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步出法院時舉起勝利的V字手勢。(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5月17日訊】2019年10月1日,大批港人走上街頭參與反送中「國殤遊行」,其後警方落案起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職工盟李卓人、社民聯的吳文遠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位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組織、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案中10名被告均決定認罪,明日聆訊繼續。除了政治服刑的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和何秀蘭外,其他人獲准保釋。案件定於5月24日聽取求情,5月28日宣判。
5月17日,參與2019年10.1遊行而被控的蔡耀昌、何俊仁和單仲偕現身法庭外。(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民陣於2019年9月向警方申請10.1遊行,不獲警方批准。據《獨立媒體》報導,2019年9月30日,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召開記者會,呼籲市民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參與10.1遊行,但市民自行須衡量法律風險。
10.1下午,案件其中的9名被告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集合,並接受傳媒採訪。遊行隊伍於下午約1時許從銅鑼灣出發,10名被告走在隊頭,李卓人、何俊仁、楊森和何秀蘭手持「結束專政,還政於民」的橫額。
5月17日,荷蘭駐港副總領事Rogier Hekking到法庭旁聽。(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今日散庭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步出法院時舉起勝利的V字手勢和「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手勢,笑稱「又有一天的自由啦!」他說,今天可以保釋,不代表明天也能保釋,不過自己心情未有變化。
吳文遠稱,自己涉及5年前的反釋法遊行案,於2019年期間被判緩刑兩周,明日完成此案程序,預計要馬上執行緩刑,因此明天能獲得保釋的機會微乎其微。吳指,今時今日政治打壓可以任何理由進行,他寄語港人及傳媒「撐下去」。
5月17日,社民連的吳文遠在法庭外回應記者提問。(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楊森表示自己有四宗案在身,已經做好坐牢和面對刑責的心理準備,以公民抗命為港人堅持爭取遊行集會自由。
2019年的10.1「國殤遊行」一案涉10位民主派人士,包括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24歲)、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63歲)、社民連梁國雄(64歲)、民主黨何俊仁(68歲)、民主黨楊森(72歲)、工黨何秀蘭(65歲)、社民連吳文遠(43歲)、黎智英(72)、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59歲)、民主黨蔡耀昌(52歲)。
10人均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首4名被告還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和蔡耀昌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