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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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出发点不错。
    但到最后还是会走样。
    游戏里有光明、黑暗的阵营之分。
    而GCD,就是属于黑暗、混乱的阵营。
    本身见不得光,内部窝里斗,完全不靠法制。
    完全体现了黑暗、混乱的本质。
    而你提出的,是一种“秩序”,这是与GCD本质相对立的。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秩序。
    试想:如果新闻有秩序了、如果商业有秩序了、如果法律有秩序了……
    任何一个方面,达成了真正的“秩序”,那么都会威胁到GCD的统治,这是其本质所决定的。
    但在这过程中,政府,必然要出面的。而“黑暗”,是见不得光的。君不见最近诸多官场黑暗?每有接触,必然暴露其邪恶本质,人们也就认识的更加清楚。
    不仅是律师法,任何时候,只要要求秩序、透明,这都为埋葬GCD付出了一点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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