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土改無惡不作,製造仇恨,挑動農民鬥爭被中共定為「敵人」的地主。(網路圖片)
距今五十年前,即大陸全面「解放」的第二個年頭 —— 1950年的「今冬明春」,中共在全國農村開展土地改革。「土改」是中共革命的主要目標之一 —— 實現孫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確實十分誘人。在當年六月三十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頒佈施行的「土地改革法」宣示:「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闢道路。」規定「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傢俱、多餘糧食及其農村中多餘的房屋……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也分給地主同樣的一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保護工商業;保護富農所有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地,其他財產……」對於在「土改運動」中的過激行動,中共辯稱,這是鏟除「三千多年封建勢力」所必須的。但運動主要仍是按照政策,以理服人的「文鬥」方式進行的。
但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有關「土改」鬥地主這種種暴行,前人多有所披露與論述,這裡要特別指出的是,作為實際執行的土改政策,中共搞的是「村村見血」的紅色恐怖,即每村都要至少槍殺一個地主以「立威」,藉以發動農民「積極參加運動」。這個政策的荒唐與非人性在於,必然害死無辜者。就以筆者故鄉村子為證:二個真正有些惡行的「地主惡霸」一「解放」就聞風逃亡香港,排「老三」的地主即是一個連螞蟻都不敢踩死的老實人,當他被拉去槍斃的時候,嚇得全身直哆嗦,腿都癱軟不能走動。中共此一「絕招」,正與日本鬼子進村時必先殺一個村民以便順利拉壯丁去為其作苦役有異曲同工之妙,即命令第三列隊第一人出來「砍頭示眾」,可憐被無辜殺害的是「一個單丁」(現在叫「獨生子」)而又新婚不久的青年。「殺雞儆猴」正是一切暴力統治者之真傳衣缽。
除了在「鬥爭會」上殘酷鬥爭、折磨地主分子之外,即使在平時,工作隊與貧雇農們隨時隨地可以對被劃為地主的家庭成員施行人身侵犯。「查夜」是使地主們聞主喪膽的一種虐待方式。臘月寒冬,把地主一家老幼叫起來,都只穿著內衣褲,站在凜洌的北風中,再用竹片抽打白白的雙腿,叫你好受!筆者鄰村一家地主的五個女兒(包括未成年者)就被「查夜」的「貧協」會員當著她們父母的眼皮底下給強姦了。這就是毛澤東式的「好得很」啊!不言而喻,中共五十年前在神州大地展開的「土改運動」是真真正正如假包換的痞子運動。
土改運動中,為了防止地主們把「浮財」(金銀細軟)轉移他處或者藏了起來,並迫令他們交出,而對地主當家人實行嚴刑迫供,手段極其殘酷,駭人聽聞;對於工商業地主,則通過「城鄉聯絡站」到城市抓人,一旦被「城鄉聯絡站」傳叫去,是十去九無回。能以一筆巨款贖身而回者,算是萬幸。此一行徑,竟與綁匪無異!
由於「土改」的殘酷與非人道,令地主恐懼而又絕望,是以自殺者屢見不鮮。其時,廣東省潮陽縣棉城鎮的一個池塘,天天有浮屍,地主全家老幼綁著繩子自殺者也!弄得那個池塘的魚好久無人敢吃。
必須指出的是,中共的暴力土改,發源地東北。中共嫌當年南方土改不夠勁,特地由中南局頭頭,曾經在東北搞過土改的陶鑄、趙紫陽坐鎮廣東,於第二年(五一年)搞「土改覆查」,禍害尤深。
中共對地主的最後處理是:一、掃地出門。即將地主全家趕出原居住房屋,沒收所有生活資料,包括禦寒衣服和必不可少的用具;能安置在破廟樓宇就是莫大的恩典了。二、將地主份子及其「沒有改造好的子女」定為「階級敵人」,實行永遠的專政。地主作為「五類分子」之首,在「社會主義太平盛世」的遭遇,盡人皆知,筆者就不再在此「罄竹難書」了。
中央如此挑動農民鬥爭地主,目的在於製造仇恨,把廣大農民綁上內戰的戰車,農民為了「保衛勝利果實」,懼怕國民黨反攻大陸,「還鄉團」回來算帳,只好「積極參軍」,跟著中共去幹「中國人打中國人」的勾當。這個情況,中共用來美化土改的御用作品(小說)《太陽照在桑干河上》(作者:丁玲)。獲斯大林文學一等獎《暴風驟雨》(作者:周立波。獲斯大林文學三等獎)有很生動、老實的描寫。
一九五八年,中共挾「反右」的餘威,藉口臺灣的國民黨即將反攻大陸,迫令沿海地區的「地、富、反、壞、右」家庭遷徙至內地山區。荒山僻壤,人地生疏,謀生困難又受當地人的欺侮,地主家庭又遭受一次劫難。至於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地主家庭成員慘遭殺害者,就更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的小事一樁了。
也許有人會說,土改有其正義性。舊社會農村中地主階級為富不仁,欺壓鄉民之行為也是不可寬恕的。這種用「正義復仇」來為「暴民政治」作辯解的說法,我們不用太多的理論來予以反駁,只看事實後果就可以了。「土改運動」是中共治下一系列侵犯人權,罔顧法治、「多數暴政」的政治運動的濫觴。一是「正義性」,一是少數人受害(地主階級相對農村村民畢竟是極少數),遂使暴力土改運動在人權意識闕如的中國廣大農村順利展開,中共也就達到其包藏禍心的目的。加上毛澤東在一九二七年寫的那篇「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從理論到實踐形成了「用群眾鬥群眾」(也叫「人民欺負人民」)的治國術(群眾專改)的法寶,到了「文革」時期更登峰造極且「放諸四海而皆准」了。
順便一提:一九六八年在廣東省澄海縣縣城游鬥「余(錫希)林(興勝)反革命集團」、「黑幫份子」時,有一百多名縣、公社中層幹部被活活打死。知情者指出,這些被打死者無一不是當時「土改」鬥爭地主時大打出手的「積極份子」,因「立場堅定」而節節陞官者。是「現世報」還是「暴力循環」?不管如何,中共治下的每次政治運動,總是有一批人被整,另一批人整人,「被人剃頭者,人也剃其頭!」這種情況,正是中共暴力土改鬧的惡例所致。人民互相鬥爭,互相戒備,互相約制,使得最高統治者得以穩坐釣魚臺。所以毛澤東唸唸不忘「階級鬥爭一抓就靈」,可謂「真理」,神乎哉!
可惡而又可笑的是,在中共帶領農民中的痞子(中共稱作「流氓無產者」)喪盡天良,殘酷地犧牲了地主們的生存權與發展權之後,並沒有真正實現「耕者有其田」,更沒有把廣大農民帶進「社會主義天堂」。相反地,從一九五六至一九五八年即完成「土改」,六、七個年頭之後,中共通過「農業生產合作社——公社化」等手段,把分到農民手中的土地奪了回去。現在是實行「土地國有化」,農民一年至頭辛苦耕耘,汗水淌下的充其量是「承包責任制」的國家土地而已。
革命干了五十年,一覺回到「解放」前。問一問目前農村中農民所受到的,被中共黨官貪官的盤剝、欺凌,與之「解放前」受到地主惡霸之欺壓相比,該不該再革命,該不該再「解放」?中共如何面對此一問題?對於這五十年來含冤負屈,枉殺慘死的地主份子及其家人,不有愧意?對於臺灣幾乎與中共(大陸)同時進行的和平(向地主贖買土地分給農民)土改,以至像泰國這樣一個沒有通過「土改」以「解放生產力」的農業國家,現今之經濟、發展與社會狀況,與中共今天的現實相比較,又是如何呢?
五十年不短,中共政權現在的中下層幹部,有好多「土改」時尚未出生呢!他們也許不知他們所維護與效忠的政權是如何「為不義、殺不辜而得天下者」。有人要辦「文革紀念館」而不可得。筆者建議先辦個「土改紀念館」吧,這個紀念館就辦在傳媒、資訊、「北春」上。趁當事人有些還健在,大家都來寫「土改回憶錄」,也讓我們的子孫後代,知道中共「土改」是怎麼回事。
2000年10月
北京之春
(原標題:中共暴力土改五十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