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牛哥:法轮功─江泽民的克星

作者:作者:阿牛哥 发表:2003-10-0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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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扑灭不了的法轮功

历时整整四年多了,江泽民一手炮制的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血腥大镇压,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法轮功群体的奋起抗争,及其在全球的效应,不仅江泽民无法估计到,既连包括民运人士在内的一切学者大师们,也都难以想象。正如美国前驻匈牙利大使帕尔墨,于2001年10月在华府美国全国记者俱乐部的一次研讨会上说的,法轮功已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和平非暴力组织,是继印度甘地的非暴力运动之后,“全世界最重要,力量最大,最和平的运动”。

评价之确当,并不仅仅在于非暴力抗争形式之坚持,而更在于此种坚持所获得的具有前瞻性的效应,是与中印两大东方邻国的国情---尤其在东方封建专制和宗教哲理文化上所形成的人性本质,有许多类似或共通之处的。而江泽民所坚持的,则恰恰相反,是来自西方共产专制孽源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所谓“阶级”─实既权欲垄断的专制仇恨。所以,法轮功对付江泽民的非暴力的抗争,在本质上便是以信仰自由与掩盖在所谓“反封建迷信”无神论下的:大爱与大恨,人性与反人性,民权与极权的无法调和的一种冲突,是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的斗争形式。

尤其当江氏王朝在全球自由民主与人权高涨冲击下,更随着西方国际共产堡垒的土崩瓦解,眼看自己也已形单影只,早已被人称为“最后一个独裁者”了。那么,面对着骤然兴起的竟有超过手下党员总人数的上亿法轮功信众,他能不产生一种由极端的政治恐惧与极端的专制仇恨相凝聚而成的,一如西方谚语所说:“上帝要他灭亡,必先使他疯狂”的变态心理吗?应当理解:他的历史“使命感”,与他的末日沉沦感,都同样沉重。

因而一切专制独裁者,都会在自认为独权受到威胁的突发事件中产生狂妄的心理变态,丧失一般政治人物应有的理智本能,而陷入神志不清,晕头转向的胡作非为。1999年8月1日,此间一份中共海外喉舌周报便说,在该年“7。20”开始全面大镇压时,江泽民仍说法轮功“既不是政党,也不是宗教团体”---本是相当理智之言;却又立即指为“是一个非法组织”,更在毫无具体事实指证下,便认定有“海外势力在背后介入”;跟着,妄想症便来了:“党绝不可以低估法轮功的威胁,因为这个组织有渗透社会的能力,而且掌握民心,”因而“它对中国共产党所构成的威胁,其程度与80年代波兰团结工联对波共所构成的威胁相当”。何其诚皇诚恐。

其实,作为新兴的法轮功修炼群体,与江泽民之间谈不上恩怨情仇,既不像当年国民党得与中共一拼天下,也不如当初追随中共,然后却胆敢向“老板”提出“平起平坐”的属于右派的民主全力的诉求。法轮功只不过是倡导源自佛门却自成一家的纯净身心,信仰性命双修的提炼而已,又何碍于江泽民的共独统治?所以,他对法轮功不是因仇而恨,而是因妒而恨,因忌而恨。这是共独统治者的一贯本性。正如以前,你敢说一声你顶头上的党书记不好,那你就是“反党”;现在,你的任何一举一动,只要认为“构成了威胁”,那就要给你扣上“颠覆国家”的阴谋---但共产党的一切残民以逞的阴谋,都不能算是“阴谋”。

整治法轮功的图谋,也正如此。其实早在1997年,江手下干将罗干便以“密查”构罪了,但事与愿违;历年,更先将法轮功定罪为“X教”,然后发出第555号密令,派遣特工打入卧底搜证,仍一无所获。这只好再由御用“科学家”,罗干的连襟何祚麻连连出马,以“伪科学”和“封建迷信”也当成“罪名”向法轮功猛烈开火炮轰,公然叫嚣要以毛泽东的最高指示:“扫帚不倒,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来整治;否则,法轮功“决不会简单的销声匿迹”。

镇压的行动,便这样先从舆论入罪,以禁止,没收,销毁一切法轮功言论著作开始,天津等地区更接着动手拘捕法轮功人,李洪志也因此流亡海外。有压迫就有反抗。从此,法轮功群体的和平静坐,上访情愿的反抗争行动也开始了,并且随着镇压行动的加剧,更逐渐趋于对立的尖锐化,白热化。由于天津动手抓人而造成的1999年4月25日,愈万法轮功信众从各地聚集北京,向国务院上访情愿,这便达到了抗争事件的高峰,罗干更借口为包围中南海的“政治事件”而入罪。本来,事件也由于朱熔基下令天津放人而获得了缓和,但江泽民当晚既骂朱“糊涂,糊涂!亡党亡国啊!”否决了朱的决定,还以个人名义发信政治局委员,认定“法轮功与党争夺群众”,更立既于6月10日开始,在全国各地成立了独立系统的各级专门对付法轮功一如毛泽东的“文革领导小组”和纳粹盖世太保式的国家恐怖主义的“610”办公室。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血腥大镇压,便在同年7月20日,以行政取缔在全国展开了。这天,北京实施一级战备,而全国则一天内至少拘捕,殴打和遭受非法审讯的法轮功人达30多万。当然,在这整整四年中,据人权组织有据可查的统计:“已经有754(最近已增至80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6千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数以千计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药物的摧残……,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财务敲诈”等等。

此时的江泽民,也便在国内外毫无掩饰地赤膊上阵了。他扬言要“快刀斩乱麻,不惜再度出现一段时间的社会动乱,也要把法轮功连根拔起”;更前后两度发誓,要在“三个月消灭法轮功”,“消灭不了法轮功便是天大的笑话”!显然,他是以此为赌博,力争与毛,邓屠夫并驾齐名于天下的。

有目共睹,江泽民果真成了贻笑千古和遗臭万年凑拼起来的窝囊废,根深蒂固的法轮功,不仅未被在中国“连根拔起”,却反而在国际上,从原来遍及的30多个国家,如今已增至60多个国家了;仅台湾中华民国,便有了40多万修炼者。法轮功在全球声势之大,影响之巨,完全盖过了江泽民。概略统计:法轮功在海外已获得近800项褒奖状,以及各国政府,议院的支持决议案;2001年,在美国46位国会议院提名下,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被列为该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同年5月,<<亚洲周刊>>在评选出的亚洲50名最具影响力的名人中,李洪志居然因为有能力率领全球法轮功信众而名列榜首,竟把以誓死消灭法轮功而闻名遐迩的江泽民压到了第四名;去年法轮功大法洪法10周年之际,美国纽约市议会,又对李洪志授予崇高荣誉的杰出公民。

仅仅这些,便足以表明,法轮功真真正正的成了江泽民的克星,为他敲响了丧钟。

(二) 和平抗争的法轮功

在法轮功人看来,这就是作恶的因果报应,但从“无神论者”看来这就是邪不胜正之必然。以“义薄云天”来形容坚修“真,善,忍”正果的法轮功人,是不为过的。既算在江泽民刀光剑影,手铐脚镣之前,他们也只坚持和平,理性的对抗与争辩;既算面对的就是死亡的折磨,他们也仍然坚持对信仰的真诚,决不掩瞒自己作为法轮功的身份;而在长途跋涉的上述请中,不管在国内还是国外,也都只以静默练功的肢体表白他们内心的抗争,而不需要激荡口号的呐喊;当然,除此他们也要以宪法赋予的权利,散发传单和讯息网络,光盘,影带,以及各种传播媒体的工具,来揭穿江氏集体所刻意制造的各种栽赃嫁祸的谎言与血腥镇压的升级,而不是以牙还牙,以暴易暴。正如李洪志说的,只是他们已经“忍无可忍”,江泽民“邪恶的表现已经人性全无,正念无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轮功的迫害了”。这当然表明,法轮功群体也都是人,他们有讨回人性自由,还我公道的本能和权利;而强大力量的源泉,便在于法轮功人的纯净信仰。诚然,共产党“最后一个独裁者”,也有其坚持的“信仰”,这便是要以他们的“主义”征服“天理”,要以他们的“强权”扼杀人间的“人道”与“正义”。这便是法轮功与江泽民“善”与“恶”,“正”与“邪”之分,因而才会出现了全球法轮功如此松散的群体,也能扭成一团,放开脚步,走向社会,拥抱世界,不屈不挠地从弱势升至强势,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和平,自由,民主力量的同情,都落到了法轮功这一边。这是江氏集团无法估计,也无法理解的让他尽尝的恶果。

由此,江泽民也就慌了手脚,动抓西找也没能找到一个灭绝法轮功的突破口,反而在法轮功的日益顽强的和平抗争中陷入了进退维谷的死胡同。

如此上述,法轮功原是被何祚麻之流的帮凶定性为“属于封建迷信”的“伪科学”,而以行政命令宣布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镇压的。然后,才一方面由江泽民亲自赤膊上阵,前后两次(1999年10月及2001年9月)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和美国CBS电视网专访中,擅自横驾于道德法律之上,以口头定性或说“经过研究后,已认定法轮功是危害社会和人民的‘X教’”的,这当然依法无据;因而,才又在另一方面以政治层面升级入罪。于是,2001年6月,便索性授命新华通讯社自充“法官”,立即将法轮功宣布为“国际反华势力和台湾分裂势力颠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主权和社会主义,破坏国家统一的工具”和“反动政治组织”。这摆明就是要以无法无天来进行血腥的政治大镇压了。这就不能不迫使法轮功人必须也提升和平抗争的强度,以及抗争形式的多样化。同时,更逐渐深刻认识到,一切和平抗争,归根究底,不仅是维护自身信仰自由的抗争,还是为维护人间公义和基本人权真理的抗争;而“人权”,固然是民主政治斗争的一部分,更还是人类共同道德良知的一部分;因而,真诚的民主斗士,永远是法轮功的同情者和支持者,是相互凝结的为正义而抗争的力量。

(三) 以法斗法的法轮功

从一开始,“以法斗法”,便是法轮功人作为和平,理性抗争的一部分了。在这方面,他们积累了许多经验教训,加深了认识。大家知道,当初罗干以555号密令罗致法轮功罪名的时候,北京大学一位身为法轮功人,又是法律系知名教授,便率先主笔并获成员中135位社会名流上书江泽民和朱熔基,把罗干痛斥为背离国家宪法和法律规章明文的胡作非为;千喜年8月,更由众多法轮功学员具名,正式向最高检察院起诉了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三人。但这一切不仅无效,反而成为了他们更加疯狂镇压法轮功的把柄。因为,他们正以此诬为“盗窃国家机密”,而加重了对法轮功人的判刑入罪。更何况,“宪法”只是他们的门面装点,“定性”才是他们真格的“王法”。法轮功人由此认识到,要想在共产帝国统治下,以正常的法理,法据,斗胜他们钦定的“王法”,何异于与虎谋皮。

当然,此时法轮功人也看穿了,当他们日益面向社会,光明磊落地以法斗发,尤其走入了国际,拥抱了世界,法理的层面便更广阔了。显然,江泽民已更加陷入了恐慌,困窘,走投无路之中。“颠覆专政”的政治入罪,固无理据,更无法解决“X教”法源何在的问题。不管是1999年10月底,在9届人代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还是2001年6月,再由最高检,法两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应用法律分析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亡羊补牢,都未能也不敢明列法轮功为“X教组织”;在法源上,更迄今未能制定出一部<<反邪教法>>来。因而到了该年7月,官方还在说要“发动法律。司法和科学界相关人士,酝酿尽快制定出一部示范的”反“邪教法”,也束手无策,这就是邪不胜正的根本所在。

就在以法斗法的过程中,法轮功则逐渐熟悉了和学会运用了国际正义法理的力量,从被动的以法斗法,转而为主动的以法治江和以法制暴的重要阶段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既算共产帝国的浑世魔王,在今天世界自由,民主,人权的巨大压力下,也不能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签署了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法案。尽管他们也想极力加以掩盖扭曲,并从中弄虚作假的胡混,但在世界各国还有更多法律权威和正义力量援助下,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成功的法律功能。尤以去年美国众议院420位议员,以记名投票无一反对下通过的强烈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江氏集体)应该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在美国的外交官应该停止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的骚扰,并停止其向美国官员施压以使其拒绝和收回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支援”;否则,就要“诉诸于法律或将其驱逐出境”的188号决议案,给予江氏国家恐怖主义集体至为沉重的打击。

(四) 以法治江的法轮功

短短一年多来,以法治江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不仅原来镇压法轮功的嚣张气焰已在全球被着实地打了下去,而且已有包括江泽民在内的9名中共高级官员在不同的国家遭受了有效的起诉。这便是: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北京市委书记刘琪,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610办公室副主管丁关根,至高的作恶原凶江泽民,曾庆红,罗干,以及610办公室正管李岚清。他们被控受理的罪名,大都集中于侵害法轮功人权中的非法致死,酷刑,以及任意监禁和剥夺生存与信仰自由等反人类罪;其中,赵志飞,刘琪,夏德仁,还被旧金山联邦法官拒绝授予“外国元首赦免权”;因此,这些罪犯只要再踏进美国领土,即要被绳之以法,宣判刑期或追索赔偿和冻结他们在美国的财产。

而最为震撼世界的,则是去年10月18日,正当江泽民来美要抵达芝加哥访问前4天,便被一群法轮功成员及其家属,向伊利诺州北区联邦法庭对江泽民及其一手掌控的610办公室提出8大罪状,索赔17亿美元的集体民事诉讼。此8大罪状是:一,施加酷刑二,群体灭绝;三,剥夺生命的基本权力;四,剥夺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五,剥夺思想,精神和信仰的自由;六,违反国际人权保护法;七,违反美国公民权力的阴谋;八,构成了违反美国法典及外国侵权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当即获准立案受理。

这就不是开玩笑的了。尽管中国老百姓在严密的资讯封锁下一无所知,但中南海则惊慌失措了。江泽民立即勒令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此案的成立”。在启动外交游说的同时,甚至还放言要对白宫采取可能的报复手段。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门,也确实就此案向法庭提示了包括“元首享有主权赦免”及“审理此案将危机美国的对外关系”等三项内容的“简令”。但立即遭到了39位包括民主,共和等各党派资深国会议员,也向法庭面呈了一份<<关于起诉江泽民案的法律论点陈述>>书,痛斥行政部门损害了美国<<外国元首赦免法>>,<<外国侨民民事侵权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条文;还特鹛岢觯(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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