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奇葩考題:草泥馬屬於凶器

發表:2014-12-07 21:0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看中國2014年12月07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南京大學刑法學期末考試,有一道選擇題:「甲騎著草泥馬搶奪乙的提包。因為草泥馬可以咬死人,故屬於凶器。甲的行為應認定為攜帶凶器搶奪,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搶奪罪。」這個說法是對是錯呢?

這道題讓考生們啼笑皆非。對這道題,出題者、南大法學院黃旭巍老師揭曉答案,「這個選項應判斷為錯誤,因為根據我國刑法,並沒有‘搶奪罪’一說。」

責任編輯:李潔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