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9-30 07:47:00作者:
东京消息,13名受到侵华日军化学武器伤害的中国公民在日本索赔胜诉。据法新社报道,东京地方法院星期一对中国受害者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伤害事件要求日本赔偿案作出裁决,判处日本向13名中国原告作出总额约1点9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400万元的赔偿。
本东京地方法院今年5月在审理一起同类案件时,虽然认定中方原告受到侵华日军遗弃在中国境内的毒气弹的伤害,但法院以回收遗弃毒气弹工作十分困难为由,驳回原告的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