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築平均壽命只有30年(圖片來源: 看中國攝影圖 黎天藝)
【看中國2017年9月31日訊】一個小區才剛建好,要修一個高架,嶄新的房子就拆了;小學才剛剛翻新,因為劃入了新規劃的CBD範圍,拆除於是成了唯一的命運;開發商要土地,明明才一二十年的房子,立馬就成危舊房;因為要修一個星級酒店,十來年的大樓就被「成功爆破」,完全不管以限高名義炸的房子最後卻越炸越高……如果你能理解馬路為什麼老被挖來挖去,你就能理解為什麼中國建築平均壽命只有30年。
從沒有哪一個國家的人像如今的中國人一樣關心建築。平民階層對房子的質量面積等要素可謂錙銖必較,這不僅僅是因為那套或許並不起眼的房子佔據了其一代甚至幾代人的積蓄,更重要的原因是建築物的物權概念更加具有說服力。然而,中國的建築卻比很多國家都要命短,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感到悲哀的現實。
1隨便在網路上搜索一下相關新聞:
2006年10月,「堅固得像碉堡一樣」的山東青島市著名地標建築青島大酒店被整體爆破,建成僅20年。
2007年1月,浙江杭州西湖邊的最高樓——浙江大學湖濱校區3號樓被整體爆破,建成僅13年,爆破當天,眾多師生蜂擁而至,有的放聲大哭。
2010年2月,江西南昌著名地標五湖大酒店被整體爆破,建成僅13年;3月,落成不滿10年、耗資3000多萬元的海南海口「千年塔」淪為了「短命塔」;7月,位於北京建國門黃金地段、建成剛20年的凱萊大酒店停業拆除,而一年多前,該酒店還投資了上千萬元進行重新裝飾和佈置。
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建築「出生即死亡」。安徽合肥維也納花園小區1號樓,在正常建設了16層而尚未完工時被整體爆破。按市政府的說法,該小區影響了合肥城市景觀中軸線的山景。這個16層的龐然大物「死亡」時,不足一歲,還是「嬰兒」。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曾表示,我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築量最大的國家,每年新建面積達20億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鋼筋,建築的平均壽命卻只能維持25~30年。而根據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性建築為50—100年。
同時,另一組數據顯示,英國、法國、美國的建築統計平均使用壽命分別為132年、85年和80年.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範柏乃感慨:「我們有5000年的歷史,卻少有50年的建築。」
2仔細分析一下,中國建築壽命短不是偶然的,有三大原因:一是質量原因,2009年中國不斷出現的「樓歪歪」,「樓脆脆」等建築質量問題,就是證明,這說明我們對建築質量的監控與責任追究是失落的。如今建築施工「層層分包」已是行內的常態,「層層分包到最後,蓋房子的工人大多數是從未接受過建築培訓的農民工。」農民工一般是計件或計時算薪水,包工頭也是忙著趕進度收錢——實際上工人和管理者都缺乏專業資質和專業素養。
而工程一建完,施工隊就走了,去別處接活干。萬一建築質量真的出了問題,追究下來,也只能找到當初承建公司的項目經理、建造師或監理單位等。只有這些人是穩定的、有資質的,跑不掉的。但論起責任大小,他們顯然不是最該被「打板子」的。
二是規劃原因,在一些城市的規劃中,往往是一個官員一規劃,最後規劃成鬼話,這樣必然導致建築建了拆,拆了建,「規劃規劃,不如領導一句話」,是近二、三十年來,城市建設缺乏科學決策的真實寫照。在不少地方,誰的權力大,誰就是城市建設的「總設計師」。加之,書記、市長像走馬燈一樣地更換,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一些早幾屆政府興建的高樓大廈,便難免在定點爆破中灰飛煙滅。
三是政績原因,一些地方官員把建設新高樓大廈作為政績工程來抓,這樣必然導致,一些本來還可以改造使用的建築被推倒重來,同時,一些地方官員也把房產開發經濟當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必然導致一些建築建的快,拆的猛。網上曾經流傳一個笑話:推倒一座房子,又重新建起一座房子,輕鬆兩下就創造了雙倍的GDP。
3仔細觀察以上三點,你會發現還有一個根本性原因,那就是大多數「短命建築」身上都有腐敗基因。如著名的「樓脆脆」事件中有「官員股東」,而且檢察機關發現房企的董事長侵吞4000多萬國資。再如,某縣的「短命橋」背後就是包工頭行賄;某「豆腐渣」車站大樓被稱「腐敗展覽館」,還有被稱為「腐敗樓」的溫州「爛尾樓」……
事實上,不論是招標投標方面,還是質量把關方面,由於腐敗的滲透而讓建築質量打了折扣。據相關報導,將工程造價的5%—10%列入「公關費」預算用於行賄,據說是建築行業的潛規則。可見,某些建築之所以短命,原因之一是存在腐敗成本,而腐敗支撐的建築注定堅固不了。
或許,比短命建築產生的數量龐大的建築垃圾更值得我們警醒的是,土地已經在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淪落於「公地悲劇」之中。其實,最能夠對土地負責的該是建築產權擁有者,孟子曾說,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在建築上也是如此,如果房屋擁有者沒有恆產,又怎麼會對建築物有恆心呢?
建國者在確定選舉規則的時候特別規定了,民眾需要具有土地等財產才能擁有選舉權。長久以來我們藉此證明資本主義國家民主的虛偽性,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些建國者們何嘗不是繼承了孟子「有恆產者有恆心」的思想呢?只有民權能夠得到切實保障,民眾才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只要物權能夠切實得到保障,建築物就會不再短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