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美國律師竟這樣點評「中國人被丟墳場」事件(視頻)


【看中國2018年9月28日訊】近日,美國著名華裔律師劉龍珠點評了「中國遊客大鬧瑞典旅館被丟墳場事件」。他在文中對瑞典警察是否有違法行為,相同事件若發生在美國會面臨何種後果,都做了一一詳解。

劉律師首先在文中介紹了該事件的主人翁曾總。他寫道:身為天士力奈及利亞經理,攜父母至瑞典旅遊之是,曾總選擇預定一家青年旅舍,三人共住一個房間。後經網友爆料,曾總聲稱的好心收留的‘女留學生’實為曾太太,很可能是因為預定房間僅有三個床位,曾太太賢惠持家,沒有要求多訂一間房,而是選擇寒風中獨行兩小時,假扮留學生,與夫千里相會。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好笑!美國律師竟這樣點評「中國人被丟墳場」事件
曾總父母及瑞士警察(圖片來源:You tube視頻截圖)

警察出現後,曾總及其父母展現了精湛演技,其父「病發」倒地,其母哭成淚人,曾總「假摔」演技梁朝偉自愧不如。曾本人也表示,他扑在地上大喊「this is killing(這是殺人)」是為了吸引圍觀群眾的注意,以控訴警察的作為。

劉律師認為,中國人喜歡把事鬧大,先把輿論吸引過來,站定受害者的身份,團結群眾結成「革命統一戰線」,有了群眾就「戰無不勝」。宣傳之道即在於此。

所謂「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如果說出「你敢怎麼樣?你不怎麼樣,我今晚死給你看」,基本上在中國就處於獨孤求敗境界了。

但是,如果在美國,「你妄圖以‘自殺’來威脅或壓迫對手,那麼我們很可能就精神病院或監獄見了。因為當你鼓起莫大勇氣進行了自殺,然而沒有成功,即‘自殺未遂’,你很可能犯了‘自殺罪’。」

事實上,這種「鬧」的文化在中國屢見不鮮。不久前發生在中國高鐵上的「霸座男」「霸座女」事件,無賴霸座者取得了「勝利」,原來合法擁有位置的乘客卻被迫換到別的位置上。

更有近兩年的流行語「熊孩子」,顯示出了對這些不講道理,撒潑大鬧,父母縱容的孩子的行為的無奈。當「熊孩子」長大變成「巨嬰」再教導出下一代的「熊孩子」,可謂「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劉律師還點評說,本案的惡劣之處在於,這一家三口或者說一家四口的行為給中國人的國際形象帶來不可磨滅的污點。其個人認為通過類似的耍無賴手段獲得了短期的或臨時的好處,比如座位,比如升艙,比如免費飲食,然而長久來看,每個走出國門的中國人很可能因此遭受到「歧視」,顯性的或是隱性的。因此,對於這一家三口的行為,劉律師表示不僅憤慨,更是難過。

法律規定

劉律師點評說,中國遊客在道德上存在瑕疵,這是毋庸置疑的。那麼這裡面究竟是否存在違法行為。是一方違法,兩方違法,還是三方均違法?

加州法律

首先,就酒店的行為而言,事實上並無不當之處。酒店,不管是五星級大酒店或是本案中的「hostel」(青年旅舍),法律上而言,它們均屬於私人領地,因此酒店人員有權拒絕他人侵佔。

其次,本案中的警察,就目前的視頻及調查來看,也無違法情況。視頻中警察並沒有過激行為,所稱的送至「墓地」這一在中國人看來很不「吉利」的地方也很可能只是中外文化差異導致的誤解。

最後,這三名中國遊客,在被明確拒絕後仍拒不離開酒店,此行為如發生在加州,將可能面臨至少兩項罪名指控:

一是侵佔他人空間(trespassing),根據加州刑法602條,罪名成立的話,將面臨六個月以下監禁或一千美元以下罰款。

二是擾亂社會秩序罪(disturbing the peace),根據加州刑法415條,罪名成立的話,將面臨六個月以下監禁或一千美元以下罰款。

兩罪並罰,將面臨最高刑期一年,罰款2000美元。

同時,如果在警察執法過程中出現反抗拘捕情形,很可能構成拘捕和襲警罪。此兩條為重罪,每個最高刑期為三年。

劉律師還提到,如果「霸座男女」事件同樣發生在加州,他們也將面臨如上指控。

好笑!美國律師竟這樣點評「中國人被丟墳場」事件
「霸座男女」(圖片來源:截圖)



責任編輯:傅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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