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義興縣有個鰥夫吳堪,少年喪父又無兄弟,在縣衙當小官吏,為人性情恭順。他家面臨荊溪,他常常在門前用什麼東西遮護著溪水,使這裡的溪水從不污染。
每當他從縣衙回來,就到溪水邊看著玩兒,對待溪水敬而愛之。過了幾年,他忽然從水邊拾到一隻白螺,便帶回家裡用水養起來。
他從縣裡回來,見家裡已經備好了飲食,於是坐下便吃,這樣過了十多天。但吳堪以為是鄰居大媽可憐他是個單身漢,特意為他燒火做飯,便客客氣氣地感謝鄰居大媽。大媽說:「用不著說這些話,你近日得到一個好女子為你收拾家務,為什麼來謝我?」吳堪說:「沒有的事。」又問大媽到底是怎麼回事,大媽說:「你每天進了縣衙後,便見一個女子,有十七八歲,模樣兒端莊秀麗,穿戴輕快鮮艷,飯菜都做好了就退到臥房裡去。」
吳堪心裏懷疑是那只白螺干的,便偷著對大媽說:「我明天照常說要去縣裡,請讓我在大媽家裡從空隙中偷著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可以嗎?」大媽說:「可以。」
第二天早上吳堪詐稱出門上班去了,便見一個女子從他臥房裡出來,進入廚房料理做飯的事。吳堪突然從門口闖入,那個女子想回房去已來不及,吳堪對她行禮,女子說,「上天知道你敬重保護泉源、慇勤對待小小的職務,可你鰥夫孤獨,叫我來作你的伴侶侍奉你,望你能夠理解,不要有什麼懷疑。」吳堪恭敬地表示感謝。
自此之後,兩人相處得更為融洽,互敬互愛。鄉里人將此事互相傳告,頗感驚異。這時,縣宰與豪士聽說吳堪有個漂亮妻子,便想弄到自己的手裡。
吳堪為吏謙恭勤謹,犯不著被打被罵,縣宰對吳堪說:「你早就熟悉自己的職能了,今天我向你要兩件東西:蛤蟆毛和鬼的胳膊,限你晚上回衙交納。不答應交納此物,罪責不輕。」
吳堪順從地接受了任務後走出大門,心想人間並無此物,根本求不到。他神情沮喪,回家把這件事告訴了妻子,然後嘆道:「我今天晚上就要死了!」
妻子笑著說:「你為別的東西而犯愁,我不敢聽你的命令。要求這兩件東西,我能給你弄到。」吳堪聽了,憂鬱的神情稍稍寬解。妻子說:「我現在就此與你告辭出去取這兩件東西。」不大一會兒她就取回來了。
吳堪得到手後就拿回去交給縣令,縣令看這兩件東西,微笑道:「你且出去吧。」這一次雖然沒有難倒他,但縣令終歸要加害於他的。
過了一天,又召見吳堪說:「我跟你要蝸斗一枚,你要速速找到此物,如果找不到,當心災禍落到你的頭上呵!」
吳堪秉承命令急忙跑回家,又把此事告訴了妻子。妻子說:「這件東西我家裡有,取來並不難。」說完就去給他取去。過了好久,牽回來一隻獸,大小象隻狗,形狀也與狗類似,妻子說:「這就是蝸鬥。」吳堪說:「能做什麼?」妻子答道:「能吃火。這是一隻奇獸,你趕快送了去。」
吳堪把此獸奉送給縣宰,縣宰見到此獸憤怒地說:「我跟你要的是蝸鬥,這乃是一隻狗!」又說:「要它幹什麼?」答道:「吃火。屙的糞便也是火。」縣宰便要木炭點著火,讓那只獸去吃,吃完之後屙在地上,都是火。
縣宰惱怒道:「用這東西做什麼!」並命令清除火堆打掃糞便,正要加害吳堪,差吏拿著器具走近糞堆,一動手就出現了孔洞,火與風暴起,燒著了牆壁和房子,濃煙與火焰從四面合攏過來,堵塞了城門,縣宰本人及其全家都化為灰燼,吳堪及其妻子也走失了。
這個縣城的地址便往西邊遷移了許多步,如今的縣城就是遷移之後新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