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9-12-29 00:38:54作者:
中國發布了《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圖片來源: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2月29日訊】近日,中國最高法院發布最新《關於修改『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包括手機短信、網路留言等電子數據,都可以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界面新聞》報導,12月26日,中國官方公佈這項「決定」,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項更動是:補充、完善電子數據範圍的規定,明確電子數據的審查判斷規則。
根據這項決定,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和電子文件: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以及用戶註冊信息、身分認證信息、電子交易紀錄、通信紀錄、登錄日誌等信息;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其它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其實,據虎嗅網報導,去年7月,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法院就曾公佈「互聯網電子數據證據舉證、認證規程」,其中一項重要改變,就是把互聯網電子數據證據的範圍拓寬,包括手機短信、電子郵件、QQ、微信、支付寶或其它具備通訊、支付功能的互聯網軟體等,都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信息。
南沙區法院曾表示,電子證據中最主要的證據形式是微信證據,佔所有涉及電子證據案件的65%,其次是電子郵件和短信,分別佔14%。
稍早,有一名在北京打工惡外地男子僅因在微信裡拿本·拉登開玩笑,就被當局以「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名判刑9個月,罰款1000元人民幣。
消息傳出後,網友批評說,現在在網路開個玩笑都要講「政治正確」,中國大陸已變成了名副其實的「大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