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别国的妖魔化,无形间是爲自己遮丑。其实,同样的问题,即黑钱和地下经济,在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谓“地下经济”,指在政府监管之外,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其产值和收入均未计入政府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活动。国际上称之爲“经济黑洞”。通过地下经济获得的非法收入,称爲“黑钱”。
最近,国内一些媒体和机构,终于开始吞吞吐吐地披露一些内幕:
中国地下经济高达2000亿人民币,占国民经济2%;这类地下经济活动,包括贪污、受贿、走私、贩毒、诈骗、偷税漏税,等等;伴随着巨大规模的地下经济,是巨大规模的地下洗钱活动。《北京青年报》总结了黑钱的流向途径,包括:
一,流向境外。许多贪官污吏,以送子女出国留学或送家属出国观光爲名,转移赃款,并在境外投资置业,把在国内的非法所得,在他国合法化。事实的确如此,比如加拿大,在涌向该国的留学生潮中,人们就惊讶地发现,其中,不少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居住豪华,出手阔绰,甚至常常进出赌场,挥霍无度。使不少来自台湾、香港、新加坡的留学生,目瞪口呆,且相形见绌。望尘莫及,自愧弗如。
二,地下钱庄。在全国许多省市,地下钱庄活跃,以各种形式帮助黑钱持有者洗钱,组织他们从事各种金融投资,以达到“钱滚钱”的增值目的。
三,银行存款。一些黑钱持有者,直接将非法所得,存入银行,变成银行存款。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爲,长期以来,中国银行系统实行的是无记名存款制,黑钱持有者便能以不同户名,分批存入款项。这也恰恰能从另一个方面揭穿,中国银行储蓄增长率,总是大大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率的咄咄怪事。
四,转爲地上畸形消费和合法投资。在全国许多城乡,娱乐行业主要成了黑钱持有者的消费场所,这就是爲什么,在一些地方,每当一桩大型腐败案或走私案遭到查处之后,当地的娱乐业立即萧条。将非法收入转爲合法投资,是另一种形式。比如房地产业,之所以一再出现泡沫,与相关的地下经济活动不无干系。一些官匪勾结的黑势力,霸占一方,凡黑势力涉足的行业,所有其他人都“自动退出”,不敢与之竞争。如盘踞福建省顺昌县长达十余年的“徐氏”黑社会集团,以此手段,进入和霸占了当地服装、鞋帽、建筑、建材、运输、饮食、娱乐等十多个行业。
地下经济的兴旺,也部分地诠释了中国经济的表面繁荣和失业加剧的不对称怪像。
地下经济和黑钱泛滥,归根到底,源于体制问题。在多年前的俄罗斯,源于旧体制的后遗症;在当今中国,则是不折不扣的现行体制综合症。俄罗斯能够逐渐削弱和消除地下经济,基于其新型民主与法治制度的优势;中国地下经济的持续猖獗,和难以根除,在于中国面临着当权者固守现行制度,相关体制弊端因而难以根除的严峻现实。
--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