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十大罪狀之一:偽造身世,竊取王位(二)

作者:項守信 發表:2014-02-2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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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02月20日訊】看中國編輯註:項守信是根據呂加平揭發江澤民的二姦、二假的材料「一姦是其父江世俊是偽滿漢奸。二姦,江澤民是蘇俄姦細,一假是早期的假地下黨員,二是假烈士遺孤」所創作。

四、假革命烈士子弟與政治詐騙問題

江的父親江世俊明明是日偽大漢奸,而江本人也是一個有漢奸問題而被國民黨政府追查通緝的漢奸偽學生,可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後江的公開身份卻是革命烈士子弟了。之所以會有這種根本性改變,是因為據江自己說他的生父江世俊在解放前就已把他過繼給了他的六叔江上青成為其養子了。而1929年入黨的江上青是一位在抗日戰爭爆發初期即1939年8月犧牲的中共革命烈士,因為江是江上青的養子,所以也就理所當然地成了中共革命烈士子弟了。然而更重要的是,他的這個江上青養子之說在八十年代初首先得到了張愛萍上將的認可。

江上青是江的養父或者江是江上青的養子之說,據說是這麼來的:在八十年代初的一次全國性會議上,出席會議的江在散會時有意在會場門口守候張愛萍將軍,當張出來被他攔住後他恭謙客氣地問張是否認識江上青。張聽後一驚,並很是詫異地打量江,然後說,他不僅認識江上青,而且江上青是他的好戰友。又說江上青是一位很好的同志,後來不幸犧牲了,他一直在懷念這位好戰友。接著他問江是江上青的什麼人,江立刻回答說他是江上青的兒子,但又馬上改口說江上青是他的養父,他是江上青的養子,他在江上青犧牲後就被生父母過繼給江上青做兒子了。張聽後非常高興和激動,熱情地拉著江的手連連地說:這太好了,江上青同志犧牲以後我們一直在找他的家人,想表示哀悼和慰問,但一直沒有找到。沒有想到你是他的養子,總算找到他的親人了,這太好了!你要繼承你父親江上青革命烈士的遺志,好好為黨工作。

在這次江、張會面時對江是江上青養子之事經江這麼一說,再由張愛萍將軍熱情有餘卻未經調查瞭解地聽信江的這一面之詞以後就加以認可肯定,於是江是江上青養子和江是革命家庭出身的革命烈士子弟之說也就不脛而走了。

張愛萍是怎麼認識江上青並會對他如此讚揚的呢?原來抗日戰爭爆發後江上青在由王明建立並由項英主持的中共中央長江局工作,1938年8月調到中共安徽省委工委民眾動員委員會第八團在大別山開展抗日宣傳工作,當年秋天因皖東北地區被日寇佔領,他被派遣到皖東北泗縣。11月時任中共安徽省委工委宣傳部長的張勁夫以動委會名義派他率趙敏、周邨、呂振球、王毓貞等組織中共皖東北特別支部,與國民黨皖第六行政區專員兼保安司令盛子瑾取得了聯繫。因盛也有與中共合作抗日之意,所以允許該以江上青為支部書記的中共特別支部來皖東北,並委任江上青為自己的專員秘書兼第五戰區保安副司令和第五游擊區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之職,以便使他以此合法身份公開與盛部進行合作抗日的統戰工作。1939年3月中共皖東北特委成立,江上青為特委委員,當年5月至7月的春夏之際,八路軍蘇魯豫支隊一部進入皖東北開闢抗日根據地,新四軍各部也先後向蘇皖鄂豫敵後實行了戰略展開,其中彭雪楓的新四軍第六支隊創建了豫皖蘇抗日根據地,而江上青統戰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促成八路軍、新四軍到皖東北地區與國民黨盛子瑾部合作抗日的局面。為了盡快促進中共與盛部合作抗日,時任中共豫皖蘇省委書記、八路軍高級參謀兼八路軍、新四軍駐皖東北辦事處主任的張愛萍將軍赴皖東北與盛會談,而江上青在協助張愛萍做國民黨地方實力派工作對促成這次張、盛會談起到了重要作用,並取得了園滿成功。

但不幸的是,這次張、盛會談園滿結束三天後於8月29日與盛子瑾等率部返回盛部專署司令部的途中,在安徽省泗縣小灣西口遭到企圖破壞國共合作抗日的日偽頑地主反動武裝的夜間伏擊而身中數彈,壯烈犧牲,年僅28歲。張聞訊後非常悲痛,而由於江上青在這次張、盛會談中的出色表現和重要作用,給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張在他犧牲後始終記得他,懷念他,並給予了很高的評價。現在經江這麼一提,張也就回憶起了這樁歷史往事並稱讚江上青,同時也在高興激動的情緒中,懷著對戰友和烈士江上青的懷念之情和對他家人的關懷之意,無意間脫口認同了江自己說的他已過繼給江上青做養子的說法。於是江就拿著張將軍這個親口的公開認同當作金口聖言,到處宣稱江上青是他的父親,他是革命烈士家庭出身。1982年江上青的墓址從埋葬地安徽省東北部的泗縣管鎮崔集遷到了毗鄰江蘇省西北部的泗洪縣烈士陵園,1985年張愛萍將軍親自為江上青烈士題寫墓碑,江立即於當年四月與其妻王治坪率領江上青的兩個女兒澤慧、澤玲夫婦和江氏家族的一些親屬第一次到泗洪縣烈士陵園祭奠瞻仰,這樣一來,江也就從一個漢奸高幹子弟並且自己也是漢奸的敵偽身份,冠冕堂皇、名正言順地搖身一變,正式成了地位崇高、金光燦燦的革命烈士子弟了。

那麼江是否像他自己說的他是過繼給江上青做養子的呢?如果真的如他所說的江上青是他的養父,他又是怎樣過繼和在什麼時候過繼過去的呢?對於這個問題,江上青的親生女兒、也就是江的堂妹江澤慧撰寫併發表在今年9月22日人民日報要聞版上的《紀念江上青烈士犧牲七十週年》一文中有這樣的具體敘述描寫:

「父親的犧牲使黨和皖東北地區失去了一位德才兼備的領導幹部。對我們大家庭來說,全家上下,悲痛萬分,在祖父去世後,我們的祖母已經承受不了這樣的打擊。父親留下妻子和兩個年幼的女兒,母親王者蘭悲痛欲絕。此情此景,大伯父江世俊和大伯母吳月卿手足情深,將次子澤民繼承上青為子,按傳統習俗戴孝祭奠,大伯母吳月卿陪伴母親王者蘭由管鎮郵差歐陽甫帶路到安葬地崔集掃墓。」

江澤慧這段敘述描寫的文字(以下簡稱慧文—筆者)給人的第一感覺是,江是在江上青犧牲以後不久過繼給江上青的。也就是如她文中所說的,江上青犧牲以後,江的生父母,也就是江澤慧的大伯父江世俊和大伯母吳月卿念與其弟的手足情深,所以決定將自己的親子江過繼給已經去世的亡弟江上青,而且還按照傳統的過繼習俗要江為已故小叔披麻戴孝上墳掃墓,以這種祭奠儀式表明他從此以後正式過繼給了江上青而成為其養子了。

這篇慧文是對於江被其生父母過繼給江上青做養在報刊上、尤其在極具影響力和權威性的人民日報上第一次有文字記錄的權威性公開發布,但如果細讀此文,卻可以發現事實卻並不是如此。

中國子嗣繼承傳宗接代的傳統世俗裡,要把自家之子過繼給本家族或同宗族內的親戚人家做養子,不是願過繼者一句話說一下就可以作算的,而是要召集本家族和同宗族的人,尤其比自己輩份高的長輩族長要到場,主持舉行公開隆重的過繼拜禮和過繼與被過繼雙方長輩立據簽字儀式,並且還要大擺宴席慶賀,方能得到本家族和同宗族的認可,同時還要到當地官方有關部門進行變更親屬關係的公證和登記造冊方能正式生效。就像新人結婚男女雙方必須要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然後還要舉行婚慶典禮,並大辦酒席宴請本家族宗族親朋友好以示證婚,方能成為合法夫妻組成正式家庭一樣。

那麼江世俊在將其子江過繼給亡弟江上青時有沒有請來本家兄弟姊妹和本宗族長輩族長、同輩與晚輩族人到江家祠堂舉行這種正式簽字立據的過繼儀式呢?在舉辦這個過繼儀式之前或事後有沒有到當時楊州市有關官方部門去辦理變更江的親屬關係的過繼公證和登記造冊手續呢?顯然沒有,因為如果真的舉辦過這種按照嗣承傳統習俗的正宗過繼禮儀和辦理過繼的官方登記註冊手續的話,這篇慧文是絕對不會不提的,而是必定是要大書特書地描寫渲染一番的,因為這是江的正式過繼而名正言順、合理合法地成為江上青養子的大事,同時也是江是江上青養子最具權威性和說服力的佐證。何況江家是當時楊州城裡有錢有勢的望族大戶,江世俊本人就是日本人麾下南京梁鴻志維新政府的顯赫高官,因此這個過繼禮儀一定是會辦得非常排場風光的,其到楊州市政府有關部門辦理過繼登記手續也非常方便容易。可是江世俊卻並沒有為江的過繼去辦這種符合傳統嗣承世俗的隆重儀式,這就不能不使人感到有些奇怪和不解了。

既然江世俊沒有舉辦這種正式過繼的禮儀程序手續,那麼他又是怎麼把其子江過繼給亡弟江上青的呢?慧文中說是按照傳統習俗由江戴孝到江上青墳上掃墓祭典,就算是把江正式過繼給其小叔做養子了。慧文的這種說法顯然缺乏過繼規矩的起碼常識,因為在進行過繼禮儀時被過繼者的男性長輩或本宗族族長必須在場主持儀式,也必須當著本家族宗族履行包括立據簽字在內的過繼手續並得其認同,而且還應該在事先或事後辦理官方繼承關係變更登記。但是這次把江過繼給江上青做養子而去戴孝掃墓祭奠,只有他生母吳月卿和嬸母王者蘭陪同去了,而決定和主持這次過繼的他的生父江世俊卻沒有去,其他一切過繼的規矩、禮儀和手續更是一項都沒有。而本家親戚,尤其是兄弟子侄直系之親,在隨同本家族死者家屬上墳掃墓祭典時也要披白戴孝,這是殯喪禮儀的正常規矩,所以這次在生父不出面的情況下江戴孝為叔叔江上青祭奠掃墓,只能看成是他和生母作為江上青的本家親戚隨江上青的遺屬王者蘭等一同去給江上青上墳掃墓而已,而並不是在辦理江過繼的禮儀和手續,因此這不能算是過繼,也根本不是過繼。因為哪有隨同死者遺孀遣孤上墳掃個墓,而且又沒有其生父和族長同去舉行過繼儀式,就算是把親子過繼給亡弟了,這真是欺人不懂過繼規矩常識的天大荒唐和笑話,因此慧文中「大伯父江世俊和大伯母吳月卿手足情深,將次子澤民繼承上青為子」的說法並不能成立。

其次,這次江由生母和嬸母一起到安徽泗縣去給已故小叔掃墓,是由管鎮的一個名叫歐陽甫的郵差帶路才找到在崔集的江上青墓地的,可見這時江上青已埋葬他鄉多年,連其妻王者蘭都找不到他的墳地了,而是要請人帶路才找到。也就是說江等的這次由人帶路去江上青安葬地掃墓,肯定是在江上青犧牲埋葬多年以後才去的,這表明即使江被過繼給了江上青,也是他犧牲多年以後才辦理的,而不是在他犧牲以後不久過繼的。

再者,江上青僅比江大十五歲,江上青遺孀王者蘭如果比其夫小的話,她只比江大十來歲,年齡相差不大的他們之間甚至可以以姐弟相稱,因此江如果要過繼到這位已故小叔家當養子,他可以當他姐姐的年輕寡婦養母不僅要撫養兩個幼小的孤女,而且還要負擔已經十三歲並已是中學生的江的全部生活和學業費用,已經悲痛欲絕、不堪重負的寡婦王者蘭此時有這樣的家境條件和經濟能力供養得起江嗎?如果沒有,這種更會加重王者蘭全家困難的過繼對江上青家又有什麼好處呢?

因此,透過慧文可以看到的真實情況和問題是:

1、即使江被過繼給江上青做養子,也不是在江上青犧牲不久後過繼的,而是在江上青犧牲多年後過繼的,慧文在這個過繼時間上卻是用一種似有似無、似近非遠的模糊描述,使人誤以為江是在江上青死後不久被他親生父母過繼過去的,這顯然是為了與江向張愛萍所說的他在江上青犧牲後就被過繼給江上青做兒子的說法保持統一口徑;

2、江的祖父中醫江石溪早在1933年就已去世了,因此他與江的所謂「過繼」沒有任何關係,但慧文中特意提到江的祖父去世和祖母悲痛的情景,想以此來突出和渲染江的父母念與其弟手足之情而要把江過繼給上青為子的必要性,這顯然是在做悲情過繼秀;

3、此時王者蘭一家根本負擔不起江的生活和學業的費用,因此江世俊沒有必要再把江過繼給已很困難的寡婦弟媳王者蘭而加重她家的負擔;

4、過繼的目的是為了使本家族或同宗族無子嗣兄弟獲有養子代親子去傳宗接代,使該被過繼之家的血脈香火和家業家產得到繼承延續。但江世俊將其親子江過繼給江上青的理由,卻是因為看到母親過於悲傷、亡弟遺孀悲痛欲絕、幼小遺孤非常可憐,於是看在自己與亡弟「手足情深」的份上而動了側隱之心的感情原因,也就是江世俊是因為與江上青感情深厚才把親子江過繼給他的。應該說兄弟之間感情深厚可以是多子者向無子者過繼其子的一個原因,但一般來說這不是主要原因,因為它不符合傳宗接代、繼承家產家業的主要目的,因此兄弟情誼的「感情原因」不能成為過繼的主要理由而使這個過繼之說不能成立。

5、江世俊是老大,原名江世候的江上青是老六,按照中國歷來厚長薄幼的傳統嗣承世俗,長子之子是不能過繼給其弟的,尤其長子之長子即長孫,更是不能過繼給他人的。慧文中說江是她大伯父江世俊的次子,但社會上廣為流傳的說法是江是江世俊的長子而不是次子,即是江的祖父江石溪的長孫。那麼江究竟是江世俊的次子呢還是長子呢?如果真是次子,那麼那位長子也就是他的親哥哥又是誰呢?慧文中提到,1985年江率領江氏家族到泗洪縣烈士陵園為江上青掃墓時,所去的人中有一位名叫江蟄君的,慧文稱他為大哥,而將江稱為三哥,同去的人中還有一位叫江澤寬的四哥,可見江石溪孫子輩兄弟之間的前後排序實行的是全家族的大排行,而不是以各家為單元的親兄弟小排行。這也就意味著排行老三的江前面有排行老大的江蟄君和排行老二的江某某,這兩人中的一位是江的親兄長,另一位是江世俊的二弟或三弟之子,即是江的堂兄。根據長子如父的中國家族權力分配排位的傳統規矩,江世俊要把江過繼給江上青而要江去為其戴孝掃墓祭典時,即使自己因種種原因不能同去,也應該委託自己的長子即江蟄君和江某某中的一位隨同前去,代替他作父親的長輩身份主持這個次子的過繼儀式,這也算是履行了一部分過繼程序手續。然而這位江的親兄長卻並沒有一起去,這是為什麼呢?是否因為大排行的老大江蟄君和老二江某某都不是江的親兄長,所以才不同去呢?如果真是這樣,這又可以證明江就是江世俊的長子,而長子是不能過繼他人做養子的。

(待續)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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