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2-02 17:29:00作者:
深圳市中院于1月31日对5宗贩毒、运毒等毒品犯罪大案进行一审集中宣判,被告人郑邦祥等被判处死刑,杜志源等被判处死缓,另有数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35岁的香港居民郑邦祥(祖籍广东省潮阳市人)受香港毒贩“刘口水”(在逃)指使,在深圳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郑又联系香港贩毒分子“阿强”(在逃),由“阿强”指使香港人杜智源、杨来富在深圳接受或放出海洛因。2000年10月21日,杨到东莞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抓,警方从其住处搜获毒品海洛因165275克(165.275公斤)。
22日晚,警方在罗湖区抓获杜,并在其住处搜获摇头丸161粒(净重65克)。同日晚上9时许,警方又在罗湖区某酒店抓获另一名香港同案犯林沛文,当场缴获海洛因19300克(19.3公斤),及可卡因、摇头丸、自制左轮手枪一支,子弹等一批。晚上10时,郑邦祥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