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認定谷歌合理使用Java 免賠甲骨文

發表:2021-04-06 15:57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看中國2021年4月6日訊】美國最高法院4月5日裁定,科技龍頭谷歌(Google)在與甲骨文公司長年的版權糾紛中大獲全勝,法官認為,Google使用Java程式語言開發Android行動作業系統,屬「合理使用」。

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票對2票的表決結果做出這項裁定,Google無須支付數十億美元的費用給甲骨文公司(Oracle)。此案被視為數位時代版權的重要風向球,備受各界關注。

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萊爾(Stephen Breyer)在39頁的主要意見書中寫道,即使Google使用了受版權保護的材料,「這裡所談的複製仍屬合理使用。因此Google的複製並未違反版權法」。

此案攸關版權保護是否應擴及應用程式介面(API),即允許程式和應用程式一起運作的軟體編碼片段;而若應用程式介面應受版權保護,Google使用甲骨文公司有版權的材料,又是否屬於「合理使用」。

這場打了10年的官司除了受到科技企業和創意產業的關注,也引發關於電腦代碼片段應獲得多少版權保護的熱烈討論。

過去曾有兩場各自進行的審理,最終陪審團都認定Google的軟體介面並未不正當使用Java編碼,這讓Google免了可能高達數十億美元的賠償。

但2018年,上訴法院不認同上述裁定,認為軟體介面也受版權保護,於是Google將此案訴諸最高法院

甲骨文公司於2010年收購升陽電腦公司(Sun Microsystems),取得了升陽開發的Java語言版權,並據此在最初的訴案中,要求90億美元賠償金。

甲骨文公司指控Google剽竊1萬1330行電腦代碼和組織方式,盜用了Java軟體,以打造Android系統,賺進數以十億計美元的收入。全球開發人員為Android系統開發了數以百萬計的應用程式,現今世界上超過70%的行動裝置由Android系統驅動。

Google副總裁華克(Kent Walker)透過聲明說,今天的裁定結果是「消費者、電腦相互操作性及計算機科學的勝利」,且「這個決定讓下一代開發人員有了法律確定性,他們的新產品和服務也將嘉惠消費者」。

甲骨文公司則堅稱,這起裁定將Google竊用版權、壯大自身的行為正當化。甲骨文執行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戴利(Dorian Daley)表示:「Google平臺(靠這項裁定)變得愈來愈大,市場力量也愈來愈強。」

責任編輯:靜馨 来源:中央社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