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惡多端 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刑滿釋放(圖)


陳良宇與江澤民和黃菊合影。(網路圖片)
陳良宇(左一)與江澤民和黃菊合影。(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0年5月12日訊】近日,有陸媒消息爆料稱,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已出獄,引發輿論關注。據中國微信公眾號「老美那些事兒」5月11日消息指,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刑滿(或減刑)釋放,將安度晚年。

消息稱,由於陳良宇在獄中表現良好,決定減刑6年,刑期於2020年5月10日刑滿,決定對其釋放。當日上午,陳由其妻黃毅玲領出監獄,回到家中。對於這一消息,還有待官方證實。

據悉,2008年4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上海市委原書記陳良宇有期徒刑18年。

公開報導顯示,在2006年7月,上海社保局原局長祝均一被隔離審查,涉案金額超百億人民幣的「上海社保案」隨之浮出水面。在此案中,上海社保局違規運營資金總額為328.44億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4美元),佔總運營額的85%。其中,在陳良宇的支持下,上海市社保局分別向兩家企業違規貸款34.5億元和10億元。

案發後,有包括陳良宇、寶山區原區長秦裕(此前曾任上海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前福禧投資集團董事長張榮坤、上海社保局原局長祝均一等超過30名官員、商人被立案查處。另外,還有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因涉嫌上海社保資金案嚴重違紀被中紀委審查。此案涉及的數額之大,人數之眾,被稱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上海第一案」。

之後,官方又查實陳良宇從1988年至2006年,歷任上海市黃浦區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長,上海市委副書記、書記期間,存在各種違紀違法行為。

2008年4月,陳良宇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刑1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良宇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犯濫用職權罪,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鑒於其對於所犯受賄罪有悔罪表現,能夠退繳全部贓款,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當時的陸媒報導,陳良宇被關押在秦城監獄,編號為「0702」,07即年份,02即當年移交至秦城監獄的重要嫌犯編號。

公開資料顯示,陳良宇出生於1946年,是寧波籍上海人。陳良宇在上海官場工作約有20年,並有約5年時間負責上海市市長、市委書記的工作。



責任編輯:徐雲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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