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光武帝——劉秀(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東漢建武二年(西元26年),西河的鮮于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後修造官員辦公場所,沒建成就去世了。繼任的太守叫趙高,他向上級呈報說鮮于冀辦這工程的費用是二百萬,而王官黃秉、功曹劉適則說鮮于冀總共花了四百萬,帳目對不上。官府財政虧空部分按當時的法律,就由鮮于冀的家屬承擔,其田宅家產被沒收,妻子兒女被迫為奴婢還債。
某日,已去世的鮮于冀突然現形,大白天的用肉眼就可以看見,他的亡靈帶著陰間的隨從進了太守府。他和黃秉等人一筆筆對帳查工程費用,最後查出來確實是黃秉、劉適虛報帳目,明明他們自己貪污了工程款,卻把責任推到死者身上。
鮮于冀的亡靈要來紙筆,就自己寫了奏章向朝廷申訴,奏章中大致說:品德高尚的人重視小節,而俗人才會見便宜就貪,再秘密的勾當在鬼神看來都暴露無遺。他們畢竟是眼界心胸狹窄,道德低下貪財忘義的小人,欺瞞世人以求顯貴,才做出這種卑鄙的貪污偷竅行為,實在是辱沒了皇上的器重,也讓人們笑話他們不配擔任這樣的公職。黃秉、劉適無端污衊,說是我貪占了那麼多錢,那麼我現在即使作了鬼也要申辯。因此我把奏章通過千裡驛去呈交皇上,請趙高替我上奏。
寫完奏章,就坐上車向西北方走了三十多裡,然後忽然不見了。而黃秉等貪污犯則已經跪伏在地上死去。趙高把鮮于冀的奏章和此事的經過呈報給皇帝。當時的皇帝光武帝劉秀得知後,下詔平反昭雪,鮮于冀的冤情恢復名譽,發還了被沒收的莊園田宅,妻兒也得到釋放,並根據情況委任鮮于冀的後人為替補官員,彌補所受的冤屈和痛苦,希望以此安撫鮮于冀的亡靈。
這個事驚動了皇帝,在古代欺君是死罪,而且後任清河太守趙高沒有必要為給前任平反而編造靈異事件,由此可見唯一的解釋就是鮮于冀亡靈現形對帳事件完全真實。那麼就是說人死絕不如燈滅,相反只是人的元神去了另外的空間而已,無神論在這樣不可否認的真實事件面前,徹底破產了。民間自古就流傳有閻王、判官來審判死者,其實確實如此。當今的那些貪官別看一時發了財,其實等著他們的很多都是悲慘的結局。
資料來源:《水經注·淇水》、《太平廣記•鮮于冀》
責任編輯: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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