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鐵義(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6年10月29日訊】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於鐵義,因受賄3.06億余元,10月21日,於鐵義被黑龍江林區中院一審判處死緩。花玉喜博文撰文震驚於國企副廳高官就如此奢華極欲,質疑中共治下,更多的貪官將不斷刷新貪腐記錄:
於鐵義喜歡名牌車,奧迪、寶馬、奔馳,包括四、五百萬賓利和上千萬勞斯萊斯幾十輛。於鐵義家在三亞、大連、青島、廈門等全國各地宜居城市擁有房產58套,很多別墅、豪宅於鐵義從未去過。於鐵義女兒佩戴的一條紅珊瑚項鏈價值118萬元。於鐵義家中有幾十塊世界名表,珠寶首飾成堆成串、琳琅滿目,十幾萬、幾十萬鑽戒有幾十個。
於鐵義家中珠寶首飾成堆(視頻截圖)
於鐵義擁有的幾十輛名車是不是價值幾千萬甚至上億?於鐵義一家人怎麼使用如此之多名車?於鐵義一家在三亞、大連、青島、廈門等全國各地宜居城市擁有別墅、豪宅等房產58套,這些地方哪一平米房產價值不是上萬元?這些房產總價值是不是上億?這些房產是不是讓於鐵義多少代子孫延續也不缺房子?顯然,於鐵義擁有的幾十輛名車,58套別墅、豪宅就不知道價值多少億?人們聽說過達官顯貴奢華的,未聞未見過有於鐵義如此奢華?
價值四、五百萬的賓利(視頻截圖)
於鐵義花幾百萬在北京五星級酒店包下總統套房,於鐵義他常年不在單位上班,遙控指揮工作,有些會議召集下屬到北京總統套房開會。或許,追求「享樂主義」的於鐵義已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或許,這就是窮奢極欲吧!於鐵義窮奢極欲揮霍時,可否想到有多少工人極低的工資標準發不出?包下北京五星級酒店總統套房的這幾百萬元資金,是否意味是企業幾百工人的年薪?
於鐵義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下屬公司的一個副總,是怎麼做到創下這項貪腐記錄的,他的貪腐到底達到什麼程度?於鐵義最大愛好是安排供應商陪他玩鬥地主。只要於鐵義想玩,供應商們無論是在廣州還是甘肅,不管是坐飛機還是趕火車,必須隨叫隨到。老闆們每次陪於鐵義玩,都要帶著巨額資金來,並且只能輸,一贏於鐵義就摔牌翻臉。一場輸贏幾十萬牌局對於鐵義來說是小菜一碟。顯然,於鐵義「鬥地主」的賭局是包贏不輸的賭局,是財源滾滾的賭局,是一種被包裝了的「賄賂」!於鐵義大肆收錢瘋狂斂財,已成他生存的最大意義。他說「一天不進錢我都心難受」。顯然,於鐵義滿腦子裝的都是金錢!
於鐵義只是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下屬企業副職,於鐵義只是一個副廳級的國企高管!然而,在目前已宣判的貪污受賄案件中,於鐵義受賄金額居全國首位。就是這樣的於鐵義卻硬是刷新創造了當今官場腐敗官員的貪腐記錄!顯然,於鐵義不是職務太高,而是掌管要害部門,而是於鐵義的權力便於大肆兌換金錢!
於家藏款(視頻截圖)
一個國企副廳級高管,貪腐到僅受賄一樣就達3.06億余元?這真的讓人很震驚!一個國企副廳級高管,竟然能擁有幾十輛名牌豪車?竟然能在全國各地宜居城市擁有別墅、豪宅58套?就是這個副廳級高管國企,家中竟然有幾十塊世界名表,十幾萬、幾十萬鑽戒幾十個?其女兒的的一條紅珊瑚項鏈竟然價值達118萬元?這樣的奢華真是讓人聞所未聞?這一切真的讓人震驚不已!
人們需要追問的是於鐵義究竟是怎樣煉成為3億多元的巨貪大蠹?固然,於鐵義家在三亞、大連、青島、廈門等全國各地宜居城市擁有58套別墅、豪宅人們無法知情?那麼,於鐵義駕駛著四、五百萬元的賓利上千萬元的勞斯萊斯名牌車,於鐵義的上司,相關紀委官員也毫不知情?於鐵義女兒佩戴的價值100多萬元紅珊瑚項鏈,能不引起人們關注?對此,相關紀委官員也不知情?於鐵義不是低調蓄意掩飾自己的人?於鐵義那幾十塊世界名表不會整天收藏著?於鐵義幾十個的幾十萬鑽戒也不會整天收藏著?對此,相關紀委官員咋就一無所知?我們有多少紀委在貪腐官員面前為什麼總是耳目失聰?顯然,於鐵義煉成3億多元的巨貪大蠹,是相關上司相關紀委官員縱容的結果!這背後究竟是失職、瀆職還是另有隱情?
然而,就是於鐵義這樣窮奢極欲、令人髮指的巨貪大蠹,依然是因「歸案後主動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實,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線索,具有坦白、立功表現」,被判死緩。人們不知於鐵義究竟檢舉多大的他人犯罪線索,人們更不知於鐵義有多大的立功表現?人們早就習慣了判決書中這樣重複不知多少遍的「赦免模式」?或許,因巨貪大蠹無論貪腐多少億總會被「赦免」?當貪腐一直居高不下時,法律咋依然為巨貪大蠹開脫?這必然膨脹著貪腐官員的膽略!
自2012年以來,全國特大型煤炭企業之一的龍煤集團步入了連續多年虧損泥淖,導致嚴重拖欠職工工資、稅收和企業各類保險金。然而,就是在這樣的經濟環境下,龍煤集團竟然出了如此大肆貪腐大肆揮霍金錢的管理層!國企有多少金錢經得起如此「敗家子」揮霍?人們更不知龍煤集團究竟還有多少於鐵義這樣的「敗家子」?一邊是討薪職工「被鬧事」,一邊是製造討薪職工「被鬧事」的罪魁原凶被放縱,法律究竟偏袒了誰?法律治理社會的功能在哪?法律總讓罪犯心中「暗暗竊喜」,法律的公信力何在?此時的檢察院為什麼總是沉默?檢察院的某些「功能」是否喪失?
2016年《兩高關於辦理貪污賄賂職務犯罪刑案量刑標準,貪污受賄一億元以上,且有特殊情節,可判死刑立即執行!人們不知如何解讀這「且有特殊情節」?可「於鐵義」畢竟貪腐3.06億余元啊?為什麼不判死刑立即執行?貪腐判死刑似乎永遠沒有「底線」!徐才厚、谷俊山們不殺是因為政治考量,於鐵義們不殺究竟是出於什麼考量?法律制訂之初就偏袒了「巨貪大蠹」,還容得法律執行時如此的一再偏袒嗎?任何法律「底線」總會被「巨貪大蠹」突破!這樣的法律豈不失效?或許,「巨貪大蠹」們對社會的危害損失遠比多少「殺人犯」大得多?法律為什麼總縱容這些「巨貪大蠹」?如此法律如何保護國家財產、人民利益?法律如此放縱「巨貪大蠹」,人們擔心「於鐵義們」的貪腐記錄將被不斷刷新!或許,貪腐官員將來創造的貪腐記錄將是幾百億,幾千億的「天文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