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受賄案一審宣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9年12月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受賄案日前一審宣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邢雲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內蒙古第六名省部級官員。
據陸媒報導,12月3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邢雲,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個人財產全部被沒收;緩期執行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刑雲被指控,在1996年至2017年間,利用擔任中共伊克昭盟委副書記、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長,中共伊克昭盟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9億余元。
現年67歲的邢雲是內蒙古土左旗人,仕途未離內蒙,在2001年12月至2012年2月間歷任中共內蒙古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區政法委書記等職,2012年2月轉任區中共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6年1月退休。
邢雲於2018年10月25日落馬;2019年4月被雙開,通報指,邢雲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突擊提拔調整幹部,違規干預司法活動,經濟上貪婪成性,收受巨額禮金,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私營企業主謀取利益,肆無忌憚進行權錢交易;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中共十八大後,內蒙古有8名省部級官員落馬,邢雲是第六名落馬的內蒙古省部級官員。
其他7人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韓志然,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長王素毅,內蒙古黨委原常委、常務副主席潘逸陽,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韓志然,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白向群,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前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公安廳原廳長馬明。
財新網曾引述內蒙古消息人士指,邢雲可能與「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有關聯。內蒙古包頭是肖建華妻子的家鄉,也是「明天系」上市公司集中地。2018年1月陸媒曾發文起底肖建華的發跡史,調查發現,肖早年曾多次突擊入股包頭國企,將企業操作上市,接著主導其發展直至實現最終控制。邢雲在包頭經營多年,正是肖建華麾下的明天繫在內蒙古進入快速發展時期。
另據報導,邢雲是前內蒙古書記儲波一手提拔起來的親信。而儲波出身石油系統,在1994年被保送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期間,由同為石油系統出身的曾慶紅引薦給江澤民。
知情人稱,儲波得到江澤民的提拔青雲直上 ,2001年升任內蒙古書記。儲波主政內蒙古後,曾爆出「儲公子與曾公子聯手」的傳聞。2004年江澤民卸任軍委主席後,中紀委曾調查儲波,「儲公子與曾公子聯手」倒賣礦產資源是問題之一。當年曾慶紅出手擺平中紀委調查,後來儲波之子儲慧斌將內蒙古鄂爾多斯的價值幾億的一個煤礦送給了曾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