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企业家孙大午获释背景

发表:2003-11-1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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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网特约记者林大同报道,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大陆著名民营企业家孙大午"捉放曹"事件,随着孙大午获得有条件的自由,背后的原因已经基本显现。孙大午被捕被认为是政治操弄司法的结果,而孙的获释则是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承北京中央旨意,亲自介入之后"控辩双方"达成的妥协。

最新一期出版的香港《亚洲周刊》透露了有关的内情,证明省委书记白克明在释放孙大午问题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孙大午事件一开始就介入事件调研和协调的北京学者李智英证实,孙大午案"是在综合了北京中央、河北省市县各级部门的意见"之后,才作出决定的一个案子,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徐水县可以处理的。

河北省公安厅一位官员证实,孙大午的案子,由徐水县具体执行,但却由河北省和中央有关部门提供"有条件指导,不一块办案",显然是一起北京中央有关部门直接指导的政治案件。孙大午的儿子孙萌也表示:"我父亲这次完全是因言入罪。"

主张开放党禁、军队国家化以及走向"第三共和"的孙大午,是于今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徐水县诱捕之后"刑事拘留",并于七月四日被"执行逮捕"。当局指控孙大午及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有关理据引起了中国大陆民营企业界、法律界和学界的反弹,带来了巨大的争议,暴露了现实政治和现行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大陆,尤其是在农村发展中的严重问题,成了继"孙志刚案"后,又一起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政治司法事件。

孙大午案的转折点,是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民营经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明确支持之后,据该刊报道,北京一位高层领导人就孙案作出了"善待民营企业家"的批示,之后,新任河北省委书记的白克明即亲自介入事件的调停,在征求法律意见之后,要求"以法律为基础,考虑当地的具体情况下",希望尽快了断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消除因为拘捕孙大午给河北投资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之后,孙大午的律师曾与当局进行了多次协商。

孙大午律师团为其进行的是无罪辩护,孙本人也没有认罪,只表示"承担公司因此出现问题的全部责任",但法院还是判孙大午及其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成立,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公司则被判处罚金三十万元。囿于中国大陆现实的政治环境,孙大午没有对被判刑期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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