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期間,日軍曾向新四軍提出談判。新四軍作不了主,向中共中央請示。中央同意和日軍接觸。於是派新四軍組織部長曾山出面接觸。
「文革」前,曾山是內務部部長。1967年10月,內務部「革命造反派聯合總部」根據抗戰時期我方情報人員紀綱提供的情況,認為曾山曾與日方接觸,是日本特務、漢奸。曾山解釋,他是按照延安指示和日方人員接觸的,整個活動及時用電報向中央請示,並得到批准。「革命造反派聯合總部」不相信曾山的辯解。時任國務院內務辦公室聯絡員的孫宇亭向主任謝富治、副主任嚴佑民報告,研究處理辦法。
謝富治說:「那時我在八路軍,新四軍的情況不清楚。」
嚴佑民說:「那時我在新四軍前線作戰,對軍部的情況不清楚。」
孫宇亭說:「既然曾山說一切活動都得到了黨中央的批准,我們派人去中央檔案館查閱一下歷史檔案,問題就可以澄清了。」
於是,由孫宇亭打報告,謝富治、嚴佑民簽署同意,孫宇亭和趙雪瀛驅車到西郊溫泉中央檔案館。軍代表說,查中央歷史檔案,必須經中央辦公廳主任批准。孫宇亭又向嚴佑民報告,嚴佑民找中辦主任汪東興簽字。
中央檔案館軍代表看了批件,指示照辦。當時共查到有關電報四份,包括曾山的報告,中共中央的正式批文,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康生都有親筆簽字。孫宇亭怕空口無憑,經與軍代表交涉,摘抄了主要內容。回去連夜起草報告,嚴佑民、謝富治先後簽署,報送中央。
不料沒幾天,謝富治對嚴佑民發了一頓脾氣。謝走後,嚴佑民對孫宇亭苦笑說:我們為了證明曾山同志的清白,到中央檔案館查歷史檔案,卻惹怒了一位中央負責同志,說這是政治上煳塗,要追查。謝要我們每人寫一份檢討,報送中央。
孫問:是哪一位中央負責同志?嚴說:謝沒有說,猜不透。上命難違,不檢討不行。他們只好按謝的說法,檢討犯了客觀主義的錯誤。
一週後,謝富治通知嚴佑民、孫宇亭、趙雪瀛開會。謝富治說:「你們的檢討都不深刻。現在宣布處分決定:孫宇亭,黨內嚴重警告。這件事涉及核心機密,你們手中如果存有這件事的片紙隻字,統統交出來。發現誰泄漏了機密,毫不客氣」。
11月的一天深夜,在人民大會堂安徽廳又對當事人三堂會審。吳法憲、謝富治、汪東興主審,嚴佑民、趙雪瀛和中央檔案館軍代表在座,孫宇亭受審。
謝富治對孫宇亭說:「你把盜竊中央檔案館核心機密的活動談一談。」
孫宇亭申辯:「我去中央檔案館查檔案,謝副總理、汪主任和嚴佑民同志完全清楚。主意是我出的,查檔報告是我起草的,但是如果沒有你們的批件,沒有你們的派遣,我不可能去中央檔案館,即使去了,人家也不會接待我。」
謝對汪說:「我在那個報告上批了字。可是你也批了同意。」
汪對謝說:「你是副總理嘛!你同意的事情我能不同意嗎?」
汪東興又對中央檔案館軍代表說:「檔案館有制度,像這樣的機密檔案不能抄錄,你們為什麼不執行制度?」
軍代表回答:「有你和謝副總理的親筆批示,不能不讓抄!」
謝富治又對孫宇亭說:「到中央檔案館查檔案這件事,你應該承擔責任!」
嚴佑民卻仗義執言:「這件事,前前後後的情況我都知道。事情是他和趙雪瀛辦的,是經過我批准的。責任應由我一人承擔。」
謝富治說:「你承擔得了嗎?」嚴佑民說:「應該承擔。」
孫宇亭躲過了一難。數月後,災難降臨到嚴佑民頭上。1968年3月,嚴被關進秦城監獄。
1971年9月,吳法憲倒臺。1972年3月,謝富治病逝。1972年4月,曾山病逝。
1972年9月,嚴佑民假釋出獄。孫宇亭前往中央組織部翠微路招待所探望恩人,激動地說:「該蹲四年牢的應該是我。」一身是病的嚴佑民說:「其實,我們都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你這個書獃子,不要再說傻話了。我坐牢,中央有人替我說話,四年就出來了。你如果進了監獄,誰替你說話?八年也出不來。」(作者丁東,原題為《「文革」中曾山檔案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