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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了總願意回憶;就是坐監獄的往事也令我神馳。我行年七十有七,有幸64年中都是在共產黨治下生活的。像黨報常說的:在「偉光正」黨領導下,生活在「幸福的毛澤東時代」。期間22年的青壯年時期是在勞改監獄中渡過的。坐共產黨的監獄我「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很願意回憶它。
1957年共產黨以本黨整風之名,用「陽謀」的方法在知識份子中抓人,這一次給這批要抓的人起名叫「資產階級右派分子」。我當時在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工作,因為犯了「右派言論罪」,戴上了右派帽子(注1)。共產黨和政府(下簡稱:黨府)「寬大為懷」,對「敵矛」右派,按「內矛」處理(注2)。我於1958年2月14日被抓進北京市第一監獄。從此,我在各個監獄輾轉關押勞改了22年,到1979年8月23日才把我放出來。26歲抓進去,48歲放出來。用小流氓的話說,是「勞改油子」了。於是我成了勞教右派中「迎來送往」的人——迎後進監獄的,送先出監獄的。
黨府對「右派言論犯罪」的勞改系列分為五個級別:勞動察看、監督勞動、強制勞動、勞動教養、勞動改造。從強制勞動那一級開始,動用警察看管之。比如稍後幾年創立的北京天堂河農場,就是強勞農場,它的管理方式較勞動教養寬鬆一點。在北京,就是將你「解除勞教」了,也是「二勞改」(注3),在所謂「就業」隊勞動,並不允許到社會上自謀職業。在黨府意識中還是「社會危險分子」。
據我的經歷所瞭解的,從關入監獄的級別看,對右派份子大部分是勞動教養一級,少數直接投入勞改(經法院判刑),或由勞教升級為判刑勞改。
從關入監獄的時間看,北京市市政機關、民主黨派、中央機關、高校中專學生、教育界、文藝界、工礦企業的右派們,凡是需要抓到監獄看管的,抓入時間,第一個高峰,大多數是在1958年2到5月之間,少數在5月份以後。經歷的路線大體是三條:從機關學校抓到第一監獄(北京半步橋),再分別轉押到①茶澱農場,或者②興凱湖農場,或者③洮河農場。從人數上看,以轉押到茶澱農場的佔多數。北京市關入監獄勞改工廠農場的右派總數有多少,黨府檔案未公開,無從知曉。僅我所在的茶澱農場,在1958年9月右派集中到三分廠後,共編成了四個大隊,約500餘人。散落在其他分場未被集中的,估計不少於300人,總數800人。其他兩地農場,各以400人估算,則北京市被抓入監獄的右派,應在1600人到1800人之間。
在北京,抓右派進監獄,不限於1958年初整風結束時期。第二個抓進監獄的高峰,是在1960年。那時發生了中華史上空前的人禍,和平時期三年中餓死了三千多萬城鄉居民。這一次抓進的右派,大多數是按原處分,如勞動察看再升級為勞動教養或勞動改造的。據我所知,北京在挨餓時期升級抓進來的右派,他們的分配路線基本上不到農場了,大部分是到北苑、良鄉等勞改局所屬工廠。為什麼?因為那時(1960年)我所在的茶澱農場於家嶺分場正是一個死人的墳墓。我是那裡還有一口氣苟延殘喘的活人。幾次合併小組(因為一個組走、死了一半,就只能兩個組並在一起)。記得1960年末,我所在的組只有我們兩個人,晚上也沒有警察進大院裡來「晚點」了(注4),沒有電燈沒有人聲,一片漆黑,是一個死的世界。在這種情況下,顯然不可能把新關進來的右派再送進此地。
升級關押改造的右派份子有多少,也不能期望黨府能夠公開。但也有一點追尋的線索:到1962年5月至8月之間,北京市公安局將各地各監獄(工廠、農場)關押的右派,都集中在北京南郊團河農場。這時,像我這樣1958年抓進來的,在集中的140多人中也就剩下三分之一了,約50人。其餘90人左右,都是1958年後升級進來的。
由1958年5月,估計關押的1600多右派罪犯,到四年後的1962年5月,就剩下50名左右的「精華」了;那些沒有集中到團河農場的,去向有二:第一,餓死了。還有自殺的。比如:我知道的,第一機械工業部四人兩名餓死(三局盧葦、汽車局何德一)一名自殺(汽車局徐某),就剩我一個。第二,解除勞教就業,少量回原籍了。茶澱農場餓死的右派有多少,同樣是黨府的機密,千古之迷也——我估計不會少於300人,他們長眠在「五八六」(注5)荒野裡。
下面我敘述一下全過程和最後結局。
勞動教養的關押時間:
北京市對勞教右派關押時間的處理,可能是全國沒有先例的。
(1)1958年2—5月抓進監獄,一律不定期限(這比判刑勞改尤甚之)。一直關押到1961年5月24日,對大多數右派,此時已經關押了3到3年半。
(2)1961年5月24日茶澱農場各分場集中一起開大會,會上由一個轉業大兵宣布每名抓進來的右派勞動教養定期。有1年、2年、3年的(我被定期3年)。
(3)但是這個定期,從宣布之日算起!那麼以前關押的3年多算什麼呢?黨府從來不做答覆和解釋——我的理解是:用警察手段將你與世隔絕,因為「不拿槍的敵人」比拿槍的敵人更可恨——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也。
(4)宣判定期三年者當然繼續關押了,到1964年5月23日應該放人了。沒有那回事!黨府連對這些勞教人員都再一次失信!實在匪夷所思。不知世界司法史上有無先例——「偉光正」者此之謂也!
(5)那麼,關押到何時呢?我們問黨府的管教隊長,答曰:不知道。繼續勞改,又過了六年,到了1969年10月。這時,「偉光正」黨的頭號消滅了原2號,新2號發布了「清除令」。於是共和國前主席和他當年命名次序為第五的右派,被一起清除了北京;殊途同歸,同國家主席一起押送「離京」對後者也算「榮幸之至」!
(6)1969年10月以後,「偉光正」黨「九大」新的權力分配告一段落了。有了林氏的清除令,北京市黨府不能不處理我們這些牛鬼蛇神了。於是,這一批已經關押11年多的150多名右派,有了以下去向:
①三大城市(北京、上海、天津)有家者,解除勞教,不論摘帽與否,一律發配到晉東南長治地區王莊煤礦「苦役的幹活」,約90多人;
②家在其他城市的,屬於解除勞教者,不論摘帽與否,一律遣返,由原籍黨府公安局處理,或關押或自謀出路,據瞭解大部分仍送去「二勞改」,如四川省就是。約20多人。
③家在三大城市,既不解除勞教也不摘帽的「死頑固分子」,約30餘人,押送河北省公安廳管轄的沙河農場(地處邯鄲地區沙河縣)繼續關押改造,其中有我(後來又升級到8年勞改)。其他人在1970年以「社會危險分子」的名稱,交「冀魯豫老解放區」進行群眾專政、管制。當局認為那裡的「革命」群眾覺悟高,會管好這些右派。此時有個別的人「原始罪行」不是右派,例如文化名人張東蓀的孫子張鶴慈、遇羅克的妹妹遇羅錦(女隊),就和我們關在一個農場裡。
以上,是我經歷的北京市勞教右派的全過程,作為歷史陳蹟,記錄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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