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強早前捲入千億礦權案丟卷醜聞,但又被當局聯合調查組力保沒事。(圖片來源:Andrea Verdelli/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5月6日訊】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早前捲入千億礦權案丟卷醜聞,但又被當局聯合調查組力保沒事。這一結局至今讓外界質疑是官官相護。周強此前就曾捲入多樁醜聞,其中2013年被執行死刑的曾成傑案中,剛上任最高法院院長的周強被指涉嫌夥同湖南官員為掩蓋「黑打」佔財(一審前曾的企業資產即被「賤賣」)而殺人滅口、為保位陞官而不擇手段「維穩」。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03年6月,中共湖南省湘西州委常委辦公會議決定,把該州圖書館、體育館、群藝館等實行整體開發,簡稱「三館項目」,並以招投標方式選擇開發商。曾成傑等挂靠具有開發資質的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參與競標,
作為少數民族自治州,湘西急需發展資金。但由於各種原因,湘西國有、集體企業破產給銀行帶來了大量呆壞賬,當地銀行對於貸款嚴格限制。為此,當地政府曾一度鼓勵民間融資,多年的州政府工作報告中,都強調要大力啟動民間投資。
據湘西統計局數據,2008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達131億元,同比增長28.4%。其中,非公有制經濟投資,自籌資金到位58億元,增長24.7%。據湘西官方統計,2008年,該州非法集資系列案涉及本金總額168億余元,34萬人次。
2008年11月11日,「三館公司」實際控制人曾成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當年12月18日,曾成傑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批捕。
此後,湖南省風險資產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將「三館公司」財產交給湖南民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系湖南興湘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2010年2月和2011年6月,湖南民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其中的三館項目,分別轉讓給湖南湘西財信投資置業有限公司以及華天酒店。
據曾成傑辯護律師王少光介紹,工商檔案資料顯示,湖南民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是湖南省財政廳;同時,湖南湘西財信的股東是湖南財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而湖南財信的股東是湖南省政府,屬國有獨資公司。
2011年5月20日,曾成傑因集資詐騙罪被長沙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曾成傑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曾成傑辯護律師王少光認為,曾成傑被捕前,「三館公司」資產評估價值達23.8億,遠遠高於負債,而當地政府未按法律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涉嫌低價變賣三館公司資產。
2012年1月19日,湖南省高院二審駁回曾成傑上訴,維持長沙中院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院核准湖南省高級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曾成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3年7月12日上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依據最高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的命令,對曾成傑執行槍決。曾被執行死刑前,家屬未被通知。此事經披露後,引起公眾和媒體高度關注,引發廣泛爭議。
2013年7月13日,曾成傑的代理律師王少光在網上發表「緊急聲明」。這份聲明中暗示周強有夥同湖南官員為掩蓋「黑打」佔財(一審前曾的企業資產即被「賤賣」)而殺人滅口、為保位陞官而不擇手段「維穩」的嫌疑,這份聲明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案發時是湖南省長,在湖南高院判處曾成傑死刑時是省委書記。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審判決,直到2013年3月周強從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長前,最高法院都沒有核准,周強當院長後不到三個月核准。」
聲明稱:
三館公司34億元集資是累計額,為重複計算。實際集資的本金是7.1億元,直接投入工程7.7億元,投入項目資金大於融資本金0.6億元。實際未歸還的集資本金2.02億元,當時資產價值23.8億元,現在價值超過40億元。三館工程當地政府原選定的是另一公司,曾成傑是被拆遷單位的選擇,最後政府決定兩家共同開發,後因另一公司抽走保證金而放棄了該項目。當時的州長杜崇煙根本沒有參加定標會議,根本不是行賄杜崇煙獲得該項目的開發權。
湘西民間融資得到當地政府的支持,幾乎所有的項目(包括吉首市政府)都是靠民間融資,90%的家庭參加了融資。取得三館項目後,由於當地政府鼓勵民間融資,當地政府還在三館公司設立現場辦事機構,融資協議由公證處公證,被大眾認為是合法的。
2008年3月湘西領導變更後,對民間融資由支持變為打擊,2008年6月26日以內部文件形式通知黨政幹部退出融資,造成民間融資危機。堵鐵路是福大公司引起的,圍堵州政府是州長的汽車拖行一老婦200米激起的,均與三館公司無關。
三館公司34億元集資是累計額,實際集資的本金是7.1億元,直接投入工程7.7億元,投入項目資金大於融資本金0.6億元。實際未歸還的集資本金為2.02億元,當時資產價值23.8億元,現在價值超過40億元。未歸還融資本金是12.5億元,不是17.7億元,判決書故意多算了5.18億元。12.5億元未歸還額中,支付利息9.4億元,支付客戶獎勵1.1億元,故實際未歸還本金只有2.02億元,可資產當時就高達23.8億元,是來歸還本金的10倍。如果不是當地政府將當時價值23.8億元的資產以3.8億元賣給了湖南省政府的獨資企業財信公司,根本不會資不抵債,融資群眾完全能夠得到本金和利息。
曾成傑沒有任何揮霍融資款和轉移資產的行為,判決書對此的認定與案卷材料相左。本案司法機關還隱匿兩份資產評估報告和清產核資報告,誇大未歸還的融資本金5.18億元。融資群眾對曾成傑是信任的,紛紛寫信要求無罪釋放曾成傑。判處曾成傑死刑就是攔路搶劫、圖財害命,使融資雙方血本無歸,湖南省政府獨資企業無本萬利。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案發時是湖南省長,在湖南高院判處曾成傑死刑時是省委書記。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審判決,直到2013年3月周強從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長前,最高法院都沒有核准,周強當院長後不到三個月核准。
聲明稱:如有任何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曾成傑的代理律師王少光在此聲明的後記中寫道:
曾成傑最終還是沒能像江蘇的吳英那樣免除死罪,但,民間資本纍纍被侵吞的事實還在不斷地發生,明天還會有李成傑、楊成傑、張成傑走上這條不歸路嗎?活生生的事實告誡所有懷揣「中國夢」的發財人——商道即官道,入道需謹慎!
掠奪從來都是不擇手段的,有的直接了當,而有的卻陰暗難測。怕的不是明搶,而是通過各種卑鄙下流貌似還光明正大的手段……
太子奶倒了、黃光裕入獄了、吳英死緩了、曾成傑被注射死亡了……明天,還會有誰也會遭遇同樣的不測?耐人尋味、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