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办访(2001)4250号案件:公安、急救冷血造成死亡,死者还被盗器官

发表:2003-10-24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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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15日凌晨3时左右,大连市公安局草菅人命,将年仅68岁的我父马洪举(大连市一大型国有企业退休的高级工程师)活活冻死在市公安局尸检中心的冷冻柜!竟惨无人道的剖胸开膛了!!!
  
  此案公安部已在2001年11月立案侦查,即:公安部公办访(2001)4250号案件.
  迄今为止,三年过去了,仍然迟迟不结案!
  
  此案本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可公安部至今未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
  
  这起众目睽睽之下的恶性案件不是一个孤立的,偶然的,而是一个固有逻辑的必然结果,所不同是,这个案件在何时,何地,何人身上重演的问题.
  
  案件概述:2000年8月14日傍晚5时30分左右,我父在家中的卫生间滑倒摔伤,右臂伤口6x2cm(全身上下只有这一个伤口),流血昏迷,邻居急向110求救,而110的警察竟以"大热的天,不干血活"为由,扬长而去!
  
  我急呼120急救中心,可万没想到120的医护人员来到现场冷眼旁观,拒绝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抢救伤员,声声急讨300元出车费,急着空车赶回去!(趁火打劫)
  
  当我们姐弟把父亲从六楼的家中抬到了救护车上,督促司机尽快赶往就近的医院抢救,又是110在一次故意把载有危重伤员的救护车引到了医院的反方向:甘井子区华东路派出所,120的医生和警察在里面窃窃私语10多分钟,
  一次又一次的恶意延误宝贵的抢救时机,人人都知道,抢救外伤失血是片刻耽误不得呀!
  
  晚7时10分,历尽重重阻拦,把父亲送到了离家最近的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1.有脉搏;(医院抢救记录为证)
  2.三条静脉输液进路畅通(医院抢救记录为证),并且大量排尿,即:肌体的新陈代谢状况良好;
  3.大脑还在不停的活动:眼睛一会儿半睁一会儿紧闭.
  紧张的抢救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晚9时30分(入院仅仅两个小时),一位穿休闲服的男青年称是公安局的法医,由医院的两位领导陪同,一位是医院的外科主任刘科成(男),另一位是医院的副院长(女)来到抢救室共同阻拦抢救.
  
  我怎么也不明白啊,公安局的法医此刻来到医院有什么企图呢?而医院又在充当什么角色呢?
  
  只见该青年双手背在后面,两只眼睛在我父的身上从头至脚验了一遍,又看看三个输液吊瓶正在同时滴答滴答地滴注着,良久.....他对我说:"你的父亲已经死了,你把他弄走吧...."我让他出示证件,他说没带,我在也没有理他(事后查明,该青年是公安局的法医王应力)
  
  晚11时30分(入院4个小时),大连市公安局一级警督王吉臣奉命率众近20名警力前来阻挠抢救,命令我立即把人拉走,否则不客气,我也对他说:"一.我们没有欠医院一分的抢救费,并积极的给首诊医生1000元的红包(后被退回);二.我们没有扰乱医院的工作秩序,我一直静静的守在父亲身边,仔细观察每一细小的变化;我的两个弟弟则默默的坐在长凳子上无言无语,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对待我们!"然后我又跑到医院的外面,用手机哭喊着向大连市110总局报案,谁能想到啊,等待的答复竟是:"你就听他们的安排吧!"原来,罪恶的根源在大连市公安局!!!
  
  午夜3时左右(入院7个小时),眼看我的父亲将要从昏迷中苏醒(心电图发生了变化),当我为父亲刚换上三袋代血浆不足两分钟,现场指挥王吉臣(一级警督)在也坐不住了,只见他把手一挥,大喝一声:"给我把人弄走!"警察们一拥而上,我弟上前阻拦,却被三,四个警察手掐脖子摁着头,反拧骼膊压在后背;
  
  另一弟则被五,六个人团团围住,动弹不得;
  
  我也奔向父亲,现场指挥王吉臣握抢狠狠顶在了我的腰上,痛得我喘不上气;
  
  眼见又冲上来四个人猛的掀掉毛巾被,唰唰唰撤掉正在滴注的三路输液,将抢救中的我父强行拖走.此时的我欲喊无声欲哭无泪,直觉的天旋地转天塌地陷,眼睁睁看着我的父亲被他们野蛮的关进了白色的警车里,只听咣当一声响车门被快速关上,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啸,警车飞驶而去,把人关进了大连市的郊区: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的冷冻柜活活冻死!竟背着亲属惨无人道的剖胸开膛了!!!
  
  这是一起众目睽睽之下的赤裸裸的共同犯罪窝案,迄今为止,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甚至升迁,而被害人的亲属均遭到了打击报复:跟踪,监视,窃听,招摇污蔑,经济制裁,人身伤害!!!
  
  我父冤案触目惊心,让人久久回不过神来,让人感觉到人世的悲哀,一个完全无辜的为企业兢兢业业一生的高级工程师就这样惨死在大连市政府的暴权肆虐中,天理何在啊!!!
  
  此致!
  
  附:
  1.医院抢救记录一份; 2.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一份;
  3.医院用血申请书一份; 4.医院抢救费收据三份;
  5.二份证人证言; 6.公安局抢人后扔下的名片;
  7.被害人系高级工程师证明;
  8.被害人的遗体数张照片在公安局存放(即物证);
  9.大连市公安局受理控告申诉答复意见书.
  
  电话: 0411----2473498 13644262677
  被害人之女马秀萍(一个活在玻璃罩里的大连悲女)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说明:为了防止犯罪分子跟踪而至进行捣乱,有必要说明:
  该恶性案件的最终目的就是:剖胸开膛盗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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