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回报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事
美国家庭模式通常是为夫妻两个人定制的,三代同堂甚至四世同堂的现象在美国很少见。
在美国,子女18岁成年后就独立在外闯荡,或上学,或工作,他们宁愿租房或买房,也不愿与父母同住。他们认为,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也就是“个人隐私”,与父母同住是不可思议的。很多年轻人对中国父母长期和已婚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匪夷所思。美国的父母也丝毫没有将子女留在身边尽孝的念头,他们鼓励成年子女独立生活,认为子女一旦成家立业就理所当然地应该搬出去住。
但子女们搬出去住并不意味着弃父母而去,而是觉得回报父母的时候到了。不少美国家庭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如果回父母家居住超过一个月,则要付给父母房租、饭费。平时子女和父母外出共同就餐,侍者也会很自然地询问是否分开付账。美国人认为,生儿育女是自己的事,父母没有为子女当保姆的义务和习惯。如果麻烦父母帮忙带一天小孩,也应按照社会上的劳务费标准支付费用。
为父母奔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幸福
美国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是必尽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不过,美国的子女大都对父母很孝顺。
由于很多美国老人在年轻时就未雨绸缪,通过个人积蓄和投资收益、退休金以及社会保险收入等为自己的养老做了准备,尤其是美国自上个世纪30年代以来实施的社会福利制度使养老问题更加社会化,所以老人们大都不缺钱花。对于父母来说,子女能“常回家看看”就是他们莫大的精神安慰。美国的子女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在孝敬父母这方面,有些人选择每天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父母联络感情,有些则选择定期去看望父母,有时一周或半个月回去陪父母吃顿饭、聊聊天。当然,每天回去看望父母的也不少。
在休斯敦某养老院工作了14年的麦琪女士是一位地道的孝顺女,她的父母都年近80岁,父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母亲勉强伺候。麦琪是家中的长女,两个弟妹都住在外州,为方便照顾,她将父母从休斯敦郊外接到了城里,并在一家老年公寓为他们租了套房子。据麦琪介绍,父母每月的房租、医疗费、保姆费等算下来要6000美元,由于父亲有积蓄,也有养老金及各种保险,麦琪不需要为父母负责开销,她所能做的就是每周看望父母两三次。麦琪说,她每天都在为父母的身体操心,为他们的生活奔波,但她一点都不觉得苦,反倒觉得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幸福。她还说,在赡养老人方面,女儿承担着更重的担子。
20岁出头的黑人姑娘芭芭拉是家中最小的女儿,父母退休后收入不多,但能勉强糊口。芭芭拉每周回一次父母家,并坚持给父母生活费,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钱多钱少不重要,关键是表达孝心。”她的两个哥哥也定期给父母零花钱,不过数量不一。芭芭拉说,他们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约定各自的赡养义务,完全根据自己的能力看着办,即使不给也无所谓。
记者在休斯敦养老院采访时,正好遇到前来探视母亲的弗里德先生。他说,他每天都来看望母亲,他认为,维系母子之间的这份亲情,让父母永远不觉得孤单才是最大的孝顺。
婆媳见面是家里的一件大事
由于与父母分开居住,美国的婆媳之间吵架的机会不多。记者在与一些美国朋友的交往中也很少听到他们有婆媳关系难处的感慨,这一点与中国家庭非常不同。
记者的一位朋友几乎每周都回父母家看看,有时带上媳妇,有时只身前往,婆媳之间见面的机会本来就少,又怎么舍得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吵嘴呢。
记者在去年圣诞节收到一位美国朋友寄来的一份“大事记”和“全家福”。美国很多家庭有记大事记的习惯,每到圣诞节便将一年内家里发生的大事,如职位升迁、孩子上学、乔迁新居等记下来,同全家福照片一同分送给亲朋好友。这位朋友将她婆婆来家里住了10天也作为“大事记”写在里边,而且历数了她与婆婆之间发生的一切事情。尽管只有短短10天,但从朋友的记事中足见婆婆来家小住对他们来说是多么值得重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