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憲法中的謊言與欺騙(圖)

作者:春生 發表:2025-07-19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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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二全國代表十次大會閉幕式上,前國家主席胡錦濤(中)被架離會場。(圖片來源: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5年7月19日訊】(本文轉載自議報)2012年12月底,《共識網》發表了包括張千帆、賀衛方、胡星斗在內的70多位中國學者聯名推出的《改革共識倡議書》,提出「推進依憲執政、落實選舉民主、尊重表達自由、深化市場經濟、實現司法獨立、保障憲法效力」六點改革主張,作為中國公民所認同的改革共識。筆者對倡議書基本上是認同的,但是對「保障憲法效力」表示異議。

「只要認真對待憲法,依憲執政、選舉民主、表達自由、市場經濟、司法獨立本來自然會得到落實。然而,由於憲法實施機制不完善等原因,現行憲法規定長期得不到有效落實,以至憲法從‘國家的根本法’蛻變為不管用的‘門面’,未能發揮憲法序言所期許的‘最高的法律效力’。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完善憲法實施機制,讓憲法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對保障公民權利、監督國家權力發揮有效作用。事實上,體制改革的根本正在於落實現行憲法的各項規定。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憲法頒布30週年大會上特別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1)

讀到此處,筆者想到的是,習近平之所以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因為他是中共黨頭,深知中國憲法是中共黨治憲法,其目的是維持中共獨裁統治,自然要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為什麼改革派學者們也跟隨著提出「由於憲法實施機制不完善等原因,現行憲法規定長期得不到有效落實,—體制改革的根本正在於落實現行憲法的各項規定」呢?

筆者要問的是,學者們思考過「憲法實施機制不完善的原因是什麼嗎」?當時,筆者寫了一組文章,指出憲法是國家基本法,憲法制定權來自其全體公民;中國憲法是握有槍桿子的中國共產黨制定的,強迫中國人接受的偽憲法;中國憲法充滿了謊言,藉以欺騙中國人服從中國共產黨統治。憲法中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及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等等條款全部是畫餅。中國共產黨唯一在意的是它的統治權力。這是憲法規定長期得不到有效落實的根本原因。筆者強調,中國必須首先制憲(或先修憲,後制憲),廢除中共惡法,並提出了「關於制定中國憲法的建議」。

當時,筆者想要投稿《共識網》,後考慮到《共識網》不一定會採用,採用了也許會給《共識網》帶來麻煩,便將此組文章放下了。這一放就是八年多。2021年初,筆者通過國外的朋友在國外雜誌上發表了《制憲系列文章》,共22篇。有的朋友曾經美譽為新的《零八憲章》。

近日,筆者閱讀了《張千帆|我的憲政思想——六十小結》一文。此文是張千帆為其60生日於2024年1月所寫。

文中,張千帆教授依然堅持:「中國憲政的癥結在行憲而非制憲:不在於再製定一部漂亮的憲法,而在於落實目前這部有缺陷的憲法。「(2)

筆者很不以為然。如果說十幾年前不提製憲,而強調「必須完善憲法實施機制「,這是由於當時尚有「完善憲法實施機制」的微渺希望,那麼經歷了習近平推行的共黨高於憲法,黨魁大於國家的惡政之後,花甲之年的張教授竟然提出」中國憲政的癥結在行憲而非制憲「之見解,令筆者十分不解。中國憲法僅僅是有缺陷嗎?認真刨析中國憲法,就可以發現其充滿了謊言與欺騙,是一部名副其實的惡法。

更值得商榷的是《六十小結》裡的這一段話:「鑒於中外歷史和當代教訓,我主張議會制,因為民選議會是民意代表、法治源頭。議會制下的立法、行政、司法職能更加清晰,更有利於民主和法治。—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現行憲法是不錯的,因為它和英國西敏寺體制一樣,都是議會制。雖然憲法文本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有什麼能比憲法第34條(選舉權)、35條(言論自由)、36條(宗教信仰自由)更重要呢?這三條沒有得到落實,總不能說憲法規定得不好,是不是?如果選舉權用好了,哪怕只是選舉縣鄉兩級基層人大,加上積極行使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那麼中國基本上就是英國「。(3)

中國實行的是議會制嗎?表面上看,中國的人大是最高權力機關。然而,英國的議會議員是民選的,民選議會是民意代表。中國的人大代表不是民選的,而是中國共產黨內定的,雖然也走個所謂選舉的程序。因此,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不是民意代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與英國議會也不能相提並論,中國是一黨專制,跟民主世界的「議會制」是兩碼事。

中國憲法的第34條(選舉權)、35條(言論自由)、36條(宗教信仰自由)為什麼沒有得到落實?

在民主國家,選舉權、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是重要的。在中共黨國,對於中國共產黨來說,什麼比得上維護中共統治更重要的呢?選舉權、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有害於中共統治。中共是不可能落實這三條的。之所以中國憲法中包含34條(選舉權)、35條(言論自由)、36條(宗教信仰自由),為的是欺騙中國百姓!

中共黨治憲法是圍繞著加強鞏固中共獨裁統治而設計制定的,其中充滿了謊言和欺騙。如果全面揭露中共憲法的謊言與欺騙,筆者恐怕要寫成一本書。本文筆者只以中國憲法第一章總綱中的第一條、第二條和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的第三十四條、三十五條、三十六條為例,揭露中國憲法的謊言和欺騙。希望全面瞭解中國憲法謊言與欺騙內容的讀者,請上《必應》網查閱春生《制憲系列文章》。

憲法正文中的謊言與欺騙

(一)工人階級不是中國的領導階級

第一章總綱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中國憲法將「工人階級領導」寫入憲法正文,這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大謊言。工人階級不是中國的領導階級。

《中國共產黨章程》開言道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國共產黨將自己定位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目的是證明其政權的合法性,達成欺騙中國人的目的。既然,中國憲法規定,中國是工人階級是領導的,那麼,作為「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的中國共產黨,必然是領導中國的政黨。因此,中國憲法第一條赤裸裸地宣稱,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翻開世界歷史,我們就會發現無論在最先出現工人階級的歐洲、美國,還是在今日中國,工人階級從來不是領導階級。

中國共產黨之所以將工人階級定為中國的領導階級,其原因在於對工人階級總體的政治判斷。馬克思主義政黨認為,工人階級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

歷史事實是這樣嗎?

我們來看一看工人階級的產生和他們的社會作用。

簡單講,科技型企業家啟動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工業革命催生了工業時代,工業時代催生了工人階級。工人階級在社會發展中僅僅發揮著「生產」的作用,不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

科技型企業家啟動了工業革命

自18世紀60年代始,英國的棉紡織行業中出現了一系列重要發明,英國人哈格裡夫斯發明瞭珍妮紡紗機,英國人瓦特改良了蒸汽機,機器生產逐步取代了手工勞動。機器的發明從棉紡織行業擴展到其他行業,美國人富爾頓製成了以蒸汽為動力的汽船,英國人史蒂芬遜發明瞭蒸汽機車。第一次工業革命出現了。

19世紀60年代後期,維爾納.馮.西門子發明瞭發電機,卡爾.本茨研製成功了單缸汽油發動機,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發明瞭電話,第二次工業革命開始了。

第一次工業革命後,產生了機器製造業(蒸汽機)、鐵路(蒸汽火車)、輪船業(蒸汽輪船)等新產業。隨著工業生產中機器生產逐漸取代手工操作,傳統的手工工場已經無法適應機器生產的需要。為了更好地利用機器進行生產,提高效率,一種新型的生產組織形式—工廠出現了。第一次工業革命使得工廠取代了手工工場,機器代替了手工勞動,工業企業家出現了,工人階級隨之出現。

第二次工業革命後,又產生了鋼鐵工業、汽車工業、石油工業、電力工業、電氣製造業、航空業、化學工業等新的產業。企業家階級和工人階級前所未有地壯大起來了。英、美、法、德、日本等國家已經成為發達的工業國家。科技人員和企業家階級成為國家工業經濟的推動者和組織者,工人階級則成為國家工業經濟的生產者。

歷史告訴我們,沒有科技型企業家就沒有工業革命,沒有工業革命就沒有工業時代,沒有工業時代就不會出現工人階級。一批科技型企業家啟動了第一次工業革命和第二次工業革命。隨著科學的發展而湧現出來的科學家、科技人員,不斷地發現新知識,發明新技術、新設備,創造新產品,企業家不斷地應用新技術、新設備組織生產新產品,推動著工業時代的發展和促進人類社會的繁榮。科技人員和企業家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工人階級不是發明者,不是組織者,而是生產者。工人階級不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

名義上的領導階級

自建國伊始,中國共產黨就將全體國民分為兩大階級:幹部和群眾。凡是軍隊、政府機關中擔任領導職務或管理職務的公職人員被稱之為幹部,而其他人員一律是群眾。

這些掌握著國家權力的幹部對中國國民實施政治、經濟和思想統治。他們按級別享受著特殊待遇。即便在1960年災荒年代,廣大群眾餓著肚子,幾千萬人被餓死,而幹部們依然可以根據級別享受著鮮肉、雞蛋、白糖和香菸的待遇。時至今日,中國共產黨高級幹部依然享受著終身制待遇。

在政治上,中國工人階級沒有組織自己工會的權利。在經濟上,毛澤東執政期間,工人階級也沒有選擇工作的權利,實際上是圈在工廠裡聽話的工具,叫你幹啥就幹啥。20世紀90年代,政府為了「減員增效」,開始迫使工人下崗,工人毫無選擇的權利,只得被迫下崗。從1978年至今,工人階級依然毫無任何實質性政治權利。

已故學者陸學藝在《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中,提出了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組織資源、經濟資源、文化資源的佔有情況為劃分標準,將當代中國社會劃分為十個社會階層。第一個階層是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也就是具有實際行政職權的中國共產黨幹部階層。產業工人則是中國社會的第八層。身為第八層的工人階級怎麼可能是領導階級呢?中國共產黨幹部階層才是真正的領導階級。中國百姓習慣地稱呼他們「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存在「主權在民」,而是「主權在黨」。工人階級對國家的領導,必須通過共產黨來實現,也只有通過共產黨才能實現。中國工人階級只是名義上的領導階級,中國共產黨是實際的領導階級。

民主社會不存在領導階級

現代民主社會,從社會服務角度,整個社會形成了一個公共產品服務、私人產品服務的社會服務網路。提供社會服務的人群形成了不同的階層,他們之間的關係是服務關係,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作為提供公共產品的政府,是一個為國民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不是領導機構。政府成員不是領導者,是公共產品提供者。

現代民主工業社會,從價值角度,整個社會形成了一個知識能力價值鏈。在企業組織中,科研人員發現、開發新的價值(產品),企業家組織經營新的價值(產品)。科研人員和企業家位於知識能力價值鏈的上端;工人的職能是在企業家的組織下生產出科研人員研發的新產品,位於整個知識能力價值鏈的下端。在現代民主社會中,科技人員和企業家是知識能力價值鏈的主導階層,工人階級則是輔助階層。

終上所述,從誕生到現在,工人階級從來不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中國的工人階級,沒有政治權利,處於中國社會的第八層,除了在憲法這張紙上,他們從來沒有實際領導過中國。

中國憲法總綱第一條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這是中國共產黨掩蓋其政權非法性的謊言。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不屬於人民

第一章總綱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在中國憲法總綱第二條中包含兩個謊言:

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事實告訴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不屬於「人民「,而是屬於中國共產黨。

其二,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事實告訴我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是橡皮圖章,實際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各級中國共產黨組織。

我們看一看,中國共產黨頭子毛澤東過去是如何說的,鄧小平是如何說的,習近平現在是如何說的,以及中國共產黨黨章和中國憲法是如何表述的,中國共產黨實際上又是如何做的,就可以證實,中國共產黨貪婪地霸佔著中國的一切權力。

中國共產黨頭子、黨章和憲法的相關表述

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說過:

「工、農、商、學、兵、政、黨這七個方面,黨是領導一切的。黨要領導工業、農業、商業、文化教育、軍隊和政府」。(4)

鄧小平說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越性在哪裡?就在四個堅持。四個堅持集中體現在黨的領導」。(5)

習近平說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中國共產黨是國家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保證。東西南北中,黨政軍民學,黨是領導一切的。全國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要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萬眾一心向前進」。(6)

中國共產黨黨章宣稱:「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大會同意把這一重大政治原則寫入黨章,這有利於增強全黨黨的意識,實現全黨思想上統一、政治上團結、行動上一致,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確保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提供根本政治保證。」(7)

2018年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總綱第一條加入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中國共產黨的幾個頭子的說法、中國共產黨黨章的表述,以及總綱第一條的規定,與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自相矛盾的。任何說謊者總將會自我暴露!

中國共產黨統治著中國的角角落落

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包括: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等。

中國共產黨地方各級委員會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地區、盟和自治州的共黨委員會(簡稱「省委」、「區委」、「市委」、地委、盟委、州委等),以及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共產黨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包括: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要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中國共產黨黨組包括:國家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局、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團體等單位,一般設立黨組,由行政正職領導兼任黨組書記。各級公安機關均設立黨委,外交部及駐外使領館設立黨委,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正職領導負責制」。

中國共產黨中央統治著全中國,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黨的地方委員會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地方政府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本地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實行全面領導,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全面負責。(2015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黨組是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在本單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2015年6月16日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中國共產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中國共產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其職責是,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中的重大問題向中國共產黨中央請示報告;保證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決策的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至今仍然沒有實現普選的承諾,人大代表不是中國民眾選舉產生的。中國人大代表存在:黨員代表多、非黨員代表少,幹部代表多、群眾代表少的問題。退休金雙軌制和官員財產難以公開,長期得不到解決,根本原因在於中國人大中大都是中國共產黨官員。因此,中國人大代表沒有代表性,沒有主體性和獨立性。由此可以證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不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權力機關,實際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和各級中國共產黨組織。

中國共產黨不僅牢牢掌握了各級政府,也控制了所有「群眾」組織,工、青、婦組織及合作社、學校、報紙。是以,全體國民(無論是黨員還是非黨員)都無一例外地必須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指示。中國成了中國共產黨的「黨天下」。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的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政府是黨政府,軍隊是黨軍隊,經濟是黨經濟,文化是黨文化。中國共產黨牢牢地掌握著中國的一切權力。

中國憲法第一章總綱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這是中國共產黨的兩個徹頭徹尾的謊言,其目的是為了掩蓋中國共產黨大權獨攬統治中國的真相。

(三)中國百姓沒有選舉權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這是謊言!

筆者已近耄耋之年,平生僅參加過一次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人員給每位投票人一張由中國共產黨組織內定的人大代表候選人名單,讓我們從中選擇。筆者將名單仍在地上,從此拒絕參加所謂的人大代表選舉。大多數中國百姓沒有見過選票。一屆又一屆的參選基層人大代表的「獨立參選人」,不僅幾乎全軍覆沒,而且很多人都遭到了政府的嚴厲打壓。從中央到地方,中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不是民選的,而是中國共產黨內定的,中國百姓根本沒有選舉權!

(四)中國沒有言論自由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這是謊言!

我們不會忘記,1957年,中國共產黨發動的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殘酷壓制言論自由的反右運動!。我們不會忘記,2016年7月,《炎黃春秋》被吞併,10月,《共識網》被關閉!我們不會忘記許志永、許章潤和任志強因言論自由而遭受中共迫害!

中國連續6年是全球囚禁作家最多的國家。2024年118名作家被囚。

中國的網路自由程度全球倒數第一。

(五)中國沒有信仰自由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這是謊言

2015年5月,習近平在統戰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論及宗教政策時說:「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2016年4月24日,《人民日報》報導,習近平出席宗教工作會議,強調中國要堅持由中共領導宗教,自主自辦,堅決抵禦境外利用宗教滲透中國,防範宗教極端思想侵害。2018年4月,中國政府下令宗教要「中國化」、「媒體、宗教、企業都要姓黨姓」。

8月27日,河南嵩山少林寺在方丈釋永信率領下,舉行寺院1523年以來的首次五星紅旗升旗儀式。

在新疆,中國共產黨政府嚴厲控管伊斯蘭教,持續打壓,已將數十萬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和其他穆斯林關進了拘禁營。被關押的人要接受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思想灌輸和訊問,迫使他們忠於中國共產黨。

在西藏,中國共產黨強迫藏族民眾與達賴喇嘛劃清界限,要求藏族民眾「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中國共產黨在青藏高原的許多寺庵裡,進行「愛國主義再教育」活動,強迫僧尼參加「法制教育」,要求僧尼忠於政府認可的班禪喇嘛,學習普通話以及讚美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材料。近年來,有幾百名藏人因涉及宗教行動或意見表達遭拘禁,近百人被判處徒刑,每年都有人在被警方拘押期間喪生。

中國基督徒的人數近億,與共產黨員的人數接近,基督教成為在共產黨控制之外的中國最大的社會組織,深為中國共產黨所恐懼。為此,中國共產黨政府殘酷打擊基督教,強拆十字架、教堂,更利用社會福利脅迫低收入教徒放棄信仰。中國的家庭教會遭遇到大規模的清查和取締。

無法落實的三組合

《六十小結》裡強調:我的三個「特色組合」中,第一個是「言論自由的原教旨主義」,第二個是「選舉中心主義」,第三個是「議會優先主義」(8)。

他斷言:「‘治大國如烹小鮮’,治國確實如同炒菜。有了‘言論自由的原教旨主義’、‘選舉中心主義’和‘議會優先主義’這三道‘菜’,充分落實思想、信仰、言論自由,通過規範的週期性選舉讓立法者對選民負責,再讓議會制定出‘讓人民滿意’的立法並監督實施,這樣的國家想搞砸都難。」(9)

但實際上,在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體制之下,這三個「特色組合」在當下憲法之下是三句空話,沒有落實的空間,一個也行不通。

張千帆教授認為,中國現行憲法是不錯的,只需踐行憲法即可。筆者認為憲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既有表面上的人民主權和公民自由等條款,也有實質上強化一黨專制的條款。由於任何獨裁者最看重的都是自己的權力,所以這些互相衝突的條款中,只有強調中共領導權或者說控制權的條款才是中共竭力要落實的,而那些妨礙中共行使獨裁權的民權方面的規定自然就只能淪為擺設,其實從其制定的那天起,就是為了掩蓋中共獨裁統治而寫的謊言。

註釋

(1)張千帆等:《改革共識倡議書》,《共識網》2012年。

(2)《張千帆|我的憲政思想——六十小結》,《中國民主季刊.》2025年。

(3)同上。

(4)羅平漢:《「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的由來與發展》,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20年。

(5)項國蘭:《中國共產黨的世界觀》,紅色文化網2020年。

(6)習近平:《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求是》2020年。

(7)《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的決議》,新華社2017。

(8)《張千帆|我的憲政思想——六十小結》,《中國民主季刊.》2025年。

(9)同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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