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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20年6月5日訊】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今(5)日在《明報》發表文章,探討香港的情況如何威脅國家安全。他表示,人大所列出的問題,不足以證明國家安全遭到威脅,強行訂立國安法,則破壞港人的言論自由和基本人權。
戴耀廷在「香港如何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文章中指出,根據人大國安法草案說明,目前香港三種情況威脅國家安全。(情況是否真有發生暫且不追究。)
一、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
戴耀廷表示,這些主張只是一些「言論」,「並未說他們已在組織具體行動去實現這些政治主張」。而言論對國家安全不構成實質威脅,如果禁止這些言論,北京當局則是在扼殺香港的言論自由。
二、塗污國徽、歧視排擠大陸人等行為
北京當局所指的「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包括塗污國徽,煽動港人反共,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歧視和排擠內地在港人員。戴耀廷說,塗污國徽的行為,香港已有法律可以規管;煽動港人反共,也是屬於言論自由領域,應受法律保障;圍攻中央駐港機構,則要看具體行為有無違觸犯法律,香港也有現行法律禁止;對於歧視和排擠大陸人,這不是違法行為,但道德上不應鼓勵。
另外,北京當局認為「蓄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毀損公共設施和財物」也威脅國家安全。戴耀廷指,上述行為與國家安全無直接關係,根據香港現行法律完全可以處理,不需要再製定新法律重疊規管。
三、民間向外國求助的活動
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港人希望得到外國的支持,這類行為被北京當局定義為: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等罪名。戴耀廷建議透過外交途徑解決相關問題,以為香港國安法無法規管外國政府。國安法只能禁止港人與外國接觸,但這種接觸是否實質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危害?
最後,戴耀廷總結說,國安法以維護國安為名,打壓異見為實,侵害港人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