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8-06 15:53:00作者:
因大陆墓穴和骨灰穴炒卖火爆,引发人大通过议案。8月3日,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修正案,其中新增加的第22条规定:“公墓应当凭火化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出租墓穴和骨灰格位,禁止出租寿穴。承租人不得转让墓穴和骨灰格位。禁止利用墓穴和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
此外,修改后的《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还规定:“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死亡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经遗体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遗体存放单位不得放行。”
呜呼哀哉,大陆墓穴和骨灰穴炒卖火爆不过是末时心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