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敢舉報江青和葉群 這2個女人膽大包天(組圖)


林伯渠和妻子朱明
給江青寫匿名信件的是林伯渠的妻子朱明,事發後自殺。圖為林伯渠和朱明。(網絡圖片)

1953年12月27日,毛澤東江青南巡,在杭州西湖邊上住了70多天。來年3月14日毛離開杭州,江青繼續滯留西湖。3月下旬,她收到一封從上海發出的匿名信。拆開一看,信件內容是有關她1930年代在上海做演員時的一段風流韻事,其中還涉及她被捕變節的歷史問題。來龍去脈,說得清清楚楚;具體細節,講得明明白白。

這讓江青大為惱火,立即找來浙江省公安廳廳長王芳,要他著手迅速破案。

因寫信人深知江青30年代的歷史及黨內高層情況,江青推斷這人必是黨內高幹或文化界名人,或是他們的夫人。

舉報江青生活作風的匿名信

江青同王芳談了一個上午,說自己青年時期就是一個追求進步、意志堅強的革命者,現在有人誣陷她,是別有用心。江青還把匿名信遞給王芳,王芳只掃了一眼就不再往下看了。江青滿臉嚴肅地說:「你不看誰看?這是一封反革命匿名信,你公安廳長看清楚了,你要給我破案。有人編造謊言誣陷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矛頭實際上是針對主席的。」

這麼一上綱,性質就嚴重了。但在王芳的理解,寫信人揭江青老底,戳她傷疤,是看不慣她身為第一夫人的驕橫作風,目的在提醒她識相一點,不要小人得志張狂。

但江青卻從匿名信中看到了更大的威脅,她30年代在上海的那段經歷,有許多是見不得人的秘密,決不能任其擴散,必須扼殺在搖籃,一查到底。等回到北京,江青立即將匿名信的事報告了毛,說這是一起性質嚴重的反革命案件,要公安機關立即組織偵破。毛認為沒這麼嚴重,可能是江青工作不虛心,得罪什麼人了,讓人不滿引起的。

當時,正好發生「高饒事件」,江青於是將匿名信和那場鬥爭聯繫起來,認為兩件事不是孤立的,絕非同志之間的不滿和泄私憤,而是一個陰謀,有其政治目的。毛後來沒有再說反對意見,等於是默認了。

隨即,在江青的催迫下,公安部開始著手調查,將這一事件編列為「18號案」。

由於匿名信信封上印有「華東文委」字樣,江青要公安部門將偵查重點放在上海的黨政部門與文藝界。為此,華東局在上海召開會議,會議確定,「18號案件」由公安部部長羅瑞卿負總責,上海方面由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黃赤波負責,浙江方面由王芳負責,重點審查對象放在30年代曾在上海文藝界工作過的人員身上。

偵破工作在非常保密的情況下展開。專案組先後收集了800多人的筆跡進行鑑定,將所有與匿名信筆跡相似而又對江青不滿的人列為偵查對象,僅案件的卷宗就有五六包之多。偵查範圍包括江青過去房東家的女傭人秦桂貞,她瞭解江青20世紀30年代的歷史;東海艦隊司令員陶勇的夫人朱嵐,曾說過對江青不滿的話,也都列為懷疑對象。

受偵查時間最長的是上海市文化局局長賴少其的妻子曾菲。

賴少其在上海市第一屆黨代會上提過一個議案,要求組織上對賀子珍的生活給予照顧。其妻曾菲與賀子珍關係密切,對賀子珍的處境很是同情,對毛澤東1952年在上海沒有與賀子珍女兒李敏見面一事頗有微詞。而且,賴少其又恰好是在華東文委工作!

偵查人員找來曾菲的筆跡,經過鑑定,曾菲的筆跡竟然與匿名信的筆跡很相似!這下,大家都以為案子要破了。沒想到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疑點逐一排除,案件再次進入僵局。

案件久拖不破,讓江青很不滿意,但又無可奈何。一直拖到第七個年頭,才意外發現了匿名信件的主人。這個人叫朱明,她是自己冒出來的。

關於朱明,恐怕沒幾個人知道。但她的丈夫林伯渠卻是延安五老之一,曾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49年共和國成立,林伯渠是中央政府秘書長,開國大典就是他親自主持的。

1960年5月29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林伯渠病逝,比丈夫小33歲的妻子朱明,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傷心欲絕,後來才漸漸平復。第二年初,她申請去南方休養,回來後便著手整理丈夫的詩稿、書信、文章、講話等資料,準備編輯出版。這種精神面貌,與去南方前悲哀悽苦的狀態截然不同。據陪她外出的工作人員說,朱明在南方休養期間,愛看一些內部電影、精美畫報,經常參加舞會、聚餐,商店也逛得比較頻繁……各種跡象表明:她已經從悲痛中走出來了,要替丈夫完成著述。

但出版書籍畢竟是件大事,必須請示中央。為此,朱明給上面寫了一封信,反映林伯渠紀念文集的出版問題。這時,她早把7年前寫匿名信的事情忘了,所以毫無顧忌地貢獻出了自己的筆跡。但上面的警惕性卻是很高,拿了兩封信一比對,筆跡一模一樣。辦案人員隨即找她調查,沒問上幾句,她就承認了匿名信是她寫的。因為是高級首長夫人,辦案人員不敢擅自做主,決定請示後再採取下一步行動。

誰知辦案人員前腳一走,她後腳便立即自殺。按刑訴法相關規定,案件隨即撤銷。但到了文革,此事重新擰出,朱明被定性為「反革命分子」。文革結束,中央組織部再次做出結論:

朱明「給江青的信的內容沒有錯誤,原定其為反革命分子是錯誤的,純屬冤案,應予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死者長已矣。朱明自然是看不見自己的清白結論了,但後人卻從中看見了一個烈性女子,寧肯自殺也絕不受辱。

林彪與葉群全家的合影照。(圖片來源:公用领域 維基百科)
林彪與葉群全家的合影照。(圖片來源:公用领域 維基百科)

舉報葉群生活作風的匿名信

無獨有偶,還在朱明的「18號案」尚未偵破之時,另一起針對林彪妻子葉群的匿名信案,又風生水起。

大概在1960~1966年間,林彪的住處,以及其女「豆豆」,收到了許多匿名信,在六年時間裏,大概收到了幾十份匿名信,匿名信出自同一個人的手筆,內容大致相同,無外乎:林彪的老婆葉群,婚前婚後的生活作風有問題,豆豆不是林彪的親生女兒,等等。

這些匿名信,主要指向是葉群,從葉群的生活作風,婚前的、婚後的生活作風、「豆豆不是林彪的親生女兒」。

在1966年5月的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林彪提出,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決議,說明葉群在同林彪結婚前是處女。同時還拿出葉群是清白的證明在高層傳閱。

證明上面寫道:(一)葉群和我結婚時是純潔的處女。婚後一貫正派;(二)葉群與王實味、×××根本沒有戀愛過;(三)老虎、豆豆(指林立果、林立衡)是我與葉群親生的子女;(四)嚴慰冰的反革命信所談的一切全係造謠。

1966年,「匿名信案」告破,經審查,確定是副總理陸定一的夫人嚴慰冰所寫,嚴慰冰對此供認不諱。

等到文革興起,陸定一被打倒,夫妻二人同時被關進秦城監獄。這一關押,就是長達將近13年的時間。

和朱明不同,嚴慰冰因絕不自殺而受盡折磨。她的門牙曾被打掉幾顆,頭髮大把大把的被揪落下來,那鮮血淋漓的手,竟被戴上反手銬。獄吏們以虐為樂,居然稱之為「蘇秦背劍」,即一隻手繞過脖子伸到背後,另一隻手彎到背後,爾後把兩隻手銬到一起。嚴慰冰被反銬了40多天。

直到1978年12月,在林彪出事以後,嚴慰冰才終於獲釋,又成了「反林彪」功勛人物。在八十年代初,獲得平反,一直活到1986年。



責任編輯:一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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