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右)涉代表中資公司賄賂非洲國家政府,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罪在紐約被美國當局拘捕,面臨最高85年徒刑。(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8年2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何志平因代表一家中資能源公司賄賂非洲官員而涉及國際貪污案,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美國當局12月正式起訴何志平8項控罪,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FCPA)、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1項串謀洗黑錢、及2項洗錢罪,提請保釋失敗、至今已還柙近3個月。其代表律師早前再度就法庭拒絕保釋提出上訴,最終法官認為案件證據充分有力、而何潛逃機會大,決定拒絕保釋。
法官:證據確鑿 潛逃機會大
《蘋果日報》報導,保釋上訴在香港時間凌晨1時開庭處理,法官Katherine B.Forrest指出,案件證據充分詳細,包括許多電郵、銀行紀錄等白紙黑字文件,何志平被定罪的機會甚高。對於辯方指「何志平參與大量公共服務、品格可靠」,法官反駁指何所代表的非牟利組織性質上缺乏誠信,而何所面對的控罪是賄賂,因此其展示在公眾面前的一面,未必能夠代表其真實為人。
法官亦針對大陸、尤其官方媒體的評論,指案件是「政治檢控」,指出何志平即使潛逃中國大陸或香港,外界只會把他視為避過檢控的人,不能夠使法律公義得到彰顯,也不能夠讓公眾了解事實真相。
對於辯方律師強調何志平已經達68歲高齡,「沒有潛逃能力」,法官指出,何志平有高血壓等問題,「但未至於虛弱到不能潛逃」。檢控官亦首次披露,何志平在被羈柙期間,每天都與涉案的中國華信能源公司以電郵溝通,並談及如何辯護,因此相信中國華信仍然在協助何,甚至可能花錢協助他潛逃,或補償其保釋金。
法官指出,何志平一方將保釋金從100萬美元大增至1000萬美元,顯示其背後資源龐大,因此不能確定1000萬美元能否足夠擔保其不會潛逃。法官又接納檢控官意見,指港美兩地的引渡協議有不少豁免條款,因此未必可靠,而引渡程序至少需要數年時間處理,對年老的何志平來說,如果潛逃成功,這數年自由已經非常寶貴。而何志平的案件估計從拘捕到開審,將需要約1年時間,預料在今年年末開審。
基金會透露何志平親撰「內參報告」
《香港01》報導,目前該基金會內部運作如常,不過所有公開活動都轉為低調進行。自從何志平被捕後,基金會僅在去年11月發表過聲明,指無授權何志平進行「任何商業行為」。
據悉,基金會員工會稱呼何志平為「老闆」,並指其會親自處理基金會事務,包括在基金會舉辦邀請中美官員或專家交流活動後、撰寫「內參」報告,當中包括從活動得知的美國政府政策走向等,並提交北京政府供內部參考。
有職員坦言,中華能源基金會背後是中國華信能源公司,其董事會主席葉簡明亦身兼基金會主席,但指出葉極少在基金會辦公室出現,主要由何志平打點事務。
案件或涉聯合國內部
何志平涉賄案與聯合國關係密不可分,何所代表的「中華能源基金會」屬於聯合國經濟及社會部理事會「特別諮詢非政府組織」,而與何串謀行賄的加迪奧則是聯合國大會觀察組織「伊斯蘭合作組織」的中非共和國特使,2人在2014年10月於聯合國紐約總部相識,其後串謀賄賂乍得總統;何志平隨後又與當時剛上任的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會面,並開始控罪中的「烏干達行賄計畫」。何在庫泰薩訪問香港時,安排其與基金會背後的中國華信主席葉簡明會面,庫泰薩更即場委任葉簡明為「聯合國大會特別榮譽顧問」。
去年12月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發言人表明,聯合國已經暫停與該基金會的合作關係,直到何志平案有審訊結果再決定,並就是否將中國華信從Global Impact人權倡議項目上除名、以及取消基金會「特別諮詢地位」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