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攻佔巴士底獄(維基百科)
【看中國2016年07月12日訊】如何看待大革命,不同作家有不同解讀。但法國、英國、俄國、中國的四位著名作家(雨果,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魯迅)雖成長生活背景不同,但對大革命的看法卻殊途同歸,他們的觀察和結論對今人仍有重要啟迪。
其中雨果對舊王朝和大革命的關係研究最深,結論也最精闢。《九三年》是雨果最後一部作品,他醞釀了十年,可謂對大革命的畢生思考。雨果完全否定國王路易十六所代表的腐敗、專制、等級森嚴、踐踏人性的舊時代,但對羅伯斯比爾們以斷頭臺為標誌的大革命更深惡痛絕。法國大革命以「自由、平等、博愛」為口號,但結果卻是更暴烈、更凶殘、更血腥,也就是更踐踏生命、更泯滅人性。
《九三年》中,不斷出現兩個對比性標誌:一個是老伯爵莊園中那個關押摧殘農民的地牢「塔樓」,它是十幾個世紀以來法國王朝的象徵。另一個是法國大革命的「斷頭臺」。雨果概括說:路易十六就是塔樓,大革命就是斷頭臺。
由於「塔樓」底下浸透太多的血淚和屍骨(舊王朝有太多不平和悲慘),所以才滋養出復仇的斷頭臺。雨果比喻說:大革命殺死了國王,把皇后嫁給羅伯斯比爾,然後生出斷頭臺。斷頭臺是塔樓的女兒!
雨果這樣說,是強調革命的必然性:殘暴腐敗的舊制度導致革命爆發,它是對專制時代的復仇。但大革命卻更加殘暴,比舊制度還壞。這該怎麼辦?不再革命嗎?回到舊時代嗎?讓穩定壓倒一切而不再變革嗎?
雨果的深邃和精闢就在於,他不是因為大革命更壞,就一概否定革命、維持舊王朝不變。他不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而是「兩害」都不要!他提出必須推翻舊王朝,必須革命,但不能要斷頭台式的大革命。雨果為「革命」提出一個標準:要把人(這裡指個人)、人性、良知、人道主義放在最高位置、作為最高價值。他說「在絕對正確的革命之上,還有一個絕對正確的人道主義。」
也就是說,革命是需要的,關鍵是在什麼思想原則指導下的革命。雨果寫作《九三年》時,美國革命(獨立戰爭)早已成功。同樣是革命,美國卻沒有走向法國大革命(以及後來的蘇俄等共產革命)那種血腥之路,而是建成了憲政民主。雨果雖沒明說,但實際上,他所心儀的那種以人道主義為核心、為最高原則的革命,已在美國實現。也就是美國獨立宣言和憲法所體現的精神:保護個人權利,限制政府權力。「個人權利」至上,才為人道主義、人性的實現提供最大可能。
號稱「讀了五百遍托馬斯·卡萊爾的《法國大革命》」的狄更斯,通過《雙城記》這部小說,也表達了跟雨果同樣的對大革命的思考:他認同法國應該有一場摧毀舊制度的大革命,而且法國有一場大革命是無法避免的。但他同時認為,以野蠻對待野蠻不是真正的革命。革命是為了結束舊體制的殘暴,但法國大革命的血腥暴力,則比君王制時更嚴重;那種又一個輪迴的殘暴,最後使革命者們自己都成了斷頭臺的犧牲品。後來的共產革命不也是同樣麼。
《雙城記》最後,小說主人翁之一、替情敵去上斷頭臺的卡爾頓的思考:大革命起來的暴民成為「新的壓迫者」。後來的共產革命者們也是同樣。
雨果和狄更斯都是在法國大革命「之後」,利用大革命這個大背景,塑造了高大無比、光芒萬丈的人道主義人物形象:《九三年》中代表舊制度的老伯爵、代表新共和的革命者郭文,《雙城記》裡的卡爾頓。美國哲學家、小說家安蘭德(Ayn Rand)曾說,雨果的人物(道德之高度)「和我們有光年般距離」。
法國大革命攻佔王宮(維基百科)
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魯迅則是在(共產)大革命來臨「之前」,用塑造的卑賤、可惡、殘忍的負麵人物形象,預示了紅色暴力革命將帶來的恐怖。
和雨果、狄更斯同樣,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對沙皇舊制度深惡痛絕,甚至曾因直接參加推翻沙皇的活動被判死刑,在行刑前一刻被沙皇赦免,流放西伯利亞服刑。但即使那麼痛恨舊制度,他後來仍敏銳地意識到,即將來臨的、群魔領導的革命,帶來的將是比舊制度更加可怕的地獄。那是比塔樓更加恐懼的血腥!
陀氏最重要的一個思考是:目標正確,是否就可殺害無辜。換句話說,可否不擇手段地追求一個所謂正義的目標?《罪與罰》中,那個革命大學生就認為,為了「正義」的目標,殺害一個放高利貸老婦是可以的,甚至是正確的,因為殺了那個老婦,可解救很多把商品抵押給她的窮人。在《群魔》中,那個從神學教師變成的恐怖主義分子(跟雨果《九三年》中革命政委一樣,也是由教士變成的革命者)宣揚:為了革命事業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包括勒索和暗殺。一名他的學生質疑他的理論,結果被他合謀暗殺。陀氏筆下的革命者跟雨果筆下的羅伯斯比爾們一樣,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為了「群體」的偉大事業,認為「有必要」犧牲一些「個體」的生命和權利。
其結果就如英國歷史學者格雷(John Gray)評《群魔》時所指出的,那種革命的「出發點是無限的自由,結果卻是無限的專制獨裁。」「想通過不人道的方式得到一種新的自由,結果產生了一種比沙皇主義的殘忍更寬泛、深遠的壓迫。」為什麼會如此?就是因為這種「革命」背離了人道主義這個絕對的原則,為了所謂的「集體正義」,滅絕了人性。
像雨果一樣,魯迅也是痛恨和否定舊制度的。在他筆下那個舊制度是吃人的,是踐踏普通百姓的。在《阿Q正傳》中,趙太爺代表的鄉紳惡霸們,舉人的貪贓枉法,軍官的草菅人命等等,都在證明,那個社會不僅是舊的,應該改變的,而且是吃人的,正如他在《狂人日記》中所寫,不僅用法家(以法殺人)的專制統治,還同時用儒家(虛偽倫理道德)的吃人統治,不僅用刀槍消滅你的肉身,更用吃人的文化,吞噬你的靈魂,讓你變成那個專制和吃人文化的一部分而不自知。
同樣像雨果一樣,魯迅在否定舊制度的同時,對新的痞子革命,更加否定。阿Q在土地廟做的那個夢,跟後來的共產革命實在太相似了。這裡應該說,魯迅的確是天才,他在共產黨成立那年(1921年)寫的《阿Q正傳》就極為精準地預測到了,後來的毛澤東式痞子革命是怎樣進行的。阿Q們的革命,就是以平等、均貧富的名義共產,公開搶劫趙太爺等人的私有財產,用他的話說,把趙家的東西統統都搬到我那裡(棲身的土地廟)!那個大箱子、小捆子地從趙家搬東西的場面(阿Q在土地廟夢想的)可以說是後來毛澤東們「打土豪分田地」的早期文學版,或者說是預想片。
中國在紀念魯迅誕辰百年時拍攝的電影《阿Q正傳》(陳百塵編劇,嚴順開主演),對阿Q的土地廟共產夢賦予了具體的視覺形象:「革命領袖」阿Q神氣活現,除了公開搶劫家財,還要領導「革命群眾」批鬥地主鄉紳,趙太爺一家,包括兒子兒媳,甚至丫環佣人,還有假洋鬼子等,都要在革命者面前一字排開跪下,磕頭作揖,甚至自貶身份輩份,自我羞辱,認錯認罪。
電影中的阿Q還算仁慈,沒有殺人。可按阿Q的土地廟革命夢,他是要殺人的,別說趙太爺、秀才等鄉紳,而且連一般鄉民,包括曾跟他打架的小D,還有比他多抓了幾個虱子的王胡,他都要醋意十足地殺掉。那種借革命之名泄私憤、報階級分野的嫉妒之仇,是共產革命的普遍現象。在阿Q那裡,革命就是「我要什麼就是什麼。我喜歡誰(哪個女人)就是誰。」典型的共產共妻。而且還要革命專政,隨意鎮壓:「我手執鋼鞭將你打……」拿的是「板刀,鋼鞭,三尖兩刃刀,鉤鐮槍」等殺人凶器。
1927年魯迅就斷言:只要中國還有革命,就一定「會有阿Q式的革命黨出現……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後」。魯迅說這話22年後,毛澤東們就建立了紅色政權。電影《阿Q正傳》的結尾如此詮釋:雖然尼姑咒罵阿Q斷子絕孫,但阿Q的後人在繁衍,會有很多很多……。經歷了反右、文革的中國知識人陳百塵們,對阿Q們的專制(迫害)肯定是感受更直接、更深刻。
魯迅的預測太精確了,後來毛澤東極力歌頌的「湖南農村痞子革命」(給地主鄉紳和所謂壞分子戴高帽羞辱,或用梭鏢一下子把肚子戳開),共產黨在五十年代強行收繳農民土地的合作化暴力運動,以及文革的給人戴高帽掛牌子遊街示眾,不僅性質,連形式都一模一樣!
對中國那場所謂農村土改運動,周立波歌功頌德的寫實小說《暴風驟雨》做了準確形象的描繪。那裡農村革命的主角,也是小說主人翁的趙光腚(有真實原型,是鄉民公認的好吃懶做的二流子),就是典型的夢想成真的阿Q,他「手持鋼鞭將你打」,隨便暴力攻擊任何的鄉紳、地主和有產者,把阿Q土地廟的夢變成了現實。在那個革命大潮中,趙光腚等流氓無產者,社會邊緣人、痞子們,佔據了權力的中心。在革命的「暴風驟雨」中,洗滌掉的是人的善良、理性,人最初的溫良恭儉讓等特性,而代之激情、憤怒、暴力,和完全的不講理。那場高舉民主、自由的革命變成了趙光腚們的暴政。
上述四位作家,對徹底拋棄人道主義的大革命有相當共識。但不同的是,雨果和狄更斯都是研究「曾發生過的」大革命,而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魯迅,則是對還沒有來臨(自己更沒有經歷過)的紅色革命,敏感到跟雨果和狄更斯一樣,並做出了準確的預測,真可謂「天才所見略同」。
雨果、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魯迅,都不否認需要用革命摧毀舊世界。革命本身並不錯,最關鍵的是在什麼思想指導下的革命。建立在高揚人道主義精神地基上的革命,是摧毀泯滅人性的專制舊制度的必須。而建立在否定個體生命的自由和尊嚴之上的、高舉群體主義(collectivism)、公共利益旗幟的革命,為了群體、消滅個體的革命,則必然帶來巨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