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7-13 20:56:00作者:
潘汉年、扬帆冤案中,有一项骇人听闻的“罪状”:在上海“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3300多人”。
那么,这所谓的“三千三”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要从扬帆说起。1941年,他在盐城新四军军部军法处任代理处长。有一次,新四军政委刘少奇在军部对扬帆说:“孟尝君门下有三千食客,难道我们共产党不能养几个食客吗?”扬帆领会刘少奇指示的精神,是要他敢于和善于使社会上各种类型的人为我所用。
后来,顾准曾对扬帆说了一句玩笑话:“孟尝君有食客三千,老兄手下有多少食客?”扬帆也就顺口回答说:“我比孟尝君还多三百。”后来这句玩笑话就传开了。扬帆万万没有想到,几年后这竟然成为他被打成“反革命”的一条严重“罪状”。
解放初期,上海市公安局在扬帆的主持下,设立了社会处所属的外围性的组织--情报委员会,利用一批反正投诚的叛徒、特务担任情报员、联络员。后来在揭发批判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过程中,发现饶曾批准过上海市公安局利用一些叛徒、特务,认为这是严重问题,因而牵连到扬帆。
指责扬帆“重用、包庇和掩护了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达三千三百多人”。这“三千三百”显然不是真实的数字。1965年8月,扬帆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直到粉碎“四人帮”之后,冤案才得以平反昭雪。
摘自《上海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