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新旧移民法解析

发表:2002-01-08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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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的全称是"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 "(IRPR)全文共200多页,里面很多东西我也要去认真仔细地研究分析。目前,我也只能就其中的一些问题谈谈看法。

12月17日公布的只是第一部分。另一部分将在明年2月公布。 此次公布的这一部分由两大块组成,第一块称作"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 STATEMENT",中文意思就是分析报告。其中对法律修改的部分作了说明,并分析了修改后产生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另一块就是法律的条款文本。

此次公布的是比较定型的文本。但还是有可能局部修改的。 移民局在发布了这次内容之后明确提出,希望社会各界对此文本提出意见,然后可能会根据社会的反映作出相应的修改。只要你对法案中的条例有不同看法,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你可以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给当局,也可以通过你所在地区的议员反映。加拿大是个民主国家,我建议读者充分发挥并实践我们的民主权力。

法案中讲得很清楚,正式的实施要从2002年6月28日开始。但其中的技术移民有关条例其实从12月17日起已经开始执行了。比较起来应该说技术移民方面的变化是比较大的。尤其新的评分方法比过去的有了非常大的改动,从条款的设置,分数的定位,以及录取分数线等都有根本性变化。新的评分法共设6个项目,具体如下:

1:年龄分,满分仍然是10分,仍是21-44岁,这一点没什么变化。这和早先人们预想的下调到35岁不一样。

2:教育分,满分为25分,这一点比过去的提高了很多。目的很明显,就是使受过高等教育的申请者获得更多的分数,从而提高移民质量。根据新法,学士学位可以获得20分,硕士和博士可以得25分。之间差5分之多,而老法学士和博士之间只差1分。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新法是在鼓励高学历。新法在强调学历的同时也注意到教育年限的问题。例如,它要求学士学历获得者要至少受过15年的正规教育,否则也不符合。这一点在保证质量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有些国家,学士学位一年就可以获得,他们的质量比起四年的学士学位显然要差很多。

3:语言能力分,满分20分,这也比过去提高了5分。同样,是英文和法文两种官方语言。但对于第一外语的评分给予侧重和加更多的分数。根据新法,第一语言的听说读写如果全部流利的话可达16分,但如达不到流利的话,但可以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可获8分。如果只是一般水平,沟通有困难,只能得零分。比起过去的移民法来说,对语言的要求显然是严格了。三个档次拉得很开,差一档就要差很多。而过去的英文是9,8,7,6,2,0几个档,只要你不是0分,都有机会。而根据新法,你如果达不到16分,只拿到8分的话,申请起来就很困难。 过去的评分通常是根据移民官在面试时的感觉来给分的,显然这不够客观。为解决这一点,新法第一次正式提出有可能授权给某一组织负责申请者外语水平的测试,例如托福或雅思之类的机构。具体实施的方法并没有明确,但是新法授权给移民部长,她可以决定此事。其实大家都知道,雅思考试这一试点已经在北京和香港实行两年了,证明还是行之有效的。估计如果采用这样的方法,更多的人将直接获得免除面试,从而使申请的速度加快。从这一点上看应该是好事。

4:工作经验分,满分是25分。评法是第一年10分,以后每年5分直至满分25分。也就是说,具备4年工作经验的即可获得满分。但在这里,新法设置了一个新的标准,就是说什么样的工作经验才被认可。前面说过,新的方法取消了过去的专业限制,其实也并不是完全取消,还是有些限制的,但比过去放宽了许多,据估计新法比旧法的专业认可至少放宽了一倍。哪些专业是新法认可的工作经验呢?共三类人。根据NATIONAL OCCUPATION CODES的定义,SKILL TYPE 0 和SKILL LEVEL A,SKILL LEVEL B 这三类人符合要求。很多人大概不清楚这是指什么,简单说就是指从事各类管理工作的人,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或者是获得两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人。

5:事先安排好的工作,满分是10分。这和过去没有变化。多年来,很多移民申请者,包括设在中国的一些中介公司,对此都并不十分清楚,以为加拿大有个公司出个证明表示愿意雇佣就行了。其实并不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这么说,这10分是非常难拿到的10分。这类工作通常是经过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审批并认可的工作,移民局才肯加这10分。而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要先保护本国的就业市场,一定要在加拿大招募不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它才能允许从外国雇人。所以,这类机会是微乎其微的。

6:适应能力分,满分是10分。从分数上看,同老法没什么区别。但在如何评分上确差别很大。过去的方法是全部由面试的移民官主观判断并决定这一分数。是非常主观的一种判分方法。对于申请者来说,也根本没有透明度可言。新法在这方面确实作了很大努力,把这方面的评分很具体化了。如: A, 配偶的教育水准,根据前面说的教育评分法,如果配偶可达10-15分,可加3分;如配偶能达20分,可加4分;如配偶可达25分,则可加5分。 B,在加拿大受过教育,如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在加拿大受过至少两年以上的大专教育,可加5分。C,在加拿大工作过,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在加拿大正式工作过1年,可加5分。D,有机会获得工作,申请人在申请时如能提供一个真实的雇主信表示愿意在他来到加拿大后提供工作给他,可以加5分。这和前面所说的有人力资源部特批的机会是两回事。但对于什么是真实的(BONA FIDE OFFER),以及如何证实是真的,并没有明确限定,这会给将来具体实施带来一些困难。 E,在加有亲属,本人或配偶在加有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或孙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叔叔姨母等,侄子外甥等,可加5分。这一点与过去没什么变化。

根据新法,6项加起来满分是100分,而目前提出的录取线是80分。目前并不清楚定这么高是出于什么动机。但总之,这一标准定得太高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人不会太多。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你就会明白这个分数定得多么不实际。

100分和80分之间只有20分,也就是说申请者只有20分可以"浪费"。其中10分的人力资源部认可的工作安排,前面讲了,比登天还难,所以,这10分就减掉了。还有10分可"浪费",多数人并不会法文,4分又没了。如果英文听说读写又不是全部流利,又有几分减掉。减来减去就只剩80分了。换句话说,你必须在其它所有各项目上全部拿满分才有可能成功。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符合呢?首先,你要有硕士以上的学历,你要有四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你的英文必须达到相当的水平。另外,你还要在加或有亲属,或工作学习过,或加拿大有工作等着你,等等。现在的问题是符合这样条件的人有多少?这些人中愿意申请加拿大移民的又有多少?

因此,这个录取线的制定显然会使得加拿大的技术移民在未来几年内急剧减少。就我所见,加拿大每年保证30万的移民目标将成为空谈。

值得留意的是,新法中还特意加了一个条款授权给移民部长:她或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这一录取线。目前,新法公布后,各方面对这一点反映都比较强烈,希望在明年6月28日实施时,移民部长能够适当下调录取线。即使目前不作调整,在不远的未来这个标准也会下降的,否则,加拿大根本无法满足每年30万移民的指标。

另一点请读者留意的是,新法和旧法都给移民官以一定的“录取”自主权。也就是说,在新的评分基础上,移民官可以根据自己的看法破格作出决定。在过去几年的案子中,有2.3%的案子中移民官行使了这个特权。而在这些案子中,移民局公布的数据表明,移民官批准的案子比拒绝的案子多出16倍。这是个好现象,希望在新法的实施中,移民官尽可能多运用他们的这个特权,使那些优秀的人才,但又不够80分的人能获得批准。不管怎样,我还是认为新法的80分录取线是个错误,必须修订,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移民官的自主权上。

还有一点值得提出。根据过去的规定,申请者要证明他有足够的资金带来加拿大以维持一段时间的生活。(通常是6个月的生活费),多少钱?没规定。但在新法中,这一点被具体化了。这在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具体方法是参照加拿大统计局公布的"年低收入基本标准"。举例说,三口之家需提供证明有27805加元,这样才符合条件。从钱数上来说,这一标准比过去提高了。这大概相当于12万人民币。这对中国的商业移民不算什么。但对普通两个知识分子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

另外,新法的实施步骤也是不公平的。根据规定,有三点。1,凡是12月17日后递交的申请,均按新法处理,这可以理解。2,凡是12月17日前递交并已经面试了的,仍按旧法处理。这也对。唯独第三条有问题,凡是12月17日前递交的,还没面试的,按新法处理。这就有些不公平了。这在过去的历史上还从没有先例。通常是新法实施之日起递交的申请按新法处理,之前递交的按旧法。按照这一条,多少申请人会被拒绝并白白缴纳了申请费。英文有这样一句成语,YOU CAN NOT CHANGE THE RULES IN THE GAME。用中文的意思就是,不可以在比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改变规则。此次新法的这个做法实在是有饽常情,目前这也是新法受批评最多的地方之一。

新法本月17号公布后,社会上各种反映都有。很多人对其中某些不足之出提出了中肯的批评。由于呼声比较强烈,移民部长卡普兰接收了多伦多星报采访。在谈到为什么提高了技术移民的标准,她的解释是,加拿大希望吸收全世界最聪明的和最好的人才来加拿大。

我认为,并不是只有拥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是最聪明的和最好的。这种评分方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举个例子,现在大家都知道,加拿大目前急需大量的注册护士,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卡普兰部长一定很清楚这一点。但在加拿大作一个护士是根本不需要硕士以上学位。新法在这方面是毫无作为的。在此我还想提一下,在移民部长的谈话中,她指责提出批评的人中很多是来自移民公司或移民律师,并说"他们是出自他们客户的利益,而不是国家的利益"。我个人觉得,部长女士的这种批评是片面的,带有偏见的,和不负责任的。作为政府部长,这样讲话是有损政府的形象。自由党政府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主张多元文化,主张开放移民政策,扩大移民份额的。而前改革党,现在的右翼联盟正相反。所以,如果这个法案是由他们提出来的,人们不会奇怪的。而出自自由党政府就使很多支持者感到失望。

  最后,我总结了一下对新法对移民可能带来正面和负面影响,供读者参考:

  正面: 1. 质量在提高。如果按照新法去筛选,能够获得批准的人显然都是非常优秀的人才。比起过去几年的新移民,总体质量是会提高的。 2. 申请速度将加快。由于新法中很多东西具体化了,免除面试的比例将增加,从而使审批的速度加快。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新法的"门坎"太高,使得申请人减少,这也会使整个的申请速度加快。 3. 透明度增加了。很多条款都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这使得申请者更有信心,使得官僚舞弊更加困难。

  负面: 1.最主要的是将使每年获得通过的申请者大为减少。现在加拿大每年的移民中有一半以上来自技术移民。技术移民的大幅度减少,这将使每年完成定额成为不可能。更进一步说,加拿大劳动力市场的不足将无法补充,经济发展将受到直接影响。 2.此次修改,由于强调了英文法文的水平,这无形中使得非英法语国家受到的损失最大。而过去的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国家,才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主要来源。英法语国家,如英美澳新等国的居民对移民加拿大的兴趣其实并不大。 3. 受影响最大的,首当其冲的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者。据移民局的统计,过去3年,中国大陆一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第一大户。这些移民的到来,为繁荣加拿大的经济和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的移民法将使中国大陆的移民申请数量急剧减少,因为符合这么高要求的实在太少了。因此,从这一角度讲,如果说新法是对中国申请者的一种歧视是有些过分,但起码是一种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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