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看電影,常常會驚訝,怎麼那桌上擺了一大盤蘋果,主人翁們竟然只顧扯淡,對蘋果們一眼也不瞧。當然現在不同了,每經過花花綠綠的水果攤時,我心裏也能不起一點波瀾了。
那個時候,我偶爾會去外婆家蹭飯,雖然明知道討人厭,然而為了口腹之欲,也顧不得什麼廉恥。討厭的是,隨著年歲增長,骨氣充盈,漸漸的不好意思再去。只有到年節時,才堂而皇之地去大嚼一頓。外婆也算不得富家,可是畢竟米飯是晶瑩剔透的米煮成的,不像自家一碗陳糙米,半碗米蟲,弄得我從不敢用開水泡飯,否則水面會浮上一層蟲屍,讓人噁心。更何況外婆還有肉吃。因此母親也每每拊膺長嘆:「在外婆家吃飯,飯量要小很多,因為油膩。」
這無疑是鮮明的對比。從小我就能吃三碗飯,那時的碗要當現在的兩個有餘。但現在我飯量只有那時的四分之一。這倒不是司馬懿說諸葛亮的什麼「食少而事繁,豈能久乎」,我深信自己能活很長,何況我事也不繁。僅是因為菜的質量和那時不一樣,雖然我如今仍在吃食堂,但隔三差五會去和同學下館子,一般的大魚大肉早已沒有胃口。很顯然,是生活質量提高了。按我們南昌人的話來說,可以「作命」了。
有一天,我酒足飯飽之餘,隨便拿起《睡虎地秦簡》翻了翻,突然來了興致,想要計算一下當時人的飯量有多大。於是我把《倉律》中的幾條簡文數據加以計算了一番,得出了不可思議的結果。現在先挑幾條簡文照抄如下:
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勞與垣等者,旦半夕參;其守署及為它事者,參食之……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功,參食之,不操土功,以律食之。
免隸臣妾、隸臣妾及為它事而與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參,女子參。
食餓囚,日少半鬥。
其它的數據,《傳食律》裡還有一些,我就不抄了。總之按照現代的量器換算一下,上面三條簡文可以這樣概括:干重體力活比如筑牆的城旦這種囚犯早飯半鬥,換成現在就是1.5斤,晚飯1斤;站崗的及輕體力勞動者,早飯晚飯都是1斤;城旦舂、舂司寇等這類囚犯,早晚飯都是1斤;免隸臣妾和隸臣妾這種囚犯不管男女,早飯都是1.5斤,晚飯一斤。如果是用飢餓作為懲罰的囚犯,每天只能吃1斤。
我想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們見了這個數據會矯舌不下,這是一群豬啊,每餐吃1.5或者1斤飯。而且請注意,我的換算是按照每升1.5斤來的,有的學者認為每斤應該是1.8斤。那麼筑牆的城旦早飯就不只吃1.5斤,而是1.8斤。現在誰一餐能吃這麼多?但是這有青竹黑字寫得明明白白,不能作假。囚犯是不能多發糧食給他的,按理說政府也不可能把他們餵得太飽,總之能保證有幹活的力氣就行。那麼1.5斤還不是他們的最大飯量。太可怕了。再說那個挨餓的囚犯,每天有一斤的定額,那算什麼餓飯啊?我上大學那時,每月才有30多斤的定額,而且每天還吃三餐,折算一下,每餐差不多不超過4兩。差不多在那時餓飯的囚犯水準。
不過你得知道,人家僅僅是吃飯,很少有肉食的。連皇帝派遣出差的人,也只規定米飯、醬、菜、鹽,沒有寫肉這種奢侈品。想四菜一湯,完全是做夢。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肉食,居延漢簡裡倒是經常看見「出雞一雙」,給某人吃的帳單,可是看那些配吃雞的,基本上是百石卒史這樣的官,有的還是千石的丞相長史。可見,一般人是沒這口福的。
囚犯的日子是這樣過,那麼普通人呢。我看了一下漢簡,看看當時戍衛西北的邊防軍同志怎麼吃飯的,原來也分三六九等,成年男子一般每天吃2.4斤,女子吃1.8斤,小孩子則是1.2斤。這可能和囚犯不一樣,但吃不完掖著藏著的現象估計也少,因為邊防軍們日子也過得很緊巴,基本沒肉吃,實在饞不過了,他們會典當幾件破衣服,湊點份子去買豬狗的下水打打牙祭。當然,政府有時也很人道,邊防軍有老婆來探親的,政府提供暫時的交歡場所,回家時往回帶點吃的喝的,這些政府是允許的,也是默認的。但是每天吃飯節省太多口糧,是不大可能的。漢簡裡甚至還提到,有些燧長的口糧比燧卒的口糧還低,看來他不夠吃。當時有很多燧長被免職,可能他經常自己倒貼,把自己吃窮了,弄得不夠資產當官了。
在秦國的《傳食律》裡,講到爵位高的人出差,沿途官方招待所要每天給他提供3斤的稗米飯,地位低的3斤糲米飯,再低一些的就只有1.5斤至1斤稗米飯或者糲米飯供應了。總之一切都看等級。3斤飯出差者不一定會吃不了兜著走。至於陪同出差的為什麼只提供1.5斤飯吃,那跟飯量可能沒關係。當然大家可以提問,難道隨從就不累嗎,就不要消耗大卡嗎?是的,我承認,隨從會更累,除了上廁所和艷遇,領導總不可能事事親自干,都得隨從鞍前馬後地跑。但是不可避免,他得半飢半飽地跑,否則他怎麼會力爭又紅又專,盼望熬到每天能盡情吃飽飯的地位呢?
我這樣推測似乎不近人情。但是畢竟能自圓其說,是不是?畢竟出趟差,回家時就帶著幾袋吃不完的大米,似乎有點太難看。在漢代以前的楚國,楚王對出差的人每天的食量是1.35斤。但是對煮鹽這種體力消耗大的人,每天發2.7斤。可見口糧的發布不單純看地位高低,還是要看勞動強度大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