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1月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一案,早前被法庭裁定襲擊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罪成。昨日裁判官指出,由於案情嚴重及有必要「以儆效尤」,決定對朱判囚3個月。至於佔領運動期間多次鼓勵部下「鎮壓佔領人士」、「你們都沒有錯」的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2015退休就投身商界,獲親共政黨人士的家族企業聘請為策略顧問,在佔領運動後多名前部下官司纏身的時候,自己則獨善其身、財源廣進。
判囚3個月 法官:以儆效尤
《明報》報導,昨日被裁定判囚3個月的前警司朱經緯,在2014年佔領運動旺角清場行動期間,以警棍毆打非參與佔領運動的途人頸部,並被多家傳媒拍下片段,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早前裁判官判處朱襲擊罪罪成,並即時還柙等候宣判。朱在獄中度過了聖誕節、自己生日、除夕與新年,直到昨日裁判官宣布判囚3個月,朱的律師隨即提出上訴,最終朱獲准以5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出,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的最高刑罰是判處2年監禁,但法庭會考慮朱是否有預謀襲擊事主、事主傷勢等因素,作出合理裁判。錢禮指出,事主鄭頌恆是一名手無寸鐵的途人,從呈堂影片可以清晰看到鄭的頸部遭到襲擊,強調指朱所使用的警棍可以造成永久及嚴重的傷害,而鄭沒有受重傷是屬於「幸運」。
錢禮明言,本案案情嚴重,判處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朱經緯的刑責」,緩刑也不恰當,且之前已有類似案例,指警員知法犯法須加以嚴懲,因此判刑必須具阻嚇力,以防止其他警員仿效,以挽回公眾對警隊的信心。不過考慮朱背景良好及已退休,重犯機會低,以及案發時承受巨大壓力,酌情判囚3個月。
事主鄭頌恆接受港媒採訪時表示,自己並不看重朱經緯的刑期長短,強調定罪已經彰顯了公義,而判刑的重要信息,是告訴警方自己的職責應該是保護市民,而不是淪為權貴或政治的工具打壓市民,希望以後警方做甚麼事都會「三思而後行」。
鼓吹鎮壓 前警務處長退休投商界財源廣進
2014年港人為爭取真普選而引發的雨傘運動中,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曾多番「鼓勵」部下「鎮壓佔領人士」,並反駁外界批評,且在港台受訪時以感性語氣稱「你們都沒有錯」。最終在梁振英政府的強硬政策加上曾偉雄的變相鼓勵下,前線警員多次出現過火的暴力鎮壓行為。佔領運動後,部分警員因暴力行為面臨法律制裁。而曾偉雄則退休並投身商界,2015年5月、即退休2個月後就獲親共政黨民建聯副主席蔣麗芸的家族企業、震雄集團委任為公司策略顧問。
佔領運動期間多次「鼓勵」下屬鎮壓市民的前警務處長曾偉雄。
《南華早報》報導,曾最近獲香港最大路面公共運輸公司九龍巴士旗下的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聘用,出任該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年薪32.4萬港元,同時享有另外18萬元年薪作該公司的審核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而曾也同時繼續其在震雄集團年薪高達100萬港元的顧問工作,換言之,曾光從這2家公司領取的年薪就高達150萬港元,且曾還享有退休後從港府領取的每月8萬元退休長俸,即曾一年收入至少達246萬港元。
翻查資料,警務處長退休後加入私人公司作董事亦有前人,例如鄧竟成在2011年退休後加入香港航空成為執董;曾蔭培、即前特首曾蔭權的弟弟,在2003年退休後加入了新世界公司作執董。不過像曾偉雄一樣退休2個月就加入私人公司出任董事,還身兼2家公司受薪董事的情況,則屬非常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