与陈永贵本人有长期交往。1980年9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新闻单位记者组成调查组,赴昔阳和大寨采访40多天,对大寨和学大寨运动中的问题分专题写出了十多万字的内部报道,陈大斌当时是联合调查组组长,这篇文章是当时的调查报告之一。(见证据附件八)
另外一条依据,见孙启泰、熊志勇的《大寨红旗的升起与坠落》,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第1版,第166页:“陈永贵《在中央北方农业会议上的汇报提纲》中,说张老太这类民主派的特点是‘入党早,资格老,白天干,黑天跑,开口想当年,闭口打土豪,没有功劳有苦劳’。认为:‘让这种人掌权,根本学不起大寨来,必须进行更换。’可是,却提不出张老太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1971年底,昔阳县委根据工作组罗织来的罪行材料,向全县发了《关于张老太、张成山犯走资派错误的通报》,并报送山西省委和晋中地委。其中写道:‘土改以后,大叛徒刘少奇发展富农经济的妖风刮到刀把口,张老太大踏步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由一户贫农变成了新富农。’合作化早期,‘在省劳模会上,陈永贵同志与他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思想斗争。’‘1961年,刘少奇复辟资本主义的妖风刮到了农村,张老太明目张胆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已经由一个太行劳模变成了一个犯严重走资派错误的人。’《通报》还宣布撤消张老太党内外一切职务。......这时,张老太已是年逾六旬的老人,经揭发批斗后精神上受到摧残,胃溃疡和心脏病暴发,终于1976年1月含冤而逝。”(见证据附件九)
作者孙启泰,当时是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二室助理研究员,二室专门负责建国后的党史研究。
五、总之,上述证据已经充分表明,原告所谓“许多情节无中生有、任意杜撰”的指控根本站不住脚。我的叙述或者根据第一手的档案文献,或者根据权威调查者提供的正式文字材料,或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第一手文字材料。而且,这些文字材料都不是孤证,证据之间也构成了相互支持的关系,并无矛盾之处。
六、原告指责我根据这些证据所述的大量情节与事实不符,这就产生了证据的效力问题。新闻和历史写作所认可的证据,与法律判决所能接受的证据,在强度的要求上是不同的。新闻和历史写作,往往要涉及大量过去的人物和事件,而新闻和历史工作者又缺少法律工作者在证人面前所拥有的法定特权,他们的作品也不同于法律判决,因此,新闻和历史写作对证据的要求往往达不到法律所认可的证据的强度。这本来是两种职业和两个领域的应有分别。如果法律要求新闻和历史写作采纳与法庭证据同等强度的标准,否则就要受到处罚,对信息量巨大的新闻和历史的写作、编辑和出版来说,这种要求意味着整个行业的灾难甚至灭亡。在我严格遵守了新闻和历史写作的学术规范的条件下,我的工作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宪法第四十七条)。
七、原告说“这些虚构情节构成了对陈永贵名誉的侵害”。我已经证明这些情节并非“虚构”。至于侵害名誉,陈永贵的名誉是一个整体,他是中国农业史上的重要政治历史人物,他的名誉和历史地位也与学大寨运动密切相关,细微末节性的描绘不足以对此构成侵害。至于我对陈永贵参与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的整体描述是否构成名誉侵害,这方面早有新闻界和党史学界的专家评判。
1992年5月29日,在对《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书稿的审阅意见中,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二室陈文斌副主任写道:“总的印象:写得不错。作者根据丰富而生动的史料,活画出一个既有不朽业绩,又犯过严重错误;既保持了朴实的农民本色,又带着浓烈的高官气息,这样一个农民劳模加农民领袖的形象。书稿还从不同视角,不同层次反映了从50年代到80年代,中国社会大变革、特别是农村大变革的历史,形象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探索中的艰辛曲折及其引出的经验教训。无论从史的角度和文的角度衡量,这本书都是有价值的,可读的。”
同时,关于这本书的不足部分,陈文斌写道:“关于陈永贵,应充分肯定他的业绩、品德,同时也要充分揭示他的不足和错误。书稿在肯定陈永贵方面弥补和纠正了过去一些作品的不足和偏颇,但对其错误、不足则揭示得不够。陈永贵推行左倾路线,文革期间是山西一派代表人物,其错误性质是带根本性的,原则性的。”(见证据附件十)
八、在法庭上,原告脱离起诉书,又提出:“陈永贵见劳模张老太坐着上级派来接他的轿车去开会,叹道:看这,一个农民做点事,上级领导咋重视呀。我回去也要做一番事业哩。”这段情节有影射陈永贵为了坐小轿车而奋斗的嫌疑。这段情节来自十二年前我对王富元的采访。王富元是故事发生时站在陈永贵身边的对话人,当时是昔阳县农村科科长,后任昔阳县副县长。
我认为,这段情节的合乎逻辑的解读,应该是陈永贵对上级建立的激励劳模的荣誉机制做出了反应,开会、戴花、坐轿车,都是这种机制的表现形式。这正是建立这种机制的上级政府希望的。而对荣誉的追求也绝对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动机,根本就不能说成是对陈永贵的人格的损害。反过来才有影射陈永贵“不知羞耻”的嫌疑。在这个意义上,原告的指控倒更接近损害陈永贵的人格。
吴思 200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