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今後判決無法律依據的,可以用所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圖片來源:NICOLAS ASFOURI / AFP/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3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日前發文援引最高法院說,今後判決無法律依據的,可以用所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該文引發輿論熱議,目前已被大陸官媒下線。
2月22日,大陸官媒澎湃新聞轉載了上述文章,文章題為《最高法院發文:判決無法律依據的,應以核心價值觀為指引!(3月1日實施)》。
文章援引最高法院印發的意見,列出六大應用所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非法律作為裁判依據的案件。這六大類別分別為:涉及國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涉及疫情防控、搶險救災、英烈保護、緊急避險等的案件;涉及老弱婦孺等弱勢群體以及特殊群體保護的可能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涉及公序良俗、風俗習慣、權利平等、民族宗教等可能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涉及新情況、新問題等與價值導向相關的案件;以及其他應當「強化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的案件」。
最高法的《意見》稱,這些案件,即使有法律依據,也應結合案情和法律願意,用所謂「社會主義價值觀」對法律進行解釋、論述裁判理由。民商事案件的無法律依據的案件,法官則可直接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裁判依據,進行判案。
《意見》最後規定,相關條文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相關文章發表後引發熱議。鳳凰網2011、2012年十大影響力博主、知名作家蔡慎坤在新浪微博發帖稱:「文革時期以革命價值觀為依據,那些無數被殘酷迫害致死的人都成了反革命。統治者以為真理在手,湯換了一遍又一遍藥還是那副藥。如今不再提階級鬥爭也不提革命了,換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凡有點思想不甘寂寞敢說敢言者,又會被扣上一頂新的帽子,除了尋滋就是違反核心價值觀。 」
不少網友也直批,「判決無法律依據的,說明‘案件’根本沒有違法,難道要以莫須有的‘不愛國’罪判決嗎?最高法院是草菅人命的最大法盲!」「就是說可以像文革時那樣,以革命的名義,給任何人定任何罪!」還有網友諷刺,「這樣說來核心價值觀裡面有民主自由,許多無法律依據的尋釁滋事罪可要翻案啦。可見最高院又在玩語言腐敗拍馬屁的那套。」
在輿論壓力下,《澎湃新聞》已從其官網移除了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