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2600万逃亡4年 国航“硕鼠”北京受审

发表:2001-11-20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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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2400余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的原国航财务处成本二科副科长杨宁,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今天北京二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杨宁于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间,利用担任国航机务处会计师主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假发票、假凭证平帐的手段,将自己挪用给其他单位的2428万元贪污。同时在1993年6月,擅自挪用公款200万元给其担任财务部部长的北京一科技开发公司使用,至今没有归还。

  杨宁案发于1996年,源于国航纪委追查一辆来路不明的富康车时问到了杨宁,做贼心虚的杨宁于是仓皇出逃,在重庆隐姓埋名达四年之久。但由于忍受不了对女儿的思念和孤独、惊恐的折磨,于今年春节前,悄然返回北京家中,被朝阳警方于除夕拘留,随后移交给朝阳检察院,杨宁成为今年开始的检察、公安联手网上追逃专项斗争中第一个落网的职务犯罪分子。

  其实,杨宁贪污手段非常简单。1992年,由于经不住本单位一名辞职同事的苦苦相求,将一张200万元的支票给了这名以前的同事,但这位同事却迟迟不还,并说,还要再借,否则先借的钱也还不了。杨宁只好又一次借给这位同事公款。如此,仅几个月时间,杨宁竟分8次借给这位同事1400万元,但到年底要对帐时,巨额亏空让杨宁坐立不安。正好,国外公司打过来的一笔购买航材的回扣款到了,于是杨宁用这笔款填补了亏空,还涨出691万元,杨宁索性将涨出的款项转到别的帐户。之后,杨宁还将挪用的另外几家公司的330余万元用假发票平帐。但杨宁作案之后竟一直未被发现,甚至还得到了提拔重用。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比重大

  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 据本市检察机关统计,去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61件,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就达544件。

  杨宁这样的基层干部无人监控,不少国有企业的高级干部的权力更不易于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也是国有企业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据本市检察机关日前公布的16件2000年以来查办的大要案中,81%为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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