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破‘五诫’

作者:邱是 发表:2001-08-17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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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九九八年某刊物报导,一位四十年代曾与朱镕基同窗的老友蒙,从传媒上得知朱镕基当上副总理后,写信“叙叙同学之谊”,不意接到回信,后来又接见了他。改革开放之后,这位老教师生活改善,在家乡建起新屋,高兴之余,函请现任总理的朱镕基给“题几个字”,以便“满屋生辉”。朱总理随即回信说:“开元兄:…:我一不怕您借钱,二不怕你求职,就怕你找我题字,因为我有‘五诫’,此其一也……”

当时报刊多有引述,并有刊出覆信影印件者。从影印件看,总理的书法虽非上乘,但颇拿得出手,比起一般号称书法家者,绝不逊色。他竞把题字列入“五诫”,实在是过于严格律己了。读者皆不以为然。当时不知是朱镕基居高位之后定下的规炬,还是传煤有意渲染?

今见《湖南日报》七月五日报导,长沙市杨开慧烈士百周年诞辰纪念活动筹备小组办公室日前收到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题词:“杨开慧烈士百年诞辰纪念:骄杨丽质,英烈忠魂。”报导称,今年十一月四日是毛泽东夫人杨开慧烈士牺牲七十周年纪念日,十一月六日是她诞生百年纪念日,长沙市将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目前正加紧修缮板仓开慧故居……国务院总理朱镕基闻讯后,欣然题词,并托杨开慧烈士的亲属邵华转交家乡人民。如此说来,朱总理是破例不再坚持“五诫”之一了。倘非事出有因,难免给人以厚此薄彼之印象。为甚么家乡人不求那一贯当仁不让、乐此不疲的中央领导人题词,而偏要国务院总理来破诫呢?后者岂不虑有“掠美”之嫌?

或曰,同窗之谊乃私交。纪念先烈为党国大事,岂可同日而语,相提并论!愚意以为,题字也罢,题词也罢,无非是一种表现形武,不必过于较真。私谊也好,公事也好,应当一视同仁。古代许多居高位的善书者,并不吝于赐人以墨宝。如果把名人题字看作是一种待遇,一种规格,则效果难免适得其反。长城并不因其没有历代帝王的题字而减色,故宫也不因处处御笔而增辉。(开放杂志)

二OO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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