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1年8月2日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原告華為公司申請的「鴻蒙HongMeng」商標與引證商標「鴻蒙」構成近似商標,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
8月2日,據《第一財經》報導,資料顯示,8月2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
法院查明,訴爭商標為「鴻蒙HongMeng」,國際分類涉38類通訊服務,法院認為原告華為公司申請的「鴻蒙HongMeng」商標與引證商標「鴻蒙」構成近似商標,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
判決結果顯示,駁回華為公司訴訟請求。
據悉,此前,華為公司曾訴爭42類「鴻蒙」商標,也被判定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