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香港維多利亞港。(圖片來源:Adobe Stock Photos)
【看中國2021年2月18日訊】《港區國安法》衝擊香港的民主自由和法治制度,令香港在國際社會眼中逐漸成為「一國一制」的普通大陸城市。英國外交部2月16日發表最新營商指引,當中將香港形容為「國際金融中心(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的描述刪去,改為「區域樞紐(regional hub)」,也不再直接描述香港享有高度自治。香港「金漆招牌」被除名,分析認為意味著香港不再是吸引國際投資者的地方。
《蘋果日報》、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這是英國外交部繼2019年8月後再度更新與香港的營商指引。除了在有關香港經濟段落中,將「國際金融中心」的說法刪走,改稱為具高競爭力的國際商業樞紐(highly competitive global business hub)之外,與港府有正面、前瞻性的關係等字眼亦遭刪去。
同時,原本指引形容香港在防務和外交範疇外,例如經濟及貿易享有「高度自治」,新指引不再直接描述香港有「高度自治」,僅指香港在一國兩制模式下運作,《中英聯合聲明》表明香港在其它事務享有高度自治。
新指引特別提到,《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下,容許不公開審訊或送中審訊,四名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又引述英國的香港半年報告,批評國安法削弱港人行使基本權利和自由。同時,《國安法》已滲入學術、校園、圖書館,教科書中的政治元素因此被移除。而警察亦利用《國安法》拘捕示威者與及傳媒老闆,香港可能出現寒蟬效應與及自我審查。
新指引又提到,有表面證據顯示有公司因為僱員的政見或參與示威,而受到中國當局的壓力。
英政府對港意識形態改變
前香港滙豐環球市場經濟師林浩波對《蘋果日報》指,國安法實施後,不少西方國家都改變涉及香港的指引,提醒身在香港的國民受到無理檢控的機會可能增加,澳洲更已提示國民應重新考慮有否必要留在香港。但營商指引的改變,截止目前應該只有英國。
他認為,英國外交部刪除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的描述,反映英方對港有意識形態上的改變,即是認為香港不再是一個吸引國際投資者立足之地,或是一個以國際為目標的金融中心。他說,這種改變亦符合香港現況,包括有外國公司選擇離開香港,對將香港作為投資基地或集資中心存有戒心,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今日港交所才會找一個外國人做行政總裁,就是想令外國投資者對香港回復信心。
另外,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保安局擬修訂《入境條例》,包括保安局局長可賦權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指定人士,令外界擔心香港的出入境自由受限。
台商:港失中介地位 不入直接赴滬深
台灣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曾志超指,香港具有特定經濟地位,鄰近中國大陸,以前外商欲入中國市場都會透過香港。但若港府他日可以禁止某人登上飛機來港,會影響自由市場地位,長遠來說必定影響港台營商。同時,種種限制包括對言論的管制,都會造成人才和整體資源流失,資金轉移海外,長遠對香港的發展非常不利。
他又說,當香港續漸變成和中國城市一樣,加上《港區國安法》下連台灣的網站都被封鎖,很多做法已跟中國無異,令很多台灣人說不要與香港做生意。「如果長期演變下去,香港的國際地位就會慢慢不顯著,變成中國城市的地位,類似跟內地的步伐,香港自由貿易港的部份可能也不太需要,做生意的話直接去上海或深圳就可以。」
對於外界對《入境條例》修訂的擔憂,港府保安局澄清,其目的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航機提供乘客資料。然而翻查條例草案,當中未有列明只限來港航機。香港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批評當局口稱不會限制出境自由,但條例並無訂明任何禁止登上交通工具的條件或做法詳情,令港人、其它地方的商界人士和金融機構難以信服。
香港大律師公會2月11日提交意見書,質疑修訂將授權局方禁止任何人離開香港。公會2月16日晚再發聲明,建議港府進一步收窄局方權力,列明只針對入境航班、而非離境航班,處長才有權禁止該人登上運輸工具。主體法例亦應進一步說明,有關權力不會對香港居民和有權進入並逗留香港的人士的權利造成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