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獲取綠卡的方式有很多,如親屬移民、政治庇護、投資移民等。還有一種方式是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獲取綠卡,有人甚至不惜花錢假結婚而拿到綠卡,這種因綠卡而結婚的夫妻也叫「綠卡夫妻」。
愛情不是你想賣,想買就能買;綠卡婚姻卻是你出錢,想買就能買
很多華裔背著行囊跨越太平洋,來到美國尋找「美國夢」。對於很多華裔打工族、無證華裔移民以及留學生來說,在美國安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通過結婚獲得綠卡。
早幾年,聽說過一個故事。
福建某漁村的張嫂和丈夫,傾家蕩產湊錢偷渡到美國,但丈夫在漁船上卻病死了。張嫂到美國之後,趕上好91年的好機會,在律師的幫助下獲得了美國身份。由於一直對原配丈夫唸唸不忘,一直沒有再找愛人。
但生活的艱辛卻讓她這個美國籍單身華人的身份顯得有些浪費和奢侈,於是在專門的中介人的介紹下,張嫂先後和三位「丈夫」結婚,每次婚姻為期2年(結婚後是有限制的綠卡,期限為2年),在幫助每位「丈夫」獲得美國身份後就離婚,每次收費6-8萬不等。
因為早些年,移民局查的不嚴,所以這種婚姻是有名無實的,夫妻兩個人結婚後各過各的,互不相關。張嫂在婚姻買賣中獲利不少,開了一家餐館,還買了1套公寓。
在移民潮高漲的今天,婚姻綠卡在很多華人眼中是一個便捷高效的途徑,這也讓華人社區中不少機構和個人瞄準了婚姻綠卡市場,謀取高額暴利。目前在紐約本地假結婚的市場要價大約在5萬到7萬左右,辦理者根據辦理進度分期付款。
同性戀為美國身份與異性好友結婚
以前在紐約時報上看過一篇文章,介紹一位亞裔男同性戀的經歷。他一直有男朋友,但當時紐約州的同性婚姻尚未合法(目前同性婚姻在紐約已經合法,不過移民局仍不承認同性婚姻移民申請)。這位亞裔男子在美國有很多好朋友,其中有一個女性友人為了幫助他留在美國,決定同他結婚。
經過反覆思考他同意與這名女性朋友結婚。他們在市政廳舉辦了大型婚禮,很多朋友來參加婚禮,即使他們中間有很多人知道這段婚姻的背後故事。
在婚禮中,他們拍了很多照片,包括切蛋糕、親吻、交換戒指等照片,很多朋友也帶來禮物來參加婚禮,但很多人的禮物盒子是空的。
就這樣在結婚數天後,他們向移民局提交了婚姻綠卡申請,而這過程也比較容易,隨後拿到了工作許可,婚姻綠卡面試在一年之後進行。
他們婚後報住的家庭地址位於一個朋友家中。但是事實上他們並沒有同時住在一個房間內,他們彼此配合各自節奏。「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瞭解她的過去,她瞭解我的歷史,即使在我們決定假結婚之前,我們就有很多合照,因為我們彼此是好朋友。」
婚姻綠卡審查越來越嚴格
面對數十萬美國公民為外國配偶申請結婚綠卡,聯邦移民主管部門嚴厲打擊假結婚行為,導致配偶申請結婚綠卡,身份卻長期沒有著落的現象與日俱增。
根據移民局數據顯示,2006年被否決配偶綠卡申請的人數高達24萬,其中僅有716人被認定為假結婚,佔據被否決比例總數的不足1%。但 2011年,全美總計有27.761萬以結婚配偶為由申請綠卡,其中有7290人被否決申請,而被否決的申請中又有3924人被認定為假結婚,佔據被否決比例總數的54%。
儘管近年來移民局加大了審查婚姻綠卡的調查力度,並聯合聯邦檢調機構大力打擊假結婚犯罪集團,然而對於很多來美華人或者正在求學的留學生而言,拿到綠卡,是完成夢想的一個重大里程碑,因此仍然有不少人不惜鋌而走險,走上「假結婚、真移民」的道路。
移民官審查假結婚的會問什麼問題
婚姻綠卡欺詐是移民局一向打擊的重點。在短短几分鐘的婚姻綠卡面試中,移民官就能根據「刁鑽意想不到」的問題區分綠卡婚姻的真實性。
任何婚姻綠卡欺詐一旦被證實後,申請者都將會被遞解出境,甚至將有牢獄之災。不過,如何證明婚姻綠卡的真實性卻成為移民官「頭疼」的問題。移民官普遍都採取「老式偵探式」法盤審問面試申請者。
有的移民官面試婚姻綠卡申請者時,習慣會問一些如下問題:
你和愛人經常去哪裡吃飯?
你們去年除夕夜在哪裡慶祝的?
你們家最近的地鐵站在哪裡?
你們的家庭醫生辦公室在哪裡?
你們最近一次的浪漫約會在哪裡?
昨天早上誰先起床的?
你的配偶誰家打呼嚕嗎?
夫妻分別面試後,如果所有答案相同,申請很快就會被批准。如果不一樣,申請者可以有反駁的機會,但移民官會對他們的申請有所顧慮。
曾有移民官說:「如果丈夫說家裡牆壁是白色的,而妻子說牆壁是綠色的。那麼你們必須解釋為什麼兩人的回答存在差異?如果有一方是色盲,你們也必須證實誰是色盲,拿出證據。」
不過綠卡婚姻申請者第一次面試中存在問題,移民局並不會立刻否決申請,會給予申請者第二次機會來最終決定是否給予批准。但也不排除有時候令人懷疑的一對夫婦卻最終是真實婚姻。
如果婚姻綠卡申請者在被移民官面試後否決申請,將會有30天的上訴期向法院提出上訴來決定最終命運。但是如果綠卡申請者明顯被發現有欺詐想像,將會被以刑事控罪起訴。
人間正道是滄桑
婚姻綠卡並不是那麼好拿的,並不是一和美國人結婚就能拿到綠卡。如果你的綠卡是由於婚姻關係而得到的,那麼入境美國那天開始,一直到兩年之後,你得到的是「有限制的居民身份(conditional resident status)」。你必須在你成為「有限制的居民」屆滿兩週年之前90天內,跟你的配偶「共同申請」解除限制,否則就會遭遞解出境。
美國政府很注重個人隱私,不會把婚姻神聖的事情當做兒戲,但美國政府也不是傻瓜,對婚姻綠卡審查嚴格,盡量「拖」住申請者。
在移民官眼中,如果是真實的婚姻,雙方不會因為綠卡而發生任何隔閡或引起矛盾。生活是慢慢過的,夫妻也是慢慢溝通的。綠卡的暫時緩批,應該不會影響你的生活。
假結婚不只是道德淪陷或是情感欺騙,在美國更有可能是刑事犯罪。在美國,華人為了取得綠卡假結婚的案件比比皆是,其中暗藏了一個個悲慘移民故事。很多為身份而假結婚者最終落得個人財兩空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