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昭慈聖獻皇后/元祐孟皇后。(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wikipedia)
中國古人對教育的重視,不只在讀書上,他們更注重的是道德教化,並兼顧培養實踐能力。比如北宋元祐年間曾詔舉經明行修之士。「經明」是指通曉儒家經典,「行修」是指實踐修為。就是說,這種人才不是通過科舉考試選出,而是由官員舉薦。條件是通曉經典又有修為的人。這樣做一方面可以網羅天下人才,另一方面也讓天下人知道,朝廷取士並不只考察才學,更注重德行。這樣就可促使人們重視道德修養,而不只是一味讀書。對於整個社會的風氣也十分有好處。
又如北宋元祐年間還設有十科舉試法。這十科的名字是: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智勇過人可備將帥科,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經術精通可備講讀科,學問該博可備顧問科,文章典麗可備著述科,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善治財賦公私俱便科,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意思是要選拔德行高尚的人、可以進諫忠言的人,可為將帥的軍事人才,負責督察官員的監察人才,通經術可以做講師的人才,學問廣博可以做顧問的人才,文采好可以從事寫作的人才,善於調查案件的人才,善於理財的經濟人才,熟悉法令可以作出判決的人才。從這些名字中可以看出,朝廷選拔人才重視實際能力,並且人才之選涉及各個方面。
根據十科舉士法,負責舉薦人才的官員們每年要於十科內舉薦三人,每位被舉薦者都被登記在冊。朝廷有事需要人才時,執政官按所舉科對被舉薦者予以試用。試用有效的,則被授予相應的官職。
此外為了保證舉薦質量,防止為完成任務而不負責任的舉薦,或是徇私濫舉之類的事情發生,還採取了一種措施叫「結罪保舉」。意思是,被舉薦者日後如有罪錯時,舉薦者也要一同承擔責任。這樣官員在選拔人才向朝廷舉薦時,就會慎之又慎,不會輕易妄舉了。
古時取士對道德水準與實踐能力很重視,所以相應的人才之培養也必然是以此為重點。所以,古時的讀書人不是讀死書,萬事不關心。而現代的應試教育下,高智商低情商,或是高分低能的現象卻屢見不鮮。古人的教育方法與取士標準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