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者爆料,港版國安法大部分內容已起草,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圖片來源: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5月24日讯】(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北京將審議「港版國安法」,外界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承諾已毀。日前再有專家披露,港版國安法大部分內容已擬定,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很快召開會議,最快在2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此外,中共國安部門也可能在港設立機構,負責蒐集情報。
中共官媒《環球時報》報導,中國立法程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列入議程,一般經過3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交付表決,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兩個月舉辦一次,也就是說,「港版國安法」的立法程序可能在半年內完成。
香港《經濟日報》也在23日引述消息指出,中國大陸的港版國安法最快將於6月底拍板,9月前出爐。
但香港律師、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與另一名接近北京的香港專家表示,「港版國安法」的內容已擬定十之七八,估計會比預想的時間更快交付表決。黃英豪說,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會」閉幕後就召開臨時會議,並在2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
他還說,「港版國安法」的內容將會非常細緻,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例如規定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年的監禁刑罰、何種情況處以多少罰款等。
不僅如此,黃英豪指出,港版國安法可能將授權中共國安部門在港設立分支機構,以蒐集情資和聯絡溝通,該機構還可能擁有在香港「直接執法」的權力,不過此機構將如何與香港現有執法機構配合、銜接,尚待進一步商討。
據黃英豪表示,目前香港沒有專門負責情報工作的機構,而原本負責蒐集情資的「香港警隊政治部」也於90年代解散。面對日益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香港有必要建立專門機構處理相關事務,「未來這一工作或將主要由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機構承擔」。
此外,開南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表示,「港版國安法」在執行上可能參考澳門模式,只允許中國籍法官及檢察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黃英豪和李曉兵都認為,未來「港版國安法」的司法程序中,法官必須嚴格依照中央法律條款裁決個案。李曉兵指出,若到時法官不依照港版國安法的規定審判,中共中央就必然採取「其他手段」。
所謂「港版國安法」,其全名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草案共7條,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中共官方指,該草案為獨立新法,透過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毋須經過香港立法會立法過程。
而關於香港《基本法》,當地民眾曾因《基本法》第23條於2003年爆發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大陸以來最大規模的抗議遊行,當時50萬人走上街頭參與七一大遊行,直到2019年「反送中」抗爭單日200萬人上街再次打破這一紀錄。也因此,港府多年來未再提此條文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