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江的公交車是個巨大的隱喻(網絡圖片)
【看中国2018年11月4日讯】我大學畢業外出求職,常常說不到兩句話就有人問我:你是重慶的吧?
我?
你們重慶人都有明顯特徵,給人感覺毛焦火辣的……
後來我才慢慢知道,這個「毛焦火辣」未必都是好事,尤其在遇到不順心、與人打交道的時候。比如說今天沉江的公交車事件裡,那個被稱為「垃圾人」的重慶大媽,從調取的監控錄像顯示,由於道路施工公車改道,她坐過了站之後,開始指責司機,互相爭執,直到用手機兩次拍打司機,也造成司機雙手脫離方向盤來回擊,15條人命跟著一起陪葬。
這個「毛焦火辣」可以解釋為普通話的「易怒」,它不僅僅是重慶特色,也不僅僅是女乘客的特色。用那句略有些煽情的話,在這個世界,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公交車如同這個社會最小的細胞縮影,觀照的不僅僅是個人的命運。
有朋友評論說「沉江的公交車是個巨大的隱喻,冷眼旁觀袖手旁觀憑軾旁觀的結局就是所有人的沉淪、死亡與毀滅。」還有朋友說「正確做法是:停下車爆揍那女人,這種垃圾,完全不考慮危險後果。」
注意下時間,如果按照案情通報中介紹的,從10時3分32秒到10時8分49秒,大媽罵司機足足五分鐘才開始打司機的,可以想像,車上其他人絕對是一聲不吭,那大媽才能罵那麼久,所以車上其他的乘客呢?
據未確認的信息說,之前有對乘客夫婦,受不了車內的爭吵,就提前下車了,幸運地躲過了一劫。然而也有很多評論在開脫:「只想問一句中國現有法律法規如何認定與保護見義勇為者,現實生活中對挺身而出維護公共安全的人有沒有制度保障。」
並不能絕對苛責所有圍觀的人,我們並不瞭解現場的具體情況,雖然沒有學過心理學,從公車墜江之前,司機臨門時扭曲變形的動作,也能判斷出他內心的憤怒。其實我們設想,但凡有人帶頭勸阻一句,車上的其餘人士也許也就跟隨了。
然而,在我們這個社會,做「好人」的成本有多高呀。做好人,只有不利,沒有鼓勵。
孔子的弟子子貢曾經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說:「賜呀(端木賜,即子貢),你採取的不是好辦法。從今以後,魯國人就不肯再替淪為奴隸的本國同胞贖身了。你如果收回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的行為的價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錢,別人就不肯再贖人了。」而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說:「這下子魯國人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孔子早從那個年代就敏銳地察覺到,「道德」當然不能成為「做好人好事」的「酬勞」。
知乎上有個人講述自己見義勇為卻被指責的經歷,最後他感嘆了一句「只能做好把自己當作一個準備隨時引爆來驚醒世人的炸藥包」。
是的,在中國當代社會,「好人」的定義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意味著「有責任感」、「熱情助人」或者「受人尊敬」。而是成為了一個隨時會把自己也炸死的代名詞。
還有一個朋友假設:「在尚未發生墜江後果的時候,我如果上前給干擾司機正常駕駛的巨嬰大媽來一發防暴噴霧,最後很可能是法律並不保護我這種多管閒事的人,然後按鬧分配,巨嬰完勝。」
這樣的判斷也是基於對中國國情不那麼自信的種種現實。讓我們來借鑒一下其它地方,下圖是在在紐約市,公交車有專門的司機保護圍欄,大家注意看地上畫有黃線,凡是站入黃線不聽勸阻的乘客,司機可報警抓人。
紐約的公車有專門的司機保護圍欄(圖:StreetsblogLA)
上世紀90年代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山區高速路上,一名喝了酒的灰狗巴士乘客辱罵和毆打司機,被同車乘客制服,在下一站被警察帶走。隨後法院判決他assault(攻擊司機)1年刑期、battery(毆打司機和乘客)2年刑期、endangerment to public(危害公共安全)7年,累計判刑10年,罰款5000美金。注意在被乘客制服過程中此人的反擊被定性為毆打乘客。
——即使沒有強行的法律法規,適當的隔斷是個「心理範圍」內的基礎安全屏障。如果重慶的那輛車上有屏障,女乘客伸手打不到司機,隔空對罵至少比直接動手對司機造成的干擾要輕些。
朋友圈刷屏的時候,我注意到朱學東老師說了一句話「我們都在同一個大巴車上」,而中國人的圍觀,一開始其實是從「鄰居不插手閒事」開始的,接下來是路人不插手大街上的閒事,直到整個人類,只要不觸及我的個體利益,我就可以假裝不在車上。
所有人如果到最後都一樣:既不想去承擔什麼責任,也懼怕去做什麼「好人」,那麼圍觀的我們只會被裹挾著一起,滾入冰冷的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