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3-06 00:30:00作者:
昨天,首例通过互联网举报涉嫌受贿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是原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后任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管理部副主任程绍志。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1998年,程绍志在担任河南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及本单位采购开采石油所需原料--聚丙烯酰胺招标小组组长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管理部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本单位进口聚丙烯酰胺招投标活动中多次为英国联合胶体有限公司代理商陈汉顺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谋取利益。
为此,被告人程绍志于2000年8月间,收受陈汉顺给予的存有81867美元的招商银行一卡通一张,被告人程绍志当日将该卡密码变更。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安排中国上海三琦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应星海做日本国际石油株式会社代理商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中介,为应谋取利益。1997年,程收受应星海3.2万美元,后被查获。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据了解,程是因一名海外留学生向市检二分院的网上举报而案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