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审“奇案” 港商被判向绑匪“还钱”

发表:2001-12-13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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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港人在广州遭内地人雇打手绑架,被迫签下一百一十万元的借据。绑匪持借据向河南省法院入状“索还欠款”获胜诉,法院强行拍卖港人在广州的房产。至日前广州警方破案,拘捕其中一名绑匪,这宗“奇案”才出现转机。河南省高等法院对本报表示,原审程序并无问题,既然有新证据,法院将根据被告申诉及新证据重新再审,“有错必纠”。这宗荒唐“奇案”的港人事主李杨,五十岁。因长期在内地从商,早年认识河南洛阳人孙明和,但双方并无生意往来。

■拒绝借钱招匪拳打刀砍

明报报道,去年六月,孙明和南下广州,称在洛阳与人合作做灵塔生意,向李杨借钱被拒。不过,李杨仍招待孙明和在广州的家中(天河南路天宝大厦一七○五号)留宿,并介绍他和赌客“德仔”相识。孙赌输钱,要求李杨代垫赌款,李杨拒绝,两人因此闹翻。

去年八月七日中午,孙再到李杨广州的家中。孙入屋后约十分钟,突然有人敲门,孙抢去开门,三个手持凶器的男子冲进来,其中一人当胸斩了李杨一刀,三人将李杨□绑起来。

李杨大骂孙“王八蛋、没良心”,孙说:“我急用钱,管不了那么多。”

在凶徒威胁下,李杨按孙明和要求写了三份“借据”,分别是“我李杨以做生意为名,骗了孙明和一百一十万元人民币”、“我借孙明和一百一十万元人民币去澳门赌钱输了”、“今借到孙明和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正,借期一个月”。事后,孙拿□最后那张“借据”入状法院起诉。

三匪撤走后,孙明和又打电话叫来广州男子汪亚礼,两人看押李杨,等李杨香港家人送钱。

次日清晨,孙汪二人未醒,李杨嘴上胶纸经汗水浸泡有所松动,听到楼梯有关门声,于是大喊“救命”。孙、汪惊醒跳起,痛殴李杨,用胶带把李杨嘴鼻封上,然后逃去。

李杨挣扎逃出跳入电梯,五楼福建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一女职员发现被□绑的李杨,失声大叫并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拍照、勘验,将李送到医院。

■河南法院不理穗警立案

去年八月十日,广州警方将该案列作“重大涉外刑事案”立案。不料,就在此时,孙明和却以“借据”,堂而皇之向河南洛阳市中级法院入状,要求法院判令李杨“归还借款”,而洛阳法院也应孙的要求,以“财产保全”名义查封了李杨在广州的房产。

这时李杨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洛阳法院的做法不仅李杨感到意外,广州警方也感意外。

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法院本应中止审理,将案件移交广州查处,但法院不理睬,并加快审理速度。

庭上,孙明和出具那张签署时间为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借据”,又称借款地点在洛阳。辩方则出具六月二十八日孙明和从广州飞郑州的机票,以示孙上述时间不可能在洛阳,但法院认为这“不能否定借条内容的真实有效性”,又指广州警方出具的报案证明与本案的借据“不存在必然联系”。

今年三月九日,法院一审结案,判绑匪孙明和胜诉。

■证供可疑绑匪仍获胜诉

到二审,孙改口称字条日期非借款时间,但具体哪天“忘记了”。二审法院对此不追究,不但确认一审“报案证明与借条不存在必然联系”的逻辑,又以“至今孙明和未受追究”、“审辩终结前被告仍未能提交广州公安局有关立案证明”等,维持原判。李杨输了。

直到今年七月八日,广州警方将参与绑架的汪亚礼拘捕归案,几近绝望的李杨才看到转机,但孙明和仍在洛阳逍遥法外。

今年八月底,洛阳中院强行拍卖李杨在广州的两处房产,原价一百五十万元的两处房产,仅拍卖得七十多万,尚欠四十多万,因此李杨还要四处躲避法院“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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