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信佛法得福報,亵渎佛法得恶报。(繪圖:志清/看中國)
宋高宗建炎年間(公元1127--1130)太平洲(今安徽當塗)這個地區,強盜四處行凶作惡,搶掠民財,姦淫燒殺,無所不為。盜賊頭子名叫陸德,更是殺人成性。
當時有個縣尉名叫儲星,人在衙門,心在佛門。平日辦公,善事認真做,惡事他就縮。
有一天,傳來消息,強盜們要來這裡大肆搶掠,血洗此地,反叛朝廷。許多人都逃亂而去,而儲星還在衙門裡值班,就被叛賊活捉了。叛賊頭子陸德要來親手殺他,目的是揚威震眾。他正要開刀時,忽然看到儲星的頭頂上放出三道金光。陸德一愣,沒敢下手,就命令手下立即把他放走,讓他主管該縣的日常事務,還把倉庫也交給他管理。
當時,無論是眾強盜,還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就是連儲星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後來,朝廷平定了這夥盜賊的叛亂,儲星因為保護百姓和國庫立了大功,升職改任京官。儲星離開當地去京城上任時,到廟裡拜佛,有個名叫祖勝的老僧對他說:「盜首陸德本要殺你,只因你平日敬佛,並勤念佛號,因此免除了橫禍,得到善報。儲星這才明白:是神佛救了他。從此當地的百姓也更加敬信神佛。
篤信佛法會帶來福報,那麼對佛法不敬的人又會得到什麼下場呢?
明朝「榜眼」為何突然暴死?
在明朝萬曆、天啟年間,泉州晉江(今福建省晉江市)就有位青年才俊叫莊奇顯,年僅二十六歲就高中榜眼。在中國古代科舉考試制度的殿試中,取得第二名成績的,被稱為「榜眼」,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要知道這可是極大的榮耀,在仕途上往往會因此飛黃騰達。然而,就在他即將在官場上大顯身手時,卻突然病故,其中的緣由發人深省。
據《見聞錄》記載,莊奇顯很喜歡喝酒。有一次,他在老家的承天寺裡飲酒,大醉後跌跌撞撞走到藏經閣,他睜著惺忪的醉眼,看見大家正在聽高僧傳法,眾人都很專注的聆聽,根本沒人理睬他這位榜眼。或許是感覺受冷落傷了自尊,又或許是他內心對佛法不滿,也有可能他根本就不信佛法。總之,不管是哪種原因,莊奇顯此時酒後發狂,他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佛經就扔到地上,還用腳對著佛經又踢又踩。一通胡鬧之後,他才返身離去。快出廟門的時候,莊奇顯恍然間覺的一尊護法神像正冷眼看著他,他的怒氣藉著酒勁又來了,竟然伸手就把神像推倒在地。在眾人驚懼的目光中,揚長而去。
數月之後,有個小廝無意中惹怒了他,莊奇顯抬腳就踢,不料卻踢在了一根大柱子上。腳趾都踢裂了,傷口經久不癒,逐漸變成了一種怪瘡,從腳慢慢腫到了全身,疼痛異常,晝夜難安。莊奇顯被病痛折磨得神志不清,恍惚中,看見護法神似乎在責問自己,在痛苦與悲傷中,他留下了「憾者永憾」的遺言便去世了。
凡事都有因果關係。儲星身處險境,看似難逃殺身之禍,卻奇蹟般的逢凶化吉,後來又因保護百姓和國庫有功,被升職改任京官,原因是儲星平日禮敬神佛,並且按照神佛的教導認真做善事,不做惡事,得到了神佛賜予的福報。
而莊奇顯酒後無德褻瀆佛法,造下了巨大的業力,酒醒後也沒有任何悔改彌補,最終惡報加身而亡,給自己留下了永遠的遺憾。他的悲劇除了告訴我們不可酗酒外,更說明了佛法不僅慈悲神聖,還是威嚴不可冒犯的,凡是破壞者必有惡報,莊奇顯遭惡報而死的案例警醒著後人。
責任編輯: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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