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毛澤東開闢鎮反沙場 彭真最後怎麼了?(圖)

作者:李昌玉 發表:2021-12-18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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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被批鬥
為毛澤東開闢鎮反沙場 彭真最後怎麼了?(網絡圖片)

歷史就是這麼詭吊,15年後,彭真就在他的市長任內,被毛澤東打倒在地。沒有起訴,不容辯護,不需庭審,他就被捆綁成了「彭羅陸楊反黨陰謀集團」的首犯。這真是絕妙的反諷。15年前,他先用「社會主義法制」濫殺了成千的反革命,15年後,他參與奠基的「社會主義法制」又以莫須有的罪名,把他打倒在地。這真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春種秋收,各得其所。

看吧,在那鍍金的天空中,

飄滿了死者彎曲的倒影。

——北島《回答》

毛澤東領導鎮反運動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北京開闢為樣板田,先行一步,以點帶面,作為一個具體生動可以仿行的樣板田,推廣至全國。北京市長彭真,身兼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副主任,正好賦予這樣一個重要的使命。

1949年7月1日,彭真在北平,時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

(一)我在鎮江看到土改殺地主

鎮反運動距今58年,那樣的無產階級的盛大節日,在中國的歷史上,大概不會再次上演了。說句實話,我只參加過一次土改殺地主的大會,那是1951年的夏天,在鎮江市郊區的高資。現在滬寧線火車,從鎮江西行不遠,還有高資車站在,但客車不停。我每當經過高資時,只要看到站牌,總會勾引起遙遠遙遠的回憶……那時我是華東軍區後勤幹校的學員。後勤幹校在鎮江城裡。我們步行了若干里程特地到高資參觀公審地主的大會,進行階級教育,以不忘階級苦,牢記血淚仇。那是鎮江市舉行的一次公審地主的重點大會,到會的人數絕不下於萬人。大會選擇在一個小丘陵的山坡舉行,這樣全場都可以看到主席臺。主席臺是個土臺,但修整得比較高,加上彩旗橫幅標語的裝飾,倒也顯得隆重氣派。那天,首先當然是把要殺的3個惡霸地主押到主席臺前,然後由受過這幾個地主剝削壓迫的苦主輪流上臺控訴他們的罪惡,那真是聲嘶力竭,聲淚俱下。有一個地主婆,對貧雇農刻薄奸猾,放高利貸,毫不寬容,把一個欠債的農民逼到絕路,更是引起全場聽眾的憤怒。最後,主席就問全場觀眾,對於這樣罪大惡極的地主怎麼辦?大家一致高呼:「槍斃!」於是人民法庭當場宣布,根據群眾的強烈要求,對這三個罪大惡極的地主馬上執行死刑!於是捆押他們的民兵馬上把他們按倒在地,公安人員對準他們的後腦杓開槍。全場高呼「毛主席萬歲!」「共產黨萬歲!」歡聲雷動,在山谷間震盪,三個惡貫滿盈的地主頃刻間就結束了他們的狗命,癱倒在汪汪血水中。

那樣的公審大會,真是大長了貧雇農的志氣,大滅了地主惡霸的威風。

但,這都是58年前的往事了……留在記憶中的不過是影影曈曈飄飄渺渺的印象。

(二)土改和鎮反兩大運動,既有區別,又有交叉

城市裡發動的鎮反運動,重頭戲也是槍斃反革命。按照毛澤東的部署,每個城市在大規模槍斃反革命時都要舉行公審大會。毛澤東認為,鎮反必須取得人民群眾、民主人士和資產階級的擁護,開公審大會就可以達到目的。

照毛澤東的話說,就是要「打落敵焰,伸張民氣」,其實就是要藉此獲得鎮反的合法性,堵住各種異議。毛澤東親自抓了北京市的鎮反運動,作為推廣全國的樣板。

我在前面的文章《鎮反,按比例殺人,北京減殺四百》中已經敘及,毛澤東在4月30日《轉發西南局關於鎮反問題給川北區黨委的指示的批語》。該批語道:「在城市一般應少於千分之一。例如北京人口二百萬,已捕及將捕人犯一萬,已殺七百,擬再殺七百左右,共殺一千四百左右就夠了。」過了半個月,毛澤東在批轉《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決議》時,下調比例為「在城市中殺反革命,一般應低於人口的千分之一,以千分之零點五為適宜。例如北京二百萬人口,已殺六百多,準備再殺三百多,共殺一千人左右也就夠了。」這就是說,全國的鎮反運動剛剛開始,北京市已經先行了一大步,在四月底前,殺了預計要殺的反革命三分之二了。北京鎮反的做法和經驗,毛澤東馬上就批示全國仿辦。

3月24日,北京召開五千人的市、區各界人民代表擴大聯席會議,由市長彭真主持,他做了《對特務頭子、匪首、惡霸應該怎麼辦?》的講話,同時由公安局羅瑞卿兼局長做了《徹底肅清反革命的破壞活動》的長篇講話。這個大會就是為了第二天槍斃反革命199人,走最後的過場。要使鎮反殺人獲得合法性,就要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辦事。毛澤東從來沒有一點法治觀念。他認為只要殺得有理就無所顧忌了,但是他還是要得到群眾的擁護。群眾怎麼擁護呢?就是開大會,喊口號,群情激憤,齊聲喊殺。他認為這樣就獲得了殺反革命的合法性,這是最後的過場。但此時毛澤東似乎還沒有給北京下達殺人的指標。

就在這同一天,應該是北京的五千人大會開後,毛澤東大概已經聽取了匯報,甚至於他還聽了現場實況轉播,因此當天立刻發出《關於同意上海市委鎮反計畫給饒漱石的電報》。在電文中,毛澤東舉了北京的例子說明鎮反如何取得群眾擁護的經驗。他說:「北京市取得各界代表人物擁護的方法主要是一次一百多人的小型會議,又一次五千人的大會。前者除說明情況外,還陳列典型的證據和案情給他們看,結果引起群情憤激,一致要求堅決鎮反。後者已於三月廿四日召開,主要由苦主登臺控訴,以期爭取五千個代表人物的擁護,會後即大殺一批。由北京的經驗看來,民主人士和資產階級是可以取得他們擁護的,只要我們的工作做得好。」假若開會真是從研究個案著手,逐個審查199個即將被殺者的案情,那也還算是聽取「各界代表人物」的意見,可是無論是100人的小會,還是五千人的大會,不過是大轟大嗡,拿與會者當作阿斗陪襯點綴工具,最後就算是得到「各界代表人物」的擁護。萬一遇到質疑,就可以拿群眾「擁護」做擋箭牌。這種所謂的「群眾路線」和民主法治制度相差十萬八千里。

說實話,槍斃199個人犯,你必須提供199份符合法律規範的文件,少一份也不行。至於「陳列典型的證據和案情」,就算這些「典型」應該槍斃,但是不能因此說明另外更多的人也應該槍斃。拿寫文章舉例證明的方法,用在槍斃199個反革命上,以一當十,這不是瞎胡鬧嗎?

在這個五千人的大會上,作為公安部部長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的羅瑞卿做了主報告,彭真作為市長,國務院政法委副主任,也發表了極具煽情的「公審」講話。看了彭真在首都的講話,我就想起鎮江高資公審地主的情景,一個是首都,一個是鄉村,其實可以說是異曲同工,各有千秋。參加這個五千人大會的人,當然包括民主人士和資產階級人士。毛澤東發動鎮反,他當然知道殺頭事大,不可等閑,而要殺的人中,少不了和民主人士、資產階級有這樣或那樣關係的人,因此他要逼迫他們「擁護」。怎麼「擁護」?參加群眾大會,看看群眾的聲勢,聽聽群眾的口號,就再也不敢說不了。

為了使大家原汁原味地感受當時的現場氛圍,我原文抄錄如下:

對特務頭子、匪首、惡霸應該怎麼辦?

(北京市彭真市長在市區各界人民代表大會擴大聯席會議上的講話)

代表們,同志們,對於重要特務、匪首、慣匪、惡霸、反動會道門頭子,我們應該怎麼辦呢?(全體代表不約而同地高喊:「槍斃!」)

大家的意見很對,應該槍斃。(熱烈鼓掌)

對他們還應該不應該寬大?(全體帶又不約而同地說:「不應該!」)

是的,不應寬大,不能寬大了!如果對這些人再寬大,那就是人民政府的錯誤,甚至是罪惡了。

有人問:槍斃這些特務頭子、惡霸、匪首、慣匪、反動會道門頭子,算不算殘忍?(全體代表:「不是殘忍!」)

是的,不是殘忍!乃是最大的仁慈。有人覺得一個反革命分子殺一千多人民,不算殘忍?!一個特務黑槍手燒毀一千多間民房打死四百多幹部和群眾不算殘忍?!不算可恨!在廣西特務匪徒殺害政府工作人員四千多也不算殘忍?!不算可恨?!現在我們要槍斃這些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特務頭子、惡霸、匪首、慣匪、反動會道門頭子,來為人民除害,是為人民報仇雪恨,來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和安全,他們反倒認為是殘忍,要我們「仁慈」些,就是再寬大得無邊些!代表們!同志們!到底是他們對?還是我們對?(全體代表高呼:「我們對!」高呼口號:「擁護人民政府堅決鎮壓反革命!」「擁護彭市長!」「毛主席萬歲!」)

代表們,同志們,謝謝你們的信任,我們一定按照你們的意見辦。(全體代表一齊高呼:「擁護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萬歲!」)

我們鎮壓反革命,拿什麼作標準呢?就是以各個反革命分子的犯罪的事實和中央人民政府頒布的《懲治反革命條例》為標準。根據這樣的原則,該殺的,即判處死刑:不該殺的,一個也不殺。可以殺、可以不殺的,我們也不殺。但是,該殺的,必須殺的,我們一個也不縱容,通通依法治罪。該監禁的,監禁;該管制的,管制;不這樣,就沒有我們人民的安全,人民政權就不能鞏固,革命的省立就不能鞏固。人民政府的眼睛是最亮的,因為人民的眼睛是最亮的。我們量刑是放在天枰上的,罪重的重辦;罪輕的輕辦;當然,誠心悔過,或戴罪立功,因而應該受到寬大的,還是要寬大。以前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曾犯過錯誤:應該鎮壓的,沒有鎮壓;鎮壓了的,也不及時。現在要糾正這些錯誤。

王斐然處長剛才講過,公安局和軍法處對於這次案件,已經審慎地、詳細地、反覆地研究過多少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協商委員會,也研究過幾次。一切法律手續已經準備好,等著和大家商量後就辦。現在大家既然都一致主張鎮壓,明天法庭就宣判、執行。(全體代表熱烈歡呼,大鼓掌,掌聲經久不息。)

請大家回去告訴曾受特務匪徒殘害的苦主們,我們一定給他們報仇雪恨。(全體代表紛紛高呼:「擁護人民政府!」「毛主席萬歲!」)

代表們,同志們,我們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我們絕不允許有任何反革命分子在此活動。我們市人民政府願意和各界同胞,和各位代表們,團結起來,堅決、徹底、乾淨、全部肅清反革命殘餘,以鞏固首都的革命秩序。(摘自3月25日人民日報——本文引自人民週報1951年第13期)

【點評】毛澤東需要的群眾擁護就是「引起群情憤激,一致要求堅決鎮反。」「爭取五千個代表人物的擁護,會後即大殺一批。」彭真的講話就達到了這個目的。槍斃人犯依靠「典型」代表,擁護槍斃也是依靠「代表人物」。這種邏輯於法何據?於理何依?彭真既然說「公安局和軍法處對於這次案件,已經審慎地、詳細地、反覆地研究過多少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協商委員會,也研究過幾次。一切法律手續已經準備好。」那麼,最後一步手續就不是法律手續,而是群眾「擁護」,因此「等著和大家商量後就辦。現在大家既然都一致主張鎮壓,明天法庭就宣判、執行」。

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出殺反革命經過什麼「一切法律手續」呢?有檢方起訴嗎?有法院庭審嗎?有律師辯護嗎?被告可以上訴嗎?既沒有程序正義,也沒有實質正義。完全是「公安局和軍法處」獨家「研究」的結果。「一切」都是操縱在「公安局和軍法處」的暗箱裡,沒有公開、公平、公正的法律程序。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敢於這樣大張旗鼓地大規模地成千成萬成十萬地公開殺人的嗎?在紐倫堡和南京國際大審判之後5年,在聯合國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之後3年,發生在中國的這個上至首都北京下至窮鄉僻壤的遍及全國城鄉的土改鎮反殺人運動,簡直是挑戰人類的理性和良知!

彭真列舉了「特務頭子、惡霸、匪首、慣匪、反動會道門頭子」五類要殺的對象,其實,後面四類都不能算「反革命」。彭真舉了反革命的三個例子,其真實性都值得懷疑,而且不是北京市的。殺北京的反革命199人,不舉一個北京的例子,不說明北京殺這199個人的理由,就名不副實了。從全國選取三個「典型」的例子說事,代替不了向五千與會者說明北京要殺的199個人的理由。彭真說殺反革命的標準一是他們的犯罪事實,二是《懲治反革命條例》,但是他隱瞞了一個最最重要的根據,就是毛澤東下達的殺人指標。完成殺人指標比執行殺人標準更加重要。殺1000人和殺1400人,這不是因為「殺反革命的標準」和反覆革命的犯罪事實出現了矛盾,而是毛澤東改變了策略。

兩個月後,5月21日,彭真又在同樣的會上做了同樣內容的講話。這次要殺的是221人。彭真又一次發問:「我們對於這些罪大惡極的惡霸、土匪、漢奸、特務這一群野獸們,應該怎麼辦呢?」(全場高呼:「槍斃」!)這裡在列舉要殺的對象方面,增加了「漢奸」,把「特務」放在最後,還去掉「頭子」,「匪首」也改為「土匪」。這樣的概念變動和順序排列,大概不是粗心大意的吧?像彭真,怎麼會犯這種概念混亂的低級錯誤呢?把「特務頭子」和「匪首」改為「特務」和「土匪」,就可以增加殺人範圍。反正「反革命」是個大籮筐,只要殺頭就可以往裡裝。北京減斬400人和降低殺人標準,說明可殺的人越來越少了。

彭真是國務院下屬的政法委副主任,他就是這樣充當毛澤東的馬前卒,開闢出這樣一個鎮反運動的樣板田。

北京的鎮反運動是由毛澤東——彭真——羅瑞卿主持的,情形如上,那麼在各省、各地市、各縣鄉,會出現什麼樣的奇聞怪事,大概是我們的想像力也難以企及的。

(三)彭真的悲劇

一位從1948年起,就在彭真領導下從事公安工作的劉湧同志——他做過北京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北京市委政法部部長。他高度評價了彭真對政法工作的貢獻。他說:「彭真同志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1949年10月他兼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解放後,為迅速維護社會治安,保衛新生的人民政權,黨立即在全國範圍內發動和領導了鎮壓反革命運動。彭真同志堅決執行中央這一重大戰略決策,多次召開各種會議,精心部署。他還經常聽取工作匯報,並親臨一線視察。彭真同志還召集各民主黨派負責人及各界知名人士座談會通報情況,徵求意見。中山公園幾次公審大會,彭真同志都親自主持。

由於北京市鎮反成績顯著,毛主席決定以北京為示範,指導全國的鎮反運動。1951年5月黨中央根據北京等地的鎮反經驗召開了全國第三次公安會議,彭真同志到會作報告,毛主席親自為會議寫了決議。」

我們從上面彭真的講話可以看出,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的彭真,他所奠基的「社會主義法制」與現代社會的法制完全是背道而馳。就是在中國古代殺頭也需要「三堂會審」,縣官判案要「過堂」,對質,審問,人證,物證,可是共產黨殺反革命只是「公安局和軍法處對於這次案件,已經審慎地、詳細地、反覆地研究過多少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和協商委員會,也研究過幾次。一切法律手續已經準備好,等著和大家商量後就辦。現在大家既然都一致主張鎮壓,明天法庭就宣判、執行。」我們不禁要問:這是要槍斃199個人啊!兩個月後要槍斃221個人,也是經過這樣的「程序」。假若真是要研究,起碼也要逐個逐個研究,這是要槍斃的啊!召開上百人的會、五千人的會,這樣「研究」槍斃人犯,是不是草菅人命、濫殺無辜呢?

文革中的彭真

歷史就是這麼詭吊,15年後,彭真就在他的市長任內,被毛澤東打倒在地。沒有起訴,不容辯護,不需庭審,他就被捆綁成了「彭羅陸楊反黨陰謀集團」的首犯。這真是絕妙的反諷。15年前,他先用「社會主義法制」濫殺了成千的反革命,15年後,他參與奠基的「社會主義法制」又以莫須有的罪名,把他打倒在地。這真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春種秋收,各得其所。我還記得,彭真人高馬大,脖子上掛著「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彭真」的牌子,低頭耷腦而又鶴立雞群地站在一群「走資派」當中挨批挨鬥,或者被紅衛兵夾著雙臂坐「噴氣式飛機」遊街。我不知道彭真那時那地是如何想的。

從1951年鎮反彭真、羅瑞卿主持殺反革命,到1966年毛澤東打倒彭羅陸楊,打倒劉少奇,都是採用的「社會主義法制」。這就是既無民主,又無法治的社會的悲劇。這種美其名曰的「社會主義法制」無論是敵人,還是自己人,都一視同仁地得不到基本人權的保護。

彭真鸚鵡學毛澤東的舌,氣壯如牛地說: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人民殘忍。可是,如果對敵人可以無法枉法違情悖理地任意殺戮,那麼最後連殺戮者自己也會成為這個罪惡制度的受害者。這個用幾千萬中國人民,幾十萬共產黨員的生命換取的教訓,彭真和他的戰友難友們從中總結出什麼積極的教訓呢?

責任編輯: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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