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7-14 18:26:00作者:
(中央社记者廖真翊北京十四日电)台籍干部陈国原在东莞被殴致死案,当时陪同陈国原的女友及将他送医的友人指控加害者偷袭、殴打陈国原,但是嫌犯接受讯问时却坚称只打了陈国原两三拳。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调查单位坚持解剖验尸,家属考量到对方在当地“是关系很好的人”,要求法医验尸时有公证人在场以昭公信。
现年三十二岁的台籍干部陈国原遭殴打致死案,目前胶着于“蓄意杀人”或“过失杀人”。受害者亲友指出,加害人李贺强“在南城区是有背景、关系很好的人”,所以陈国原遭殴打时,旁边的治安队不敢及时劝阻,甚至帮着吓斥陈国原友人,导致拖延近半小时才送医。
现年三十二岁的台籍干部陈国原遭殴打致死案,目前胶着于“蓄意杀人”或“过失杀人”。受害者亲友指出,加害人李贺强“在南城区是有背景、关系很好的人”,所以陈国原遭殴打时,旁边的治安队不敢及时劝阻,甚至帮着吓斥陈国原友人,导致拖延近半小时才送医。
由于伤势过重,十二日上午医院初步宣告陈国原“脑死”,并于隔天抢救无效、宣告死亡;根据院方开立的死亡证明,陈国原是因“重击致脑部挫伤”而死。
对于李贺强家属以“双方都喝了酒”推断肇事原因,受害者亲友感到相当不平,并质疑“喝醉了下手会那么重吗?才打两三拳就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打死吗?”
经过中间人交涉,双方家属明天将为此会面协商。
在中国大陆“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就有关系”的通则下,陈国原家属要求解剖过程中有公证人在场,他们同时期盼东莞警方秉公办案,不要让陈国原冤死。东莞台商协会由于未能获得市台办积极协助,决定将陈国原家属的请求作成书面,直接送到东莞市委及市政府,希望当地官方能积极重视台湾人在大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