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成都人意想不到的是,“巨贪”们倒下之后,在那个由权力和金钱织成的“黑窝”里,他们的儿子又浮出了水面: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之子刘川前不久因犯走私罪和行贿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副厅长郑道访之子郑勤也因大肆受贿被绳之以法。
交通厅正、副厅长双双被判死刑已经震动了巴蜀大地,他们的“公子”随后的落网,让人们开始思索一个问题:是谁给了厅长儿子那么多权利?
疯狂敛财以父亲的名义
成都《天府早报》记者郑蕾先后参加了审判父亲刘中山和儿子刘川的旁听,两次庭审虽然相隔数月,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眼光看到了某种巧合:“与同样沦为阶下囚的父亲一样,当刘川被押上法庭时,身上竟穿着一件与其父受审时几乎相同的灰色茄克衫,满脸沮丧地站在被告席上。”郑蕾还注意到,虽然只有31岁,但站在审判席上的刘川似乎已经有了一些花白的头发,显得十分苍老,再加上与父亲长得很像,恍如年轻的刘中山在接受审判。
由于刘川所在的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也同样被指控涉嫌走私,该公司的一位副总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受审,一同受审的还有公司原物资部经理郜祝龙。庭审中,3被告互相“推诿”罪责。郜祝龙的辩护律师辩称刘川的身份“特殊”,他说:“正是这种特殊的家庭背景和权力背景使刘川在整个走私事件中发挥了操纵、谋划的关键作用。”
检方的诉状称,1998年5月,四川澳星公路有限公司指派郜祝龙以企业自用名义,到成都海关办理了免税进口“沥青搅拌站”的指标。同年10月,又办理了免税进口“碎石机”的指标。此后,由郜祝龙具体经办,澳星公司于1998年6月、10月分别从广东湛江海关和上海吴淞海关,免税进口了一台德产“林太克”沥青搅拌站,和3台澳大利亚产“捷克斯”碎石机。
1998年7月,刘川分别敦促四川省××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孙某和四川省××工程总公司二公司总经理甘某,购买澳星公司免税进口的沥青搅拌站和碎石机。1998年8月25日,澳星公司以“澳川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售了1台澳产“捷克斯”碎石机给××建设集团;1998年9月18日,澳星公司将德产“林太克”沥青搅拌站出租给该集团,租期10年;1998年11月16日,澳星公司又将德产“捷克斯”颚破碎石机、锥破碎石机各1台出租给××工程总公司二公司,租期10年。经查,澳星公司在上述行为中共偷逃应缴关税442万元。
检方虽然没有明指刘川凭自己的身份办了这么大的事儿,但这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如果没有“特殊背景”,澳星公司何以轻松得到免税指标?又何以能在短时间内收回十年的“租赁费”?“特殊背景”当然是指厅长老子刘中山。
早在检方介入前,就有群众反映:刘川经常打着父亲的招牌到处要公路工程,或者是到处推销产品,据说,四川省内许多条公路上所用的监视器,都是刘川推销的。而澳星公司之所以聘刘川为副总经理,无非就是要利用刘川的“特殊背景”。
副厅全家只有一个人干净
作为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与他的老上级刘中山先后被判重刑,颇有戏剧性的是,郑勤也与“哥们儿”刘川落了个同样下场。
四川省检察院宣传处的李平给记者讲了个“正厅长儿子向副厅长儿子行贿”的细节:1994年,绵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报名参加108国道广北路D段工程投标未果。该公司副经理胡沛方找到省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陈昌礼帮忙,陈说这是大事,得找“上边”。恰巧胡的一位朋友认识刘川,胡就找到刘川请其帮助该公司,并以协议的形式承诺,中标后按工程造价的3%付给“中介费”。刘川即找该工程指挥长郑道访,在郑道访的直接关照下,绵阳市这家公司如愿获得合同。事后,刘川从胡某手中获得“中介费”39万元。为感谢郑道访,刘川从中拿出10万元现金通过郑道访之子郑勤送给郑道访,并说:“这是给你父亲的感谢费。”郑勤得到10万元后告诉了郑道访,郑予以默认。这一情节恰好构成了刘川的行贿罪和郑氏父子的受贿罪。郑道访是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的,检方对郑勤指控的罪名是共同受贿。
据说,同为厅长的儿子,郑勤与刘川相比,敛财的本事相差甚远,他虽然懂得拿父亲的权力去换钱,但至多只是收下钱后为别人跑跑腿、办办事。他文化程度不高,本事也不大,但是比较“讲义气”,只要你掏钱,就一定为你办事,郑道访受贿的300多万元中有一部分就是郑勤收下的。
被检方指控与郑道访共同受贿的还有郑道访的妻子。郑道访的案件被披露后,郑家“一家三口”同上审判席的故事成为成都人的谈资,社会上甚至流传着郑家“全军覆没”的说法。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郑勤并不是郑道访惟一的儿子,郑勤还有一个哥哥郑某。开始的时候检方因为工作的需要拘留了郑某,但专案组在调查时发现,郑某不仅与父亲、母亲、弟弟的犯罪行为无直接关联,有时还与他们做斗争。他曾拒绝入住父母给他买的房子,对弟弟的一些做法还多次提出劝诫,郑某周围的人都说他没有一点厅长“公子”的架子。
出生在同一个家庭,在相同的环境里成长,兄弟两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竟有如此大的差异,无疑对有些人提出的腐败“环境决定论”是一个否定。
突破“衙内”扯出“贪污链”
刘中山案、郑道访案、刘川案……2001年从年初到年尾,四川省的司法机关用了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终于结束了一系列腐败大案。这些大案表面看起来都是孤立的,不过细心的人还是能够从中看到,这些案件的主要案犯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他们多年苦心经营已经织就了一张大网,给侦破工作增加了难度。但检察机关还是从刘川、郑勤两位“公子”身上找到了突破口,用一位检察官的话说:“与他们老奸巨滑的父辈相比,‘公子’们还是嫩了点!”
刘中山在交通厅任了8年副厅长和8年厅长,在全国交通界也颇有影响。他有头脑,有才干,为四川的交通建设做出了很多贡献,曾被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也曾被推选参加副省长的竞选,他最为人称道的是,有人送给他100万元钱,他却让厅纪委和保卫处的人送了回去,据此,有人视他为清官。
令人费解的是,刘中山若是清官,怎么又有那么多的群众举报他?他的女儿、儿媳和孙子移居澳大利亚哪来那么多的钱?他的儿子刘川在交通行业内利用他的权力和影响做生意、介绍生意,从中大捞好处,他难道会不知情?
郑道访也是一位“重量级”人物:他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作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权威,还竞选过中科院工程院士……
面对检察机关摆出的大量事实,刘中山、郑道访曾拒不认罪,但检察机关还是在郑勤身上打开了突破口。郑勤一直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在看守所里他想的是:把情况说情楚了,就会尽快出去。正因为如此,检方从郑勤身上得到了郑道访犯罪的大量证据,郑道访又交代出了关键的行贿者刘川,从刘川身上又一举扯出了一条行贿受贿的“食物链”,在10天之内一连突破了该厅副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受贿大案要案10多件。
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这一系列大案的艰难曲折过程,足以拍一部20集的电视剧。比如,与刘中山共同贪污1000万的刘西荣是四川省的知名律师,曾做过省政府的法律顾问,既精通法律又有相当背景;再比如,一个重要案犯王某,曾是一位大人物的女婿,如果事前没离婚,恐怕很难动得了他,整个案件也很难进行下去。
想保老子只是枉费心机
在审讯中,刘川揽下了所有的责任,声称与父亲无关:一个包工头曾送给刘川25万元钱,刘川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提出要求,这个包工头在接受调查时也说给刘川的钱只是为了笼络他而做的“放长线钓大鱼”的准备;刘川以收取中介费为条件帮助绵阳的公司投标拿到了108国道广北路D段工程,并在事后将39万元中介费中的10万元行贿给了郑道访父子,期间,刘中山分别给郑道访和陈昌立都打过“招呼”电话,但是精明的刘中山却以帮助其他人的名义要求关照,刘川也咬定这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与父亲无关;刘中山拒收100万元的事,群众另有说法:刘川在澳星公司任副总经理时,刘中山打“招呼”让好几条高速公路修建工程都使用澳星公司提供的沥青,且定价额高,让澳星公司老板赚了大钱,刘川从中得到的好处难以估计。刘中山让厅纪委和保卫处的人退回澳星老板100万元的贿款,不过是“明拒小,暗收大”的“做秀”而已。
但不管刘川怎样为老子揽罪,突破口一开,所有的案件最终都真相大白了。
刘川的到案也颇像电影情节。刘中山被审查阶段,检方得知,刘川已经办好了出国的证照,他的妻子和儿子早就移居到了澳大利亚,他在窥测动向,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逃之夭夭。为此,省检察院调动了人称“追魂剑客”的泸州检察院副检察长钟长鸣。钟借参加“模范报告团”的名义率第一批人员来到成都,这一隐蔽行动轻易实现,断了刘川出逃的后路,使以后的侦破工作得以突破进展。
采访结束时,记者从成都市检察机关获悉:刘川虽然已经被判刑,但对他的犯罪侦察并没有结束,案情又有新进展,偷税案已经浮出水面,而且涉案金额比较大,目前正由公安机关侦察,关键证人已经被抓捕归案,即将起诉。刘川的命运究竟如何,还有待法律的判决。
刘川不都进去了吗?
“刘川长得很帅!”认识刘川的人几乎都有这样的印象,即使在庭审时显得很苍老和萎靡。
刘川年轻、有能力,还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家庭,他完全可以选择走一条光明之路,遗憾的是,他选择了自我毁灭。早在刘川未“出事”之前,成都就有人预言:刘川早晚要出事。因为刘川近些年在成都越来越“张扬”,最明显的就是,刘川频繁地换车和女人,奔驰、宝马换来换去,身边的女人也似走马灯一样。
其实,在成都近年查办的诸多腐败案中,刘川案并不算大案,但它造成的社会影响却远远大于其他腐败案。成都一位知名的企业家说:“刘川之流的横行,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有不公平的机制存在。我们一个企业辛辛苦苦一年的利润,还不如刘川一次不正当交易赚得多。这种现象不及早扼制,任其发展,人们对社会的公正、公平就会失去信心。”
采访途中,一位出租车司机指着一间门前停满豪华车的饭店对记者说:“这是成都最有档次的饭店之一,是××的儿子开的。他们就这么折腾,早晚也得进去!刘川不都进去了吗!?”清除腐败,民心所向,在这一点上,成都老百姓目光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